carrier
发表于 2008-12-24 15:14
原帖由 花旗 于 2008-12-22 22:26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没有借学生证给别人啊,是她自己去报失,弄了张新的。然后她又给别人借,那个借的人被人抓到的。
那她用你的名义去报失,办你的学生证,这你都能容忍?
你这是什么朋友啊?
迎浪鱼
发表于 2008-12-24 18:42
不要脸,有些留学生真不要脸$怒吼$
裙带菜心
发表于 2008-12-25 02:17
在德国才不怕这些不要脸的人,这能治她重罪的!!!!!
这属于伪造证件罪,她们两个都可以被判刑的。LZ要清理害群之马!
花旗
发表于 2008-12-25 17:35
这2个人人都找不到了,那个被人抓到逃票的女生,我都不知道是谁,根本不认识的.那个办报失的,好像现在毕业回国了.根本上,基本上是找不到了.
开心小子
发表于 2008-12-25 18:02
无犯罪证明出来了,给个答复啊
祝好运,圣诞快乐$送花$
[ 本帖最后由 开心小子 于 2008-12-25 23:51 编辑 ]
lashlong
发表于 2008-12-25 19:44
关键是举证$考虑$
dyc
发表于 2009-3-7 23:42
?jie guo?
magicstar855
发表于 2009-3-8 10:13
snowyzlj
发表于 2009-3-8 11:43
最近怎么老是有这样的事?
我朋友也翻了5年前的旧账
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