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epbluesea
发表于 2009-1-6 12:38
原帖由 elfhuang 于 2009-1-6 11:50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警察说了,如果我们手上有证据,她又抵死不认的话,可以把他学校的记录也给我们,我们通过学校去反应
$支持$
$支持$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9-1-6 13:44
Azzd
发表于 2009-1-6 15:31
原帖由 Aquaspirit 于 2009-1-6 13: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么多天都没消息, 那SB是不是跑路了?
除非她跑回国,不然跑不了。 $汗$
开心小子
发表于 2009-1-6 18:20
原帖由 elfhuang 于 2009-1-6 11:5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警察说了,如果我们手上有证据,她又抵死不认的话,可以把他学校的记录也给我们,我们通过学校去反应
楼主说说,你的挂号信她收到了没有啊?
heavenwy
发表于 2009-1-6 18:42
继续关注
漂在德国的喵
发表于 2009-1-6 19:03
真搞不懂,为了几十欧的东西,把自己所有做人的人格啥的都没了!!
同情还是可怜`~不知道说啥了
raxy
发表于 2009-1-6 20:29
$支持$ $支持$
清清茶一壶
发表于 2009-1-8 17:58
关注中
每周虎
发表于 2009-1-8 20:16
原帖由 开心小子 于 2009-1-6 18:2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说说,你的挂号信她收到了没有啊?
她收不收到不重要。她并没有通知楼主更改地址,只要楼主是按寄包裹的地址寄的邮件,她就有收邮件的义务。没收到不成为理由,不然所有人都能拒收挂号信而不承担责任了。
开心小子
发表于 2009-1-8 20:24
原帖由 每周虎 于 2009-1-8 20:1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收不收到不重要。她并没有通知楼主更改地址,只要楼主是按寄包裹的地址寄的邮件,她就有收邮件的义务。没收到不成为理由,不然所有人都能拒收挂号信而不承担责任了。
包裹和信件寄过来,任何人都有拒收的权利,只不过拒收导致的后果,必须自己承担而已
如果她马上要回国了,铁定不想给钱了,拒收楼主的挂号信不足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