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fhuang
发表于 2009-1-1 02:31
第十九章 岜沙
1937年10月18日,清晨,岜沙苗寨后山山顶,芦笙堂。初升的太阳在茂密的树林里投下万道金光。
芦笙堂是一片天然平地,平地周围是高大的树木,仿佛是天生的围墙一般。谁也说不清芦笙堂的来历,也许,这是上天赐给岜沙苗人的一方乐土。每逢节日,寨子里的男男女女便聚集到这里,燃起一丛丛篝火,吹起芦笙,载歌载舞。这里是岜沙人的天堂,可是天堂里也会发生伤心的故事。
易明坐在芦笙堂边缘的一块突起的石头上,一身青布铜扣衣,肩膀斜倚着身边一棵粗大的红杉树,另一只肩膀上挎着一支长长的火枪,整个人无精打采。一年前的那个晚上,已经深深地刻在他的脑海里,再也抹不去。一年零两个月外加十天,四百三十五个日日夜夜,日升日落,月缺月圆,野草黄了又绿,山花谢了又开。可是,阿雅啊,你在哪里?为什么一去不返?
那是一个狂欢之夜,那是一个空洞之夜,那是一个焚心之夜……
1936年8月8日,那天立秋,晚上的天气有点微凉。但是,那晚的篝火很旺,那晚的芦笙很响,那晚的舞姿很美,那晚的歌声很嘹……那晚的阿雅,是人群中的凤凰,是夜空中的月亮,是美丽的仰阿莎。火光映红了她的脸庞,她舞着,她唱着。易明忘情地吹着芦笙,和着阿雅的歌声。那一刻,仿佛已经是地老天荒。
直到星光零乱,直到一弯残月苍白地挂在天际。
篝火渐熄,人们余兴未尽地沿着小路三五成群地返回寨子。易明牵着阿雅的手,走在人群最后面,故意地放慢了脚步。走着走着,他突然扳过阿雅的身子,将唇印在阿雅的脸上。阿雅的脸,软软的,滑滑的,香香的。
“易明哥哥,你干嘛?”阿雅低了头,柔声细语地说。
“阿雅!我们成亲吧!”易明动情地说。
“等天亮了,你去问我的阿爸阿妈吧!”阿雅还是低着头。
“嗯,等到天一亮我就去你家。”易明点头。
人群已经离他们越来越远,那条熟悉的小路很安静,只有脚下的杂草发出沙沙的响声。他们手牵着手走下山,山脚下是一条较宽的山路,一直通到寨子里。快要走到山脚下时,易明听到山路上有马的喘息声,谁家的马?易明跳下最后一块崖石,脚步还没有站稳,眼前突然一黑,不知道什么东西就把他的头蒙住了。易明下意识地要取下肩头的火枪,可是双臂已经被死死地勒住,紧巴巴地贴着自己的身躯,动弹不得。枪就在自己的肩膀上,一起被蒙在套子里,可是,易明就是取不到。
“阿雅,快跑!”易明高喊着。
易明什么都看不到,只听到阿雅在叫喊,在呼救。阿雅的叫喊和呼救并没有持续几声,就变成另外一种单调的“唔唔”声。想到阿雅有危险,易明拼命挣扎着,试图揭掉蒙在自己头上的东西。突然,他感觉有什么东西重重地打自己的头上,自己的身子再也不听使唤,缓缓地倒在地上,昏死过去。他醒来的时候,只觉得身下的石头很凉很凉。阿雅!他想到阿雅。自己的头上还蒙着那层讨厌的东西,双臂依然被勒得紧紧的,头还有些隐隐约约的疼痛。他顾不了这些,双脚在空中一甩,一个鲤鱼打挺站起来。将全身的力气运到双臂,随着“嗨”地一声吼叫,终于将缠在身上的东西撑开一道缝隙。双臂顿时觉得松快了许多。只是那东西好象很结实,易明只得慢慢地像蝉蜕皮一样一点点脱下那个东西。当他最后从头上取下那东西时,发现那是一个黑色的布袋,袋口的机关是一道打着活结的绳子。易明狠狠地把那袋子摔在地上,四下张望,却没有看到阿雅。
“阿雅!阿雅……”一声声呼唤。深夜里,易明的声音异常响亮,而且得很远很远……
可是,阿雅已经无影无踪。
易明并不知道,当他被人击倒在地时。他的阿雅已经被两名歹徒封住嘴巴,五花大绑地丢上马背,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之后,消失在夜色深处。
易明从肩头取下火枪,朝天上打了一枪。“砰”地一声,枪口吐出火花。
在寂静的夜里,枪声是那么尖锐。寨子里的狗开始“汪汪”地叫起来,一只狗,两只狗,很多的狗都在叫。寨子里的男人们纷纷披衣而起,朝着枪响的地方涌来。拎着火枪,举着火把。众多的火把在空旷的坝子里移动着,星星点点汇聚成一条河,沿着山路渐渐地流到易明身边。
“怎么回事?”人们关切地问道。
“有人抢走了阿雅!”易明说。
“我们分头沿着出山的路去追!不管大路小路,只要是出山的路,都要有人。”有经验的老人吩咐说。
人们吆喝着沿路追去。易明带着十几个人一路追到从江,从黑夜追到天亮,再也没有看到阿雅的影子。
陆陆续续返回寨子的人们一个个垂头丧气,他们没有得到关于阿雅的任何消息。
阿雅像一朵云,像一缕烟,像一阵风。说没就没了,了无痕迹。
易明像疯了似的一趟一趟地去从江、榕江、黎平、荔波……几乎跑遍了岜沙周围的城市和村寨。
两家的阿妈眼泪流干了,两家的阿爸头发愁白了。
“扑愣愣……”一只山鸡从易明头顶飞过。只是一瞬间,肩上的火枪已经拿在手上,易明看也不看,抬手就是一枪。只听到“砰”地一响,“呼啦啦”一只山鸡堕落在芦笙堂的草地上。易明从容地起身,走过去拎起山鸡,看了看,山鸡的胸脯上有一小片羽毛沾着血迹。易明是岜沙五寨最好的枪手,只是,他的枪却没有能保护他的阿雅。那一夜,是易明永远的耻辱。
一阵“嗒嗒”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格外清脆。不多久,山路上出现一辆带布蓬的马车。那马火炭似的红,浑身毛色光鲜。车把式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壮年汉子,短发,上身穿白色对襟短褂,下身着蓝色粗布裤,脚上一双千层底布鞋。精神、利落。
拐过一道弯后,车把式一扬手,鞭稍在空中划了一道优美的弧线。只听到“啪啪”两声清脆的鞭响落在马的耳根处。
那匹红马四蹄飞舞,撒欢儿似的跑起来。
布帘撩起,阿雅探出头:“把式大哥,慢点跑。”
车把式轻轻一勒缰绳:“吁……”
那匹红马立即放慢了脚步。
李畋带着阿雅回到岜沙,他没有带夫人和小鸣谦同来,到处兵荒马乱的,怕路上也不安全。另外,李畋心里还盛着一件大事,那是泰戈尔先生专门托付给他的。送完了阿雅,他还要赶往石门坎。
“先生,你看!前面就是我们的寨子。”阿雅很兴奋。
李畋顺着阿雅的手指处看去,只见一处村寨建在对面半山腰上,依坡就势搭起的木制杆栏式吊脚楼错落有致。屋顶没有烟囱,家家户户的树皮屋顶上蒸出缈缈的青烟——那是柴烟和蒸汽的混合物。淡淡的青雾如同白色的丝绒一般,暖暖地罩盖在村寨之上,温馨宁静,如诗如画。
突然,只听得“砰”地一声枪响。惊得那匹红马一声长嘶,两个前蹄蓦然腾空而起,马车几乎被掀翻。李畋和阿雅的身躯猝然后倾。多亏车把式反应快,又是甩手一鞭,那匹红马立刻安静下来,停在原地。
李畋心里一惊:什么人打枪?
阿雅仔细听着枪声的余韵,她突然兴奋地抓住李畋的胳膊,忘形地喊着:“是易明哥哥!是易明哥哥!没错,是易明哥哥的那支枪!”而后,掀开布帘就跳下车去。
李畋随后也下了车。
车把式莫名其妙地看着这两个雇主,有点不知所措。
阿雅的眼泪不知不觉流了出来,仿佛一切都是冥冥中的定数,这个地方,正是那天晚上她被歹徒掳走之处。一年零两个月外加十天,四百三十五个日日夜夜,日升日落,月缺月圆,野草黄了又绿,山花谢了又开。阿雅终于又回来了!而迎接她的正是易明哥哥的枪声。一句山歌从阿雅口中喷薄而出:
“嗨……来到坡前思量多,林中可是我的哥唉?
多时不见哥的面,不知山歌合不合嘞?”
易明把山鸡挂在枪管上,突然被传来的歌声惊呆了!是阿雅的声音!是阿雅的声音!自己是在做梦吗?怎么会有阿雅的声音?怎么会有阿雅的声音?但是,歌声从山下袅袅地传来,如果不是阿雅,谁还能唱出这么美妙的歌声?
“歌声到我心窝咿,听到歌声我思量多咿。
歌子好像妹妹唱哟,有心来把山歌合咿。
妹妹离家十四月哟,怎敢轻易合山歌咿……”
易明迟迟疑疑地放开歌喉。歌声高亢嘹亮,在山中回响,在林间荡。
阿雅听到了林子深处传来的歌声,激动地回头对李畋说:“教授,是易明哥哥!”阿雅面朝东方,对着太阳拜了拜,这是祖祖辈辈留下的规矩,只要是想上芦笙堂,必须先拜太阳。而后,阿雅跑上那条蜿蜒而隐约的林间小路。
“阿妹离家十四月哟,天天想念我的哥咿。
今日阿妹回家转哟,哥哥是否识得我咿?
太阳升起星子落哟,恐郎不是旧阿哥咿。
哥若记得妹子好哟,请哥唱句老情歌咿……”
阿雅边跑边唱。
李畋静静地看着阿雅的背影。
易明这次听得更清楚了,不是阿雅还能是谁?如果这只是一个梦,但愿这个梦永远不要醒!易明循着歌声往山下跑。
“太阳升起星子落哟,阿哥还是旧阿哥咿。
若是阿妹回家转哟,听我唱起旧山歌咿。
哥哥唱来妹子合嘞……
听说小妹糖很甜哟,哥想吃糖没带钱咿。”
阿雅双手撩拨着小路边的杂草,高声应道:
“小妹有糖糖太酸哟,哥哥吃了腰会弯咿。”
易明在步跑着,为防跌倒,双手交替地扶着身边的树干。
“哥哥想糖眼望穿哟,妹妹糖酸心不酸咿。”
“哥哥想糖跟妹来哟,酸坏牙齿莫责怪咿。”阿雅唱道。
时间仿佛凝固了。小路两旁的狼棘、芭茅等各种杂草在微风中摇曳,芭蕉绿,刺梨红。
阿雅和易明无声地对望着。
在阿雅的眼里,易明哥哥瘦了。
在易明的眼里,阿雅还是那样漂亮,尽管穿着一身汉服。
两个人同时放慢了各自的脚步,慢慢地靠近,慢慢地靠近。
“阿雅!真的是你吗?”
“易明哥哥!”
分别一年之久的两个恋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紧紧地。
阿雅回来了!山寨沸腾了!阿雅和易明两家的阿爸杀猪宰鸡,两家的阿妈拿出自家最好的米酒。在李畋的提议下,就势把易明和阿雅的婚礼办了。乡亲们聚拢在一起,日日笙歌,夜夜篝火。
三天之后,李畋要离开岜沙了。
还是来时的那条山道。人们簇拥李畋和那辆马车,依依不舍。李畋向人们挥挥手,上了车。
十几个岜沙五寨最精干的小伙子在路旁站成一排,一同举起火枪,扣响了扳机,十几支火枪同时发出震耳欲聋的响声。这是岜沙人最隆重的送行仪式。
马车起步了。已经换上一身岜沙苗装的阿雅跟在马车后面跑了很远,直到李畋再次撩起侧面的布帘,探出半个身子向她挥手。
阿雅停下脚步,含着热泪向马车用力地挥动手臂。
马车渐行渐远,拐过一道弯后,再也看不到了。
第二十章 石门
1938年3月11日,太阳即将落山。
乌蒙大山深处,一条羊肠小道。
四个山民抬着一顶蓝色小轿。
“把紧!”
“站稳。”
“陡下莲台!”
“你去我也来。”
“青蓬绕顶!”
“抬官过省。”
“山神土地!”
“各打主意。”
空旷的大山里,不时回荡着四名轿夫的呼应声。
小轿十分简陋,轿身是用一把竹椅和两根竹筒绑在一起,竹椅周围用四根竹笼围起当作轿帘的支架。山路太窄,容不下两个人并排走。所以,轿子的抬法也就显得十分特别。四名轿夫前后各两名,分别在两根轿杆上横着栓上绳索,各用一根较短的竹杆穿过绳索,每两名轿夫合抬一根。这样,四名轿夫便前后排成了一字,抬着小轿颤悠悠地走在山路上。
后面的两名轿夫看不清路,全靠前面的轿夫用隐语提醒。
夕阳,给裸露的岩石涂了一层孤寂而静谧的红光。
一个身材高大的西洋人站在山坡上,夕阳将他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投在一丛低矮的马奶果树上。那是基督教石门坎教区的牧师——高志华。
高志华牧师看着坡下的一小片平坦的草地。
“青海的草原,一眼看不完。
喜马拉雅山,峰峰相连到天边。
古圣和先贤,在这里建家园,风吹雨打中耸立五千年……”
草地上树着一面青天白日旗,旗下,一群孩子操练中的孩子在唱《中华民国颂》。有男有女,高低参差。孩子们的衣着非常奇特,上衣是青色粗布长袖衫,下身却是白色粗布短裤或者短裙,裸露着双腿,有的穿着草鞋,有的打着赤脚。女孩儿的头缠青布巾,男孩儿一律短发。他们是石门坎教会学校的孩子,他们是大花苗的孩子,他们也是主的孩子。
看着那些孩子们,高志华牧师心里感到暖洋洋的。他转身往坡上走去,坡上长眠着他的前任牧师——柏格理。那座坟茔并不太远,走上十余步就能看到夕阳的余辉映照下的墓碑,两级元宝形的牙石顶端是高耸的十字架。柏格理牧师1904年来到中国,1905年来到石门,1915年长眠于此。是他在乌蒙山腹地的这片穷山恶水间创造了石门坎这一人间奇迹。高志华牧师不紧不慢地走到柏格理墓前,白石砌成的方形墓冢上已经长满茂盛的青草。高治华牧师弯下腰,仔细清理墓冢周围的杂草。他十分敬重自己的这位前任牧师,他们都来自同一个遥远的国度——英国。
“牧师!牧师……”一个苗家男孩儿气喘吁吁地跑来,边跑边喊。男孩儿说的是苗语。
高志华牧师直起腰,手里还攥着一把刚刚拔出的草。
“牧师!有官府的汉人来找你……”男孩儿站在高志华牧师面前,用手指向山下。
高志华轻轻将手里的草丢向离墓碑远一点的荆棘丛里,双手拍打了两下,走向男孩儿,抚摸着男孩儿的头顶,用熟练的苗语说:“孩子,是官府的人还是汉人?你要记住,汉人并不全是官府的人。”
男孩儿想了想说:“是汉人。”
高志华揽着男孩儿的肩膀向山下走去。石门坎的苗人对民族的概念十分模糊,由于长期受汉人和彝人的欺压,在他们的印象里,所有的汉人都是官府的人,所有的彝人都是土目的人。
“孩子,汉人、彝人和苗人一样,都是主的孩子,都是兄弟姐妹。”高志华一边走,一边对男孩儿说。
“汉人和彝人为什么总是欺负苗人?”
“那些欺负苗人的人,不管是汉人、彝人还是其他什么人,他们都是主迷途的羔羊,是受了撒旦的迷惑。”
“撒旦是会下蛊的坏人吗?”
“是的,孩子。撒旦是会下蛊的魔鬼。”
“撒旦可怕吗?”
“撒旦不可怕。因为我们心里有主。”高志华摩挲着男孩儿的头,“去吧,孩子!主会保佑你的。”
男孩儿转身。
“嗨!小迷糊!”高志华在男孩儿身后叫。
男孩儿站住,回头。
“你阿爸好些了吗?”高志华问。
男孩儿摇头。
“告诉你阿爸,麻风病是可以治的,改天我让人送他去医院。”
“我阿爸说他哪儿都不去,就要死在自己家里。他还说,我们家的房子离寨子远,不会传染给别人的。”
“那你呢?他不怕传染给你?”
男孩语结,迟疑片刻:“他是我阿爸,我不怕!主会保佑我的——是您说的。”
“还有你,孩子,你应该像其他孩子一样上学堂。”
“我得采药,养活我阿爸。”
“把你阿爸送到医院,你上学堂。——这是最好的办法。”
“我……”男孩儿语结。
高志华想了想:“你先去吧!过天我去你家。”
男孩儿跑开。
蓝色的小轿停在一座刚刚落成的欧式别墅门前,别墅全部用石头砌成,掩映在高大的柏树林中。李畋实在没想到在石门坎能看到这样的建筑,一路走来,看到的除了几座彝族土目的白色官寨,就是苗人低矮、破败的茅草屋。这座新建的别墅虽然规模不大,但放在这样的环境里,依然显得是那么奢侈。
“现在,教区比柏格理牧师在的时候好多了,教会的房子不能总是破破烂烂的。中国有句话叫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柏格理牧师是栽树的,我是乘凉的。我不光是来乘凉的,我也会栽树,栽很多很多……”高志华牧师从山坡上一路走下来,看到李畋在打量自己的别墅,便站到李畋身后,用汉语说道。显然,他的汉语远没有苗语说得流利。
李畋回头看了看身后的洋人,不用介绍就知道对方的身份。便用英语说道:“塞缪尔•波拉德不仅给石门坎带来了上帝,还给石门坎带来了教育、文明和希望,甚至还有足球。他主持创造了苗族文字,改变了苗人靠古歌传承文化的历史。这里的苗人把他视为拉蒙。”
高志华牧师吃惊地看着眼前这位温文尔雅的客人,他的英语显然比自己的汉语流畅多了,而且对石门坎和柏格理牧师的事情也了如指掌。
“远方来的朋友,您是来找我的吗?”高志华索性也讲起了英语,还是自己的母语说起来舒服。
“当然,如果您就是高志华牧师的话。”李畋说道。
高志华牧师被李畋的幽默逗笑了:“哈哈……那就恭喜您了!不巧正是鄙人。”
李畋从衣袋里取出一封信,那是在印度时泰戈尔先生亲笔用英文书写的。
高志华看过后,小心地照原样折好,放到自己的长袍里面的口袋:“李先生,晚上我们好好聊聊。”
“好。”李畋应道。然后,给四个轿夫开了钱,打发他们走了。
晚上,半轮新月照着黑黢黢的山峦。离新建别墅不远处有两间简陋的小屋,小屋旁边有一株高大的红刺母。有几许微弱的光从小屋的窗口透出。
小屋里,高志华牧师和李畋二人围着火塘而坐,火塘里的碳火很旺。高志华牧师用一根竹竿翻动几只土豆。石门坎原来没有土豆,为了解决食物短缺问题,是柏格理牧师引进了这种农作物。土豆比其他农作物成熟早,而且产量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们的饥饿之苦。当地人都把土豆叫作“洋芋”。小屋里弥漫着烤土豆的香味。
高志华用竹竿从火塘里拨出两个烤好的土豆,在地上稍微一凉,便拿起来,先递给李畋一个,自己拿着一个,扒去皮,热腾腾地塞进嘴里。一边吃一边说:“泰戈尔勋爵的忙我一定要帮,但是,你找的这个人不可能是苗人。这里的苗人千百年来都生活在最底层,不可能出现这样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如果有,早就会被苗人大肆传唱了。”
“会是彝人吗?”
“也不太可能。如果彝人出了这样一个显赫的奇女子,他们同样也会引以为荣的,不会就这样湮灭。”
“可是,这个女子的确出自石门坎。如果既不是苗人,又不是彝人,难道会是汉人?石门坎的汉人又有多少?”
“不,不!”高志华牧师连声否定,“更不可能是汉人。我觉得可能是另外一种人。”
“另外一种人?”李畋万分惊讶,“除了苗人、彝人和汉人,石门坎还有什么人?”
“睡觉吧!我明天带你去一个地方找一个人,也许他会告诉我们更多。”
次日清晨,在熹微的晨光中,李畋随同高志华牧师上路了。转过一片低矮的茅草房,穿过一片杉树林,一座大山耸峙于前,山势陡峭,壁立千仞,让人望而生畏。高志华牧师走在前面,踏上了一条若隐若现似有似无的羊肠小道。李畋亦步亦趋地紧跟在高志华牧师后面。
“跟着我,不会有危险。”高志华牧师说道。
李畋没有出声,心想,在自己的国土上让一个外国人带路,想想都觉得荒唐。可世事就是这样,许多看似荒唐的事,细究起来却又顺理成章。
小路千折百回,进五步退三步,如果不是有人带路,简直无迹可循。看样子,这条路平时也少有人走。李畋在乱石与刺窝间小心地寻找每一个落脚处,汗水很快从额头上冒出。喘息声也越来越粗。
高志华牧师回头:“李先生,坚持一下,很快就好了。”
当太阳升起来的时候,他们翻过一道坎,双脚踏上一小块儿两米见方的平地。一棵红子树孤零零地开着一树细小的白花儿。一边是一人多高的杂草丛,一边就是他们来时的路。李畋回首一顾,才察觉早已置身云端,下面一眼望不到底,不免令人心惊胆战。
“现在好了,休息一下吧!”高志华牧师指着一块突出的石头说道。
李畋坐在石头上,看了看身边,却发现连刚才若隐若现的小路也找不到了,他实在不知道高志华牧师说的“好了”是什么意思。
高志华牧师却没有坐下,而是饶有兴趣地走到那棵红子树下,似乎在寻找着什么。终于,他在茂密的枝丫间发现了几簇挂在枝头的红子果,那是去年的果实,幸而没有被鸟儿啄食,也没有风落。如黄豆般大小的果儿一簇簇长在一起,红艳艳的,煞是好看。高志华牧师小心地从枝头取下,递给李畋:“李先生,这是大自然的馈赠,品尝一下吧!”
李畋接过,看着这些可爱的果子,不忍下口:“这是什么果?”
“当地人叫它红子果,其实,它的正式名称应该是火棘,常绿灌木,属蔷薇科。春夏开花,果实初为绿色,秋天成熟,由橙色到火红色,经久不凋。可食,也可酿酒。”高志华揪了几颗丢进嘴里。
李畋学着高志华牧师的样子品尝了几颗红子果,果然是甜甜的,别有一番风味。只是李畋没有想到,在以后的某段时间里,就是这种看上去并不起眼的红子果拯救了他的生命。
“我们走吧!”高志华牧师说,“钻过这片杂草就快到了。”
李畋看了看眼前这片茂盛的杂草,一脸疑惑。
“小心被草划伤。”高志华牧师提醒道,并示范性地钻进草丛,先用双臂将杂草摚开到两侧,然后再迈步向前。
李畋学着高志华牧师的举动,只听得杂草的毛刺勾挂着衣服纤维的声音时断时续。好不容易穿过了这一片杂草丛,眼前豁然开朗。出现在面前的是一片相对平缓的山坡,坡上是低矮的青草,仿佛绿绒绒的地毯一样,李畋的心情一下变得舒畅许多。
沿着草坪没走多久,就看到一排房舍在远处的林间隐约可见。
“就要到了。”高志华牧师说。
李畋的脚步顿时感到轻快了好些。
然而,当离那房舍越来越近的时候,李畋却被眼前看到的景象吓坏了。一群形容枯槁、奇形怪状、似人非人、似鬼非鬼的动物出现在视野中,他们或立、或坐、或卧,个个无精打采。
“他们都是麻风病人。”高志华牧师说。
麻风病人?李畋大吃一惊。
“过去的那些日子里,麻风病是不治之症,病人遭到唾弃,被人们赶出寨子。很多人曝尸荒野,成为野猪、野狼的食物。现在,住在这里的病人至少可以吃饱、穿暖,而且还有条件医治他们化脓的伤口。”高志华牧师说。
柏格理牧师在石门坎建立麻风病院收治麻风病人的事,李畋很早就听说过。可是,他不知道高志华牧师带自己到麻风病院什么?
几个麻风病人看到高志华牧师,有人嘴里吆喝着什么,麻风病人们纷纷起身走了过来。李畋心里顿时紧张起来。好在那些麻风病人在距他们十几步远的地方停下脚步,围拢成一个环形人墙,不再走近他们。
高志华牧师用苗语对他们说着什么。李畋一句话也听不懂。
不一会儿,只见一个麻风病人从后面挤出来,这个麻风病人的长相更是奇特。浑身瘦骨嶙峋,一双黑黑的赤脚,骨节粗大,五趾分得很宽,脚上面支撑着皮包骨头的双腿,一件破旧的青布短裤,裤长刚刚及膝,用一根草绳胡乱地捆扎在腰间,上身穿一件对襟青布衫,没有系扣子,更准确地说是衣襟上没有了扣子,裸露的胸脯上肋骨根根可数,脖颈前突,头发上面结了厚厚的泥垢,还沾挂着几根枯草,一对招风耳大的出奇,眉间的皱文像核桃皮一般,眼窝深陷,眼袋下垂,瞳仁浑浊无光,嘴唇薄,下颌尖而前出。这些还都不算什么,最奇怪的是他的鼻子,鼻梁短而低小,如果不仔细找,根本看不到鼻梁在哪儿,两只椭圆形的鼻孔仿佛是贴在脸上一样。从正面猛然一看,整张脸好像是从头颅上面凹陷进去。稍稍侧过目光看去更是吓人,整个头颅俨然是一轮大半个弯弯的月亮。他形容委锁地走出人群,站在距高志华有七八步远的地方。
“阿月,你跟我过来。”高志华牧师用苗语说。
高志华牧师将阿月带离人群,走到草坪的边缘。高志华牧师先在草地上坐下,示意李畋也坐下。李畋坐在高志华牧师身边。
“坐吧!”高志华牧师对阿月说。
听到高志华牧师的吩咐,阿月就势坐在离高志华几步以外的地方。
“阿月,再给我唱一遍那首歌好吗?”高志华牧师说。
李畋听不懂高志华牧师在说什么。
阿月点点头,放开喉咙。
阿月唱的那支歌很长很长,虽然李畋听不懂歌词,但却能感受到那神秘的旋律。是的,神秘。那样的旋律只能用神秘二字来形容。那歌声,时而高亢明亮,时而低沉呜咽。高时直指云端,低时徘徊深谷。婉转低回,苍凉悲怆。急转时,或从低谷冲天而起,或从九天垂直而落。没有任何过渡,突兀而诡异。也许是因为阿月的鼻子长的特殊,声音里杂入一种特别的音质,让歌声显得愈加沧桑、凄凉。歌曲的结尾也没有任何征兆,就是那么不合情理地戛然而止,让人的心无端地悬在半空,仿佛随时都会落下,却久久不能落下。
阿月唱完,面无表情地看着高志华牧师。
“这歌唱的是什么内容?”李畋用英语问高志华牧师。
“这是一首奇怪的歌子,既不是苗语,也不是彝语。在石门坎,没有人听得懂这首歌,包括阿月本人。阿月是在一个神秘的部落里学来的。在这方面,阿月很聪明,也可以说是天才。能把一首自己听不懂的歌完整地唱出来,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到的。”
“我们不会只是来这里听一首歌吧?”
“当然。这首歌非苗非彝,你找的人也非苗非彝,难道你不觉得两者有什么联系?”
“您的意思……?”李畋似懂非懂。
“我的意思是:泰戈尔勋爵委托你寻找的石门奇女很可能就在阿月到过的那个神秘的部落。阿月早就对我说过那个部落的事情,他对很多人都说过。但是,没有人相信他的话。只有我相信。我早就想让阿月带我去找那个遗失在历史长河中的部落,现在你来了,正好是个机会。”
李畋终于明白了高志华牧师的用意。牧师的思路是对的,他想。但看着眼前的阿月,他心里不免存有疑虑,阿月还能找得到那个地方吗?
“阿月还能找得到那个地方吗?”李畋情不自禁地把心里面想的话说了出来,而且脱口而出,说的是汉语。
“我能找到!”阿月用汉语肯定地回答。
听到阿月的话,李畋吃惊不小。阿月居然听得懂而且能说汉语!
注一:轿夫隐语,贵阳地方,轿夫们抬轿为了不惊动坐轿人,遇见路上有特殊情况时,后面的轿夫被轿子遮着看不见,就由前面的轿夫用隐语报告,后面的应答。比如遇见路滑,前呼:“把紧”,后应:“站稳”;遇见陡坡,前呼:“陡下莲台”,后应:“你去我也来”;路上有刺,前呼:“青蓬绕顶”,后应:“抬官过省”;将上坡,前呼:“山神土地”,后应:“各打主意”。
注二:高志华(Reginald Heber Goldsworthy,1895~1938),英国传教士。1921年来石门坎传教,1938年4月5日被暴徒杀害,葬于石门坎。墓碑楹联——神将赐以木铎,人竟宿于石门。
注三:柏格理(Samuel Pollard,1864~1915年),英国传教士。1887年受基督教“西差会”派遣,来到中国,成为中华基督教循道公会西南教区牧师。1904年到石门坎传教、办学。1915年9月16日染沙门氏菌属伤寒病故。葬于石门坎。
注四:塞缪尔•波拉德,柏格理的英文名字“Samuel Pollard”的音译。
注五:拉蒙,苗语的音译,意思是苗王。
elfhuang
发表于 2009-1-1 02:32
第二十一章 部落
三月的石门坎,已经是山花烂漫的季节。桃花红,李花白,还有蓝的,黄的,粉的,各种大大小小的叫不出名字的野花,自由自在地开着,漫山姹紫嫣红。
天上着小雨,山间绕着雾气。
这是一个适于写诗的天气,但对于爬山者来说,这样的天气的确糟糕透了。
李畋大口喘息着,他已经感觉体力不支。抬头看看四周,到处是连绵起伏的山峰。
“这座山叫什么名字?”李畋问。为了方便共同交流,他们说好都讲汉语。说英语,阿月听不懂。说苗语,李畋听不懂。三个人都能听懂的只有汉语。
“没有名字!乌蒙山太大了,像这样的山峰数都数不清。石门坎人把山叫坡,离寨子近的,就顺口叫做对门坡、背后坡之类的。像这远离村寨的,谁还管它叫什么!”走在李畋前面的高志华牧师操着生硬的汉语回答。
李畋看看耸立在眼前的这座高山,主峰越看越像一只硕大无朋的蟠桃。“这条路太难走了,硌得脚疼。”李畋说。
他们脚下的这条山路虽然看起来并不十分陡峭,甚至可以说比较舒缓,也相对较直。但路上全是小如鸡蛋大如拳头的乱石。脚下总是不得踏实,一步一滑。
“这不是路。很多年以前,这里原是一条小溪,后来不知道怎么就干枯了!”走在最前面的阿月身上背着一个诺大的布包,把干涸说成干枯。
李畋这才注意到,这的确不像一条路,而是一条碎石沟,一直绵延到大山深处。
“我们休息一会儿吧!”李畋停下脚步,喘息着。
阿月回头:“不行!一停下就爬不上去了。咬咬牙,翻过这道沟!前面有一口井,我们到井上再歇。”
一说到井,李畋觉得嗓子里干得难受。可惜的是这雨太小,像雾似的着。如果雨再大点,他真想张开嘴巴让雨水润润喉咙。“还有多远?”李畋艰难地抬脚。
“快了!就在前面,看到有两棵长在一起的松树就到了,井就在松树旁边!”阿月边走边说。他知道自己的病会传染,所以始终和高志华牧师保持十几步远的距离。现在要去的那个地方,是几年前他误打误撞发现的。当时,他的家人一个接一个地患了麻风病,阿爸阿妈和哥哥姐姐先后死去。只有他一个人幸存下来,却被村里人赶出寨子。绝望至极,他一个人漫山遍里地乱走,希望遇到一头野猪、或者干脆是一群狼,让它们把自己吃掉,一了百了。他像发了疯似的,专往深山老林里去。后来,他居然没有死。再后来,他不想死了,他要回到寨子里去。他发誓,哪儿人多他去哪儿。要么让别人把自己打死,要么就让所有的人都得上麻风病!再后来,他幸运地遇到高志华牧师。高牧师送他去了山上的麻风病院。他在那里生活的很好,大家同病相怜,谁也不会嘲笑谁。而且有吃有喝,还给治病。所以,他心里认准高志华牧师是自己的恩人。只要是高牧师吩咐的事,就是死一万次他阿月都不会皱一下眉头。
对于阿月这种模糊的回答,李畋早已经习惯了。他知道,阿月口中的“快了”是没有办法下一个准确的定义的。所以,他心里并不存有任何奢望。唯一明确的信息是:自己的脚步依然不能停下来。果然,至少又过了一个小时,一直到李畋筋疲力尽的时候,才隐隐看到到远处有两棵根部连在一起的松树。
“前面就是了!快走几步,一会就能喝到山泉水了。”阿月在喊。
一听到山泉水,李畋像灌了铅似的双腿仿佛有服一丝气力。胜利再望,他鼓励自己。
李畋终于走到两棵松树下,当他看到阿月所说的叫“井”的那个东西,一下就泄了气。在两棵连体松旁边,有小一块湿润的青石,光滑的石面上有一个碗大的凹槽,浑然天成。凹槽里存有一泓清水。水看上去倒是十分清澈,但就这么一丁点儿,都不够一个人喝的。李畋一下坐在地上,再也不想动了。
“李先生,这水甘甜甘甜的,可好喝了!快喝一点吧!”躲闪在几步之远的阿月催促道。
“就这么点儿水,还是让高牧师先喝吧!”李畋有气无力地说。
阿月不由得对李畋生出一些敬意。这个看似文弱的教书先生,在这种时候还能想到别人,这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做到的。他赶紧解释说:“李先生误会了,您别小瞧这一碗水,别说我们三个,就是有三千五千个也喝不完它!等你和高牧师喝过之后我再喝。”
阿月的这番话让李畋格外惊讶,难道真是这么神奇?他看了看高志华牧师,高志华冲他微笑着点点头。李畋这才走到那一泓水的旁边,试探着撩起一点水。
“我可以洗一下手吗?”李畋问道。他知道,在这个时候,水是多么珍贵。洗手简直就是浪费!这样问的目的也还是试探阿月说的是不是实话。
“可以呀!用这水洗洗手洗洗脸,可舒服了!”阿月说。
李畋将信将疑地撩起一捧水洗了手,他一直注意观察石头上那一泓水,那水居然真的没见少,盈而不溢。李畋又洗了脸,那水依然如故。李畋完全相信了阿月的话,他双手合拢,捧起一大捧水咕嘟咕嘟几口就喝了个精光。那水果然甘美无比,浸人心脾。再看那水,还是盈盈如初。李畋不禁暗自感叹造化神奇。李畋喝足之后,便退到一旁的石头上坐下休息。
高志华牧师走到水边,径直俯下高大的身躯,双手支在那块青石上,将嘴巴直接埋进那一泓泉水里,一气喝了个痛快。然后才起来,从从容容地洗手洗脸。最后,取出随身携带的铁水壶,灌满了水。
李畋在一旁看得出了神,高志华牧师喝水时更像石门坎的一个山民,那还有一点英国绅士的风度!这也许正是他受人爱戴的原因之一吧。
高志华牧师并不知道李畋此时的心思,起身唤阿月:“阿月,来喝水。”
阿月看着高志华牧师,却没有动。高志华牧师心里有些感动,这个阿月很懂事,他是怕离自己太近,怕把麻风病传染给自己和李畋。但高志华牧师却没有说破,只是招呼李畋道:“李先生,咱们往前走几步,那边的风更凉爽。”
李畋当然明白阿月和高志华牧师的意思,他也不说破,起身跟高志华牧师而去。
阿月这才走到“井”边,像高志华牧师那样将头埋进水里。不过,阿月的姿态更加粗放,如牛饮一般。李畋不经意间一回头,那个角度刚好看到阿月不停鼓劲的腮帮子。阿月喝足之后,又灌了满满一葫芦,挂在腰间。
“李先生,咱们得抓紧赶路,照现在这样子,别说过溶洞了,天黑之前连乱石坡都翻不过。”阿月没有征求高志华牧师的意见,而是直接对李畋说。
李畋当然明白阿月的想法,三个人中,只有自己耐力不足。这些山路,对于阿月和高志华牧师来说,也许不是像李畋那样困难。经过短暂的休息,李畋感觉自己的体力得到了部分恢复,而且浑身的筋骨好像突然舒展开了一般,再没有了刚才的疼痛。他起身道:“好!我们接着走。在天黑之前,一定到达目的地。”
阿月绕过李畋和高志华牧师,依然头前带路。三个人向着大山深处挺进。此时,若有若无的雨丝已经完全停了,只是天依然阴沉着,山林间到处是雾蒙蒙的水汽。
下午四点十分,三个人到达乱石坡。
乱石坡是一个很小的山坡,宽度大约二十余米,高约三十多米。坡的左右两侧是壁立高耸的绝壁,光秃秃的黄色岩石直插入云。乱石坡虽然相对较缓,但至少要呈七十度左右的仰角。坡上乱石犬牙交错,让人胆寒。
李畋回首来时的山路,却见林壑深深,望不到底。如果万一从乱石坡上滚下来……他脑后突然感觉一股凉意,他不敢再想下去。真不知道当初阿月怎么会跑到这样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
就在李畋发愣的工夫,阿月已经爬上了乱石坡。丑陋不堪的阿月爬起山来竟然像猴子一样灵活。只见他手脚并用,在乱石间闪展腾挪,似乎没有费多大劲儿就登上了山顶。李畋见状,也想学着阿月的样子爬上乱石坡,却被高志华牧师用手势制止了。正在李畋满腹狐疑的时候,就见阿月从上面甩下一根长长的绳子。绳子的那一端,已经被阿月牢牢地拴在山顶的一棵杉树上。
“李先生,把绳子系在腰上,不要怕!我拉你上来!”阿月在山顶喊道。
高志华牧师靠到李畋跟前,把绳子捆扎在李畋腰上,扎了一个很特别的绳结,说:“这下没问题了。上的时候,你双手要抓紧绳子,双脚要找好落点。每一步都要先小心地试一下,看看脚下的石头是不是松动,如果确定石头是结实的,再踏上去。放心吧,没事儿的。”
李畋心里清楚,阿月和高志华牧师考虑的已经很细致了。就算自己失足再加上阿月失手,最坏的可能也只是自己从乱石坡上跌下来,有这根绳子系着,不用担心落入深渊了。李畋按照阿月和高志华牧师说的方法踏上乱石坡。上坡之后,他才发现,自己还是过于轻视这片坡了。坡上的那些石头,有很多是风化或者松动的,好几次险些失脚。幸好高志华牧师事先提醒过自己。不然,自己莽撞地踏上去一准会出事。在阿月的帮助下,李畋终于登上顶峰。阿月指了指意李畋腰间的绳索。李畋明白了阿月的意思,将绳子解开。
“您放在地上,后退五步。”阿月说。
李畋觉得这个阿月的心思还真得挺细,一路上,阿月总是尽可能地和他们保持一定的距离。有时候却过于刻意,弄得李畋反而不好意思。李畋还是按照阿月的要求做了。
阿月再一次把绳子甩下山崖,用同样的方法帮高志华牧师上来。
三个人会合之后,李畋看了看来时路,仿佛山势直直地落下去,让人头晕目眩。他明白,现在他们的位置刚好是蟠桃的尖顶。他又扭头看了看将要下山的路,这一面的山坡却是格外舒缓,看样子没有什么特别难走的路。李畋对脚下这座山又有了新的认识,这座山更像是从中间劈开的半个桃子。他们刚刚从刀劈的那一面爬上来。
大约又走了二十分钟左右,渐闻水声潺潺。一泓碧绿的潭水出现在眼前,潭边多生杂树,有山泉涓涓注入潭中。
潭水澄澈,微波粼粼。湖面上方一片红云——成群结队的红蜻蜓在飞。
李畋看呆了。蜻蜓不稀奇,红蜻蜓也不稀奇。稀奇的是在初春季节居然有如此众多的红蜻蜓聚集在一起,在青山绿水间形成一道如此壮观的景色。
“小心!跟在我后面,手抓住权树,脚下踩稳!”阿月一边说一边做着示范。
其实,李畋觉得阿月过于小心了。他们行走的地方离潭边足有十米开外,而且坡势舒缓,纵然失足,也不至于落入深潭。但很快李畋就知道——自己犯了个严重的错误,一脚下去,踏翻了一块悬空的石头,几乎跌倒。幸好双手紧紧地抓住身边的一棵小树,只是一个踉跄,随即借助双臂的力量重新站稳。却只见那石块疾速滚下山坡,坠入潭底。闷闷的一响——水很深。
“小心!落脚前先试试稳不稳!”阿月再次叮嘱。
这下李畋再也不敢掉以轻心了,跟在高志华牧师身后,亦步亦趋地前行。
好在这段路程并不是特长,只有短短的一百多米。一转变,他们从侧面翻上了另一面山坡。杂草从中,有一个巨大的山洞,洞口恰是一道小溪的出口。溪流很小,很细,涓涓流出洞口,落山涧,很轻。涧下便是那一泓深潭,溪水入潭,发出轻而细的汩汩声。洞口平伸出一块巨石,平坦而光滑。
三个人先后跳上巨石。
李畋向洞里张望。黑漆漆的,有些怕人。
阿月取下背上的布包,里面是几支用桐油浸泡过的松木火把。用火镰取火,引着火把。
洞内阴森森的,氤氲着潮湿的水汽,不时地有水珠滴下来打在三个人身上。脚下的石头全都是水润湿滑。洞顶很低,只能弓着腰往前挪。数十步之后,豁然开朗,仿佛一步跨入一个华丽无比的厅堂。这竟然是一个石灰岩溶洞。五颜六色的钟乳石形态各异,光怪陆离。
阿月举着火把头前带路,高志华牧师和李畋紧随其后。
溶洞多有岔口,九曲十八弯,像一个巨大的迷宫。
阿月的步伐很坚定,七拐八绕,脚下没有丝毫的犹疑。这里对阿月来讲,实在是太熟悉了,这里曾经是阿月的家,曾经是他的洞天福地。
又一个岔道,洞穴越来越窄,当第二只火把即将熄灭的时候,他们走到了洞穴的尽头。一片漆黑——居然是绝路!
“是这儿吗?阿月你没有记错?”高志华牧师问。
阿月没有说话,而是转身将火把递到高志华牧师手中,然后用力去移动一块石头。终于有自然的光线透进来——是一个小小的洞口,仅容一人爬行通过。
高志华牧师熄灭火把。
阿月将剩余的几只火把塞进洞顶的石缝。
三个人分开丛生的杂草钻出洞口。洞口居然位于接近山巅的一处崖壁,崖壁上有粗壮的藤萝垂下。下方是相对舒缓的山坡。崖壁虽陡,但与缓坡的落差并不大。
阿月抓住一根藤萝用力拉一几下,然后顺着藤萝垂壁而下。
李畋和高志华牧师也依次垂下。回望。小小的洞口隐没在一片荒草野藤杂树之间,了无踪迹。
“还有多远?”李畋忍不住问道。
“就要到了,很快的。”阿月的回答依然是模棱两可。但这次却没有让李畋等待太长时间,走了不到十分钟,阿月手指前方说:“李先生,你看!”
李畋和高志华牧师放眼望去,只见下面一片郁郁葱葱的林子。他们此时所处的地方,恰恰是一片开阔地带。就看到林子上面有一群白鸟在盘旋飞翔。
“是鸽子!”李畋惊奇地叫道。没错,是鸽子!在这深山老林里怎么会有这么多鸽子?是野鸽子?野鸽子的毛色一般比较杂,而眼前这一群鸽子,大约有六十多只,却是清一色的白。一群白色的鸽子盘旋在绿色的林海之上,这样的景色是如此的诡异。就在李畋惊奇不止的时候,接下来发生的事更让他瞠目结舌。
只见那群鸽子在飞翔的时候居然不停在变换着队形,忽而方,忽而圆,忽而人字形,忽而十字形……还有一个个更为复杂的回字形、田字形……不一而足。
“Oh,My God!这真是奇迹!”高志华牧师同样看呆了,不由得脱口说了一句母语。
“那个寨子就在鸽子飞翔的地方。”阿月说。
那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寨子呢?巨大的好奇心促使李畋和高志华牧师同时加快了脚步。
突然,那群鸽子倏然隐没在一片绿色之中,无影无踪。李畋和高志华牧师面面相觑,仿佛刚才的一切就是一个幻觉。太离奇了!
三个人的脚步更快,但却更轻。只是他们离那片林子越近,越感到那林子诡秘。此时,林子里已经隐隐约约透露出一些房舍的影子。
“啊……”走在最前面的阿月突然大叫一声,瞬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李畋和高志华牧师还没弄清楚是咋回事,就听得“嗖嗖”声响,两支羽箭射在他们脚下,箭镞没入草地,箭杆还在微微颤动。眨眼之间,从周围的灌木林和草丛中钻出十多个人,他们手持弓箭、长茅等最原始的兵器,一个个赤射裸体,只在腰间系着草裙,黧黑的皮肤闪着异样的光泽。
为首的一人咿哩哇啦地说了一大串,只是李畋和高志华牧师谁也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你们是苗族人还是彝族人?能不能听懂我的话?”高志华牧师用苗语说道。
听到高志华牧师讲话,那些人也是面面相觑。看来,他们听不懂苗语。
高志华牧师为了向他们表示没有敌意,手掌对着他们,高高举起。同时,他示意李畋也做同样的动作。
“把我拉上去……”阿月的声音仿佛从地底上钻上来,原来他一脚踏空,跌落到陷阱里。
为首的那人又叽哩咕噜说了几句,有两人走到陷阱边上,放下一根绳索。不一会儿,阿月被吊上来。好在陷阱里没有放置竹钉之类的东西,阿月只是弄了一身尘土有些狼狈而已,并没有受伤。不过,当那群人看清楚阿月的容貌之后,反倒是被吓得连连后退。不由地握紧手中的武器,颇有剑拔弩张之势。刚刚缓和的气氛,一下又紧张起来。
“阿月,像我一样做!”高志华牧师对阿月说。
阿月看到高志华牧师和李畋都举着手,他稍稍迟疑一下,双手也高高举起。
那群人总算是看懂了高志华牧师的意思。有两个走上前来,欲捆绑阿月,阿月不干,嘴里叫道:“你们要干什么?”高志华牧师平静地说:“阿月,不要反抗,按他们说的做。”阿月这才不再出声,而且平伸双臂,以方便那些人捆绑。他相信高志华牧师,只要是高牧师说的,他阿月都会无条件去做。
那两个人绑上阿月之后,又拿着绳索走到高志华牧师身边。高志华牧师顺从地伸出双手。之后,就是李畋。那些人将三人身上携带的水壶、烤好的土豆等东西搜索一空。他们看到那些东西时,眼神有些怪怪的。一帮人将那些东西传过来递过去,叽叽喳喳地窃窃私语。闹腾了半天之后,他们用一根绳索将三人串在一起。其中一人牵着绳索在前面带路,一群人押解着他们的“战利品”向刚才鸽子飞起的那片丛林而去。丛林里,房舍的影像越来越清晰。
村寨所在的那片林子生长在另一个山坡的山脚下,地势相对平缓,寨子的入口很狭小,窄窄的阶梯上铺着粗糙的毛石。一棵粗大的刺柏耸立在阶梯上面的平台,枝繁叶茂,如同一支巨大的伞盖。
刚一接近石阶,就听到一阵“咕咕”的鸽子叫。
当阿月、高志华和李畋三人被捆绑着走过那段石阶,登上平台。就看到了一群鸽子在刺柏树下啄食。鸽子群中,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儿在抛洒着谷物。女孩儿腰系草裙,兽皮抹胸仅护住双乳,头戴花环。有两只鸽子甚至飞上她的肩头。
押解李畋他们的那群人看到女孩儿之后,毕恭毕敬地垂手而立。只有为首的那人一付傲然的神态。
那群鸽子似乎并不怕人,一下子上来这么多人,它们却还是悠然自得地享受它们的食物。
女孩儿向着李畋他们三人走过来。
李畋借机端详着女孩儿的相貌。女孩儿的肤色不像那群人那样深,但又说不上白,是一种近似于浅黄的颜色。皮肤质地说不上细腻,但感觉并不粗糙。鹅蛋形的脸上宽下窄,弧线完美。双唇略厚,丰腴饱满。鼻梁高挺。两道弯眉浓密修长。眼睛很大,睫毛很长,目光清澈,瞳仁微微泛蓝。这样的相貌不像中国的任何一个民族,反而更像是东南亚的某些民族。更奇怪的是,女孩儿的项上挂着一件饰物,是一件很精致的白色玉饰,形状既有几分像蝌蚪,又有几分像辣椒。
女孩儿说话,声音柔和,语速不徐不疾。
“她说,她叫艾西瓦娅。”阿月说道。
李畋和高志华牧师同时吃了一惊:阿月能听得懂他们的语言?
“你,能听懂?”高志华牧师问阿月。
阿月点点头,说:“她说的是桂家话。”
“桂家话?”李畋诧异。桂家话从根本上讲是以云南地方汉语为干,以苗语及缅甸语为枝,揉杂在一起的一种方言土语。这种特殊的语言仅仅存在于缅甸桂家部落。自从乾隆年间桂家酋长宫里雁反抗新缅甸王失败之后,桂家部落灭亡,这种语言也随之湮灭。李畋忽然有了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艾西瓦娅?这个名字听起来更像是印度人的名字。却操着一口难懂的缅甸地方汉语。眼前这个女孩儿,这帮人,还有这个神秘的部落,究竟是些什么人?为什么国民政府威宁县的所有资料中没有关于这个村落的记载?
女孩儿对那群人说话,语速很快。
“她说什么?”李畋问。
“我没听清楚。”阿月摇头。
哪容他们听清楚?立即有人上来用兽皮蒙住他们的眼睛。
暮色四合。
窄而深的小巷,高而厚的石墙。一群穿着不遮体的兽皮的人牵着三个穿布衣的人在狭小逼仄的巷子里七弯八绕九曲回肠。一扇木门,很小。推搡而进。摘除眼罩。
被摘除眼罩的人什么也看不见,眼前黑洞洞一片,只听到关门声咣当一响。
elfhuang
发表于 2009-1-1 02:32
第二十二章 羁迷
一方斗室,昏暗潮湿。四面石壁上一伸手就能揩到水汽。
高处有一面窗——其实只是石墙上的一个孔。阳光透过那个孔射进来,形成一个光柱。末端刚好照着阿月那张丑脸。
“阿月,醒醒。”黑暗中,高志华牧师在喊。
阿月惺忪地睁开眼睛:“牧师,我们还活着吗?我怎么看不到你?”
“就那么点儿珍贵的阳光都让你一人独占了,你当然看不到我们。”高志华牧师轻松调侃道。
“牧师,他们会杀了我们吗?”阿月不安地问。
“阿月,你怕死吗?”
“怕。牧师,你怕不怕?”
高志华牧师没有回答阿月的问题,而是转向李畋:“李先生,你怎么看待死亡?”
“这个问题太复杂了。不过,我个人倒是认同圣经的观点——你本是尘土,最终要归于尘土。从生到死,从起点到终点。这是任何人都逃不过的宿命。只不过是过程千差万别罢了。”
“如果这次我们将死在这个寨子里,你会觉得遗憾吗?”
“如果这就是我们的宿命,那又有什么好遗憾的?”
“阿月,李先生的话你听明白没有?李先生虽然不是教徒,但他离主的距离却比你近。”
阿月懵懵懂懂,一付不知所措的样子。
“阿月,你怎么会听得懂桂家话?”李畋岔开话题,而且,这个问题很让李畋不解——一个麻风病人居然听得懂一种已经消失上百年之久的语言。
“跟我爷爷学的。听我爷爷说,我的祖上本不是苗族人,而是桂家人。祖上曾经是土司宫里雁的侍卫,在战场上和族人走散,后来辗转来到石门坎。再后来,就在这里娶妻生子,慢慢变成了苗人。我们家每一代人都会说两种话——苗话和桂家话。”
李畋看着阿月,就像打量着一个天外来客或者一个怪物:“而你会说三种话——还有汉话。”
会说三种话的怪物阿月挠挠头:“……”
“阿月,你骗人!”李畋突然正色道。
“嗯?”阿月奇怪地扭头,脸上的那道阳光让他睁不开眼睛。
“你唱的那首歌肯定也是桂家话!你一定知道那歌词的意思。你不想说。”
“不,不!李先生,我是真的不知道。那不是桂家话。”阿月急忙辩解。
吱呀一响,门开了,一道阳光铺进来。一个阴影,两个阴影,一片阴影。阳光被分割的鸡零狗碎。
还是昨天捉到他们的那个头人,摆手。有人将一些东西丢过来——看不清是什么颜色的面饼和兽皮缝制的水袋。
头人咿哩哇啦。
阿月翻译:“他让我们吃饭,吃饱后去见酋长。”
高志华牧师用力揪下一小块面饼放进嘴里,很硬。“阿月,告诉他们,能不能把我们自己的食物还给我们。”
阿月照高志华牧师的意思说了一遍。
头人再次挥手。
那些昨天被搜去的烤好的土豆们又神奇地回到高志华牧师手上。
一个阴影离开,两个阴影离开,一片阴影离开。那一道阳光很干净。门关上,阳光消失,那一片黑暗也很干净。
三个人开始吃饭。
“我觉得这个寨子有点意思。牧师不觉得吗?”李畋用形玩笑的口吻说。
“是吗?说说看。”高志华牧师会意地一笑,又塞了一口烤土豆。
“不管这个寨子和我们要寻找的人有没有关系,这个寨子都有很多耐人寻味的地方。”李畋说道,“首先,这些人非苗非彝,他们到底是什么人?其二,这个寨子离石门坎说近不近,说远又不算太远,为什么没有人知道这个寨子的存在?其三,从这些人的穿着看,他们仍然处于最原始的生活状态,物质极其贫乏。但是,那个女孩儿却佩戴着一件玉饰。我仔细观察过那件东西,物件虽小,但做工极其精细。以这个寨子的状态来看,根本不可能做出这样精美的东西。那样的玉饰最有可能的产地是中国内地。也就是说,这个寨子和华夏文明有着不为人知的联系。其四,那个女孩儿名叫艾西瓦娅,这是一个较为典型的印度人名字。那么,他们又和古老的印度文明产生了联系。其五,他们的语言是缅甸地方汉语。一个原始的村寨,横跨两大古老文明、涉及三个国家,这本身不就是一个奇迹吗?”
高志华牧师略作思考之后说:“其实,李先生心里已经有了部分答案,还是让我来明说吧——这个部落也许就是桂家人遗脉。问题是,他们,或者说他们的祖先,是怎么来到这个地方的?为什么在这里遗落下这些人?至于他们是不是和你要寻找的人有某种关系,我想,这点已经不用我回答了。”
门再一次打开,还是先前那帮人。
高志华牧师起身:“走吧,这是来请我们了。”
一间相对宽敞的石屋,一个老人端坐在一张简陋而结实的木椅上,木椅前面一张石桌,桌面上刻着九纵十横的凹槽,凹槽的交汇点摆放着两色的石子,黑红各十六枚。
老人很瘦,肌肉已经干瘪,像枯树皮,花白头发乱而且脏。艾西瓦娅站在老人身边,一只白鸽立在艾西瓦娅肩头。
李畋三人被推搡进来。
老人不作声,眼打量着形容迥异的三人。
阿月有些惶恐不安。
高志华牧师平静地与老人对视。
李畋的目光却被那张石桌上的凹槽和石子所吸引,仿佛全然忘记了现实的处境,饶有兴趣地看着。李畋完全沉浸在对那些凹槽和石子的想像中,全然不知老人正用一种奇怪的目光看着自己。
老人干瘪的嘴唇动了几下,声音异乎寻常地衰老:“你们都出去,艾西瓦娅留下。”
先前那个头人眼里流露出一种幽怨,默然离去。一帮人离去。
老人费力地抬头看着艾西瓦娅:“他们能听懂我的话?”
艾西瓦娅点头。
老人显然不敢确信,对着李畋他们:“你们,能听得懂?”
“老人家,我听得懂。”阿月连忙回答。
老人眯着眼看了看阿月,对艾西瓦娅说:“这人真丑。”然后又转向阿月,“你们从哪里来?”
“石门坎,我们从石门坎来。”
“你们来这里做什么?”
阿月转向高志华牧师,用汉语:“他问我们来这里做什么。”
“告诉他,我们来寻找上帝迷失的羔羊。”高志华牧师说。
阿月面露难色:“牧师,我不知道上帝用桂家话怎么说。”
“用汉语替代。”高志华牧师说。
阿月用夹杂着汉语的话将高志华牧师的意思说了一遍。
老人恍然大悟:“噢,你们的羊跑丢了。跑到我们这儿了?”
阿月苦笑。转述老人的话给高志华牧师。
老人一边和阿月说话,一边用眼角的余光看着李畋。
李畋还在看那些凹槽和石子。
“你看出什么来了?”老人突然问李畋。
阿月赶紧翻译给李畋:“他问你看出什么来了?”
李畋说:“告诉他,这是中国象棋。”
听完阿月的翻译,老人毫不掩饰自己的讶异:“会玩吗?”
阿月看着李畋:“他问你会不会玩?”
“告诉他,我略知一二。”李畋说。
阿月翻译。
老人很兴奋地往前挪了挪椅子,朝李畋招手。
这次不用阿月翻译,李畋知道这是老人要和自己下棋,便也不客气地站到石桌旁边。
老人把两色石子分开,红色的给了李畋。
两个人各自把石子摆好。石子虽然没有刻字,但形态却有分别。车、马、炮等各自归位。
李畋执红以当头炮开局。
老人执黑以反宫马相应。
二人只顾下棋,全然落了身边的人,就连阿月这个翻译都无事可做——下棋不需要翻译。
一开始两人棋鼓相当。但很快就被李畋揪住一个机会,使出沿河十八打的招数,两只炮变化多端,诡异莫测。一鼓作气拿下第一局。
老人不服,重新开局。
不料三局下来,李畋三战三胜。直杀的老人片甲无存,颜面尽失。
老人的脸色变得阴沉,两眼发出阴骘的光芒。
李畋暗自后悔——不该一时兴起,只顾技痒而忘记了当前的处境。
老人死死盯着李畋,过了好一会,突然放声大笑。
李畋觉得背寒。
老人停住笑,转而对阿月说:“刚才你说什么?你们的羊丢了?对,是说羊丢了。别找了,这里的山太大了,找也找不到。你们也是迷路了吧?像我们一样。”
阿月像是突然缓过神来,赶紧把老人的话翻译给高志华牧师。
“老人家,你们是怎么迷路的?”高志华问。
阿月重新有了用武之地,他将老人的话翻逐句译给高志华和李畋,然后根据两人的意思再和老人对话。
“你们是大清国的人吗?”
“我们是中华民国人,大清国已经完蛋了。”
“大清国完蛋了?大清国怎么就完蛋了?中华民国,中华民国的兵会杀我们吗?”
“没人要杀你们,你们又不是坏人,干嘛要杀你们啊!”
“我们桂家的土司在哪里?你见过我们的土司吗?”
“现在已经没有土司了。我们桂家的土司,没了。自从宫里雁土司被大清国杀死之后,我们桂家人都各自逃命去了。”阿月在翻译这句话时打了折扣,把李畋所说的“你们”,悄悄变成“我们”。
“你骗人。你又不是桂家人,你怎么知道桂家人没了?”
“老人家,我是桂家人。除了桂家人,没有人会说桂家话。我的祖上叫何猛,是宫里雁大土司的侍卫。”
“何猛?就是当年杀死刁派春救出囊占夫人的那个何猛?我听我爷爷说过,何猛是我们桂家人的英雄。”
老人的话显然让阿月很兴奋,那是一种发自心底的得意——自己的祖先居然是个英雄:“是的,我就是何猛的后人,我叫何阿月。”
“何阿月?这么奇怪的名字。不过,倒是和你挺相配的。”老人对阿月很不客气,转向艾西瓦娅,“他说他是何猛的后人,这就更好办了。”再转向阿月,“你知道她是谁吗?她叫艾西瓦娅,是大土司宫里雁的后人。她是你的主人,你要效忠于她。从现在起,别想着找那几只羊了,丢就丢了,你丢了羊,却找到了主人。这是天大的好事。”
阿月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他问高志华牧师:“我说什么?”
“你记住……”不等高志华牧师回答阿月的问题,老人又低声说,“你记住,刚才带你们来的那个人叫索索。”忽而又变成高声,“索索!索索!”
那个被叫作索索的头人进来。
“索索,给他们换个地方,让他们斋戒沐浴。三天后,请他们观礼。”
索索不解:“观礼?”
“那件大事应该办了,本来我还想等一段时间。现在他们——这些尊贵的客人来了,这是老天爷在催我了。再不办,老天爷会生气的。哦,对了,让艾西瓦娅带客人去休息。你留下,我还有话说。”
艾西瓦娅带人出去,屋里只剩下老人和索索。
老人招手:“三天之后你就是部落的酋长了。”老人抬下巴指着刚刚离开的李畋等人,“他们,就是最好的祭品。这下,你应该放心了吧?索索,我知道,你等这一天等的太久了。”
索索嗫嚅:“酋长,我……”
“索索,不要辩解,也没什么需要辩解的。这是你应该得到的——部落里除了你索索,还有哪个人能担此重任?”
“也许,也许艾西瓦娅比我更合适。”
“艾西瓦娅?你真是这么想的?”
“毕竟,艾西瓦娅是宫里雁大土司的后人。”
“一个姑娘家,再说,她也不是宫里雁大土司的嫡传。认真计较起来,她不过是个杂种。你的祖先阿森是个人物,你索索也是个人物。如果没有阿森,也许我们这个部落早就不存在了。但是,你说的也有几分道理。毕竟她是部落里唯一和宫里雁大土司血脉相联的人。有人信奉这个,不过,办法总是有的,让我来想。你只需要把你的刀子磨得快快的,我很久没有喝人血了。”
“索索唯酋长是从!”
“等等,我想起来了,还有一件天大的好事要告诉你——大清国完蛋了,我们不用整天担心吊胆地活着了。还有,桂家人已经群龙无首了。如果你想做桂家的土司,怕是也没人敢拦着你。”
“索索只敢称酋长,不敢称土司。”
“去吧!英勇无敌的索索酋长。刀子磨得快快的,喝人血要趁热。”
第三天,天不亮就开始下雨。一场大雨恣肆滂沱,弥天盖地。
老酋长站在屋门口,看着外面的雨,面无表情。
另一间屋。索索看着天,面带愁容。
再一间屋。艾西瓦娅仿佛无视外面的大雨,只是专心地喂着鸽子。一群鸽子咕噜咕噜地叫,围绕在艾西瓦娅身边啄食。
又一间屋。李畋、高志华牧师、阿月一块站在门口看雨。
黄昏时分,鬼怪的天气却突然放晴。云消雾散之后,夕阳的余辉突兀地出现在空中,宛若一片神圣的佛光,美轮美奂。但只是很小的一会儿,便又淹没在崇山峻岭之中。只有一朵朵白云在天空中匆匆过,像一群急着归圈的绵羊。天色黑得很快,从太阳落山到星星闪亮,仿佛只是转眼之间的事。空气中弥漫着不祥的味道。
索索带来一队人马,每个人脸上都涂抹着重重的油彩,似乎在彰显着——这是一个不同往常的日子。
石墙很高,路很窄。窄窄的小路在高高的石墙间延伸。走在路上,有一种强大的压迫感在挑逗着人的神经。走过一道又一道弯,仿佛窄窄的小路永无尽头。
一扇宽大的木门,洞开着。这样的时候出现这样的门,让人忍不住跳进去。就像酷热难耐的人渴望跳进水里那样。
石头围墙圈起的一个宽阔的院落,院落大致呈圆形,奇怪的是院落里没有任何房舍建筑,只在院落中央筑有一个圆形的石台,高约五米,有石阶可通到台顶。石阶前立有三根高高的木杆,杆上有粗粗的绳索垂绕在半空。
索索指一下木杆指一下人:“你,你,你!”
不多不少,三根杆子三个人。李畋、高志华牧师、阿月,一人一根。
索索的手下很利索,三下五除二就把三个人捆成了麻花状。
一阵嘈杂,一群人从那扇木门里冲进,手中举着火把,嘴里喊着号子。队伍参差不齐,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三人诧异,就在他们诧异之时,更多的人从那扇木门外涌进来。
人群踢踏,呼啸,直奔李畋三人而来。
三个人下意识地往后避。
人群跑过李畋三人身边时,并没有停留下来,仿佛他们根本没有看到三人的存在。他们只是从三人身边跑过,排着队绕着院落中央的高台转圈。而且每个人脸上都涂满各色油彩,在火把的照耀下显得异常诡秘。高志华牧师、李畋和阿月后退,给那些人让出更多的空间。当那群人的前队绕着高台转了一周之后,刚好接上后而的队尾。他们突然队形一转,每个人都面向高台,跳起一种奇特的舞蹈。
索索和他的手下也加入了人群,将捆扎成麻花儿状的三个人晾在一旁。
人们一边跳舞,一边绕高台逆时针方向侧身移动。大约舞蹈了半小时之后,人们突然停止了所有动作,站在原地,举着火把。由狂舞转入静默,没有丝毫过度。片刻之后,人群闪开一条通道。艾西瓦娅走出人群,独自扭动腰姿,舞蹈着。腰间的草裙上,比平日里多了一串铜铃,每一次摆动,都会发出清脆的响声。艾西瓦娅的每一处关节都仿佛柔弱无骨,像一条迎风摆动的蛇。艾西瓦娅且舞且行,一直舞到高台之上。
阿月说:“牧师!我害怕。”
高志华:“闭上眼睛,向主祷告。”
“牧师,我……我已经闭上眼睛了。我在祷告。可我还是害怕……”
“阿月,你的心太浮了。我们唱首赞美诗吧!——父旨成全歌会唱吗?”
“会唱。”
“在那寂静漆黑的晚间,主耶稣钉十字架以前,他屈膝在客西马尼园,祈祷:愿父美意成全。父神美意我愿全尊行,在神面前等候安静……”
高志华和阿月唱赞美诗。
圣洁的旋律如同轻柔而润滑的绸缎一般在夜空中荡漾。
人群安静下来。
艾西瓦娅停止了舞蹈。
高志华牧师在唱。阿月在唱。
空山新雨,夜色沉静。歌声荡。只有歌声在荡。
高志华牧师在唱。阿月在唱。
歌声如细雨蒙蒙,涤荡着心灵的尘埃。音乐,只有音乐才能冲破语言的障碍直抵人心。
所有的目光都集中过来,集中在三人身上。
“住口!妖孽!这是妖孽的声音!”索索冲出人群,像一头发怒的猴子。
“索索说的没错,这是妖孽的声音,它会弄脏了我们的耳朵。”是老酋长的声音,老酋长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三个人和索索之间,他拍拍索索的肩膀,低声说道:“忍耐一会儿,他们早晚是你的祭品。我们的仪式还没有开始,现在杀了他们会不吉利的。我还等着喝他们的血呢!”
索索沉默。
“去吧,把你应该做的事准备好。”老酋长对索索说。
“放心,我的刀磨的很快。保证让您喝上最新鲜的人血。”索索离开。
艾西瓦娅灵巧地从高台上跳下,混入人群。
老酋长开步,向着高台。
人们纷纷闪避。
有人在高台之上摆上椅子,还是老酋长平日里坐的那把旧木椅。
老酋长在众人的注目下登上高台,从容坐下:“我,老了。今天,我们要推举一位新的酋长。”
“艾西瓦娅,艾西瓦娅……”台下一群人高呼。
“索索,索索!”另一群人也在喊。
老酋长挥手,众人安静。
“有人说艾西瓦娅是大土司宫里雁的后人,是理所当然的酋长。也有人说,艾西瓦娅是一介女流,不足以服众,只有英勇无敌的索索才是酋长的不二人选。这等大事让我也难以决断。所以,今天我们要祭奠上苍,我们要问问天意。在问天意之前,我想先问问人意。愿意追随艾西瓦娅的请站到右边,愿意侍奉索索的请站到左边。”
人群骚动。有的人很快选边站好,有的人似乎在犹豫不决。没过多久,犹豫不决的人也陆续选边站好。两边旗鼓相当。
酋长苍老的声音有点飘:“喔,这样的人意让老天也为难啊!下面,我们要请示天意,不论结果如何,我们都不能违背天意!我们只能有一个酋长——索索,或者艾西瓦娅。他们两个人,只有一个人能做酋长。而另一个——必须得死。”老酋长手里抓着一样东西晃了晃,“这是用曼陀罗花泡制的米酒,索索或者艾西瓦娅,有一个人要喝掉它!你们还有什么异议吗?”
“没有!”“听从上苍安排!”人群乱吼。
“好,很好!你们看到那三个人了吗?”老酋长指向李畋他们,“他们是送上门来的祭品。索索或者艾西瓦娅,无论谁做了酋长,都要拿他们的鲜血涂面!好了,先把他们吊起来吧!”
有人爬上高杆,甩下杆上的绳索。
下面的人将杆上的绳索和李畋他们各自身上的绳索绑结在一起。
“等等!”老酋长突然发话,“我得再好好看一眼那个人,他是我见过的最丑的人。”说着,他走下高台,走近阿月,向旁边伸手。有人递过一只火把。老酋长将火把伸近阿月。
阿月感觉到火苗的炙热,往后仰脸。
“丑,丑,实在是太丑了。丑得都不像个人了。也不知道你爹妈怎么生的?”老酋长放肆地嘲弄着阿月,他突然放低了声音:“你给我听清楚了,让你的朋友睁大眼睛。艾西瓦娅赢——你们生。艾西瓦娅输——你们死。”他随即提高声音,“不能再看了,再看我就得做恶梦。行了,吊上去吧!”
李畋、高志华、阿月依次被拉上高杆。李畋感觉自己的胳膊随时都会脱臼。
老酋长返回高台:“高举你们的火把——摆阵!”
人们高举着火把,有次序地散开。院落中央露出一块方形的空地。九纵十横的格子在火把的照耀下闪着萤光。穿黑白兽皮者各十六人,分两拨站入格子里。索索和艾西瓦娅各自站在两阵后排的中央。
“人棋阵!”李畋吊在高处,对下面的情况看得一清二楚。
“李先生,什么是人棋阵?”同样吊在空中的阿月问。
“看下面。人棋阵就是用人作棋子。哪个棋子被对手吃掉,那个棋子位置上的人就会被杀死。直到双方分出胜负。”对于人棋阵,李畋也只是听说过,那是中国象棋中最残酷的玩法,没想到现在亲眼见到了。
“撒旦的把戏!他们迷失的太远了。”高志华牧师感叹。
“先生,刚才那个酋长对我说了一句话。他说——让你的朋友睁大眼睛。艾西瓦娅赢,你们生。艾西瓦娅输,你们死。”阿月对李畋讲。
“我明白了,他是想让我们暗中帮助艾西瓦娅。这样,一会儿我怎么说你就怎么喊。你用桂家话喊,让艾西瓦娅听得懂。”李畋吩咐道。
下面,人棋阵已经摆好。
索索心中暗自得意——自己的棋艺要远远高于艾西瓦娅,这是一场没有悬念的比赛。自己要做的,就是要多杀掉对方的棋子。站在棋盘上的这些棋子,都是双方的死士。杀一个少一个。最好是杀掉所有的棋子,让艾西瓦娅成为孤子,然后再去死。那样,自己当上酋长之后会少很多麻烦。
几步下来,艾西瓦娅的一枚“炮”打掉了索索的一个“卒”,那个扮“卒”的人当场自刎。随后,索索的“马”又吃掉艾西瓦娅一个“兵”,那个“兵”同样自刎。每一枚“棋子”自刎之后,就会有场外的人上来清理战场。
这不仅仅是棋艺的比赛,更是双方将帅心理的较量。
高杆上,李畋看得焦急万分。他无力阻止这样的杀戮,这样明目张胆的杀戮。他想,他可以少让一些“棋子”丢掉性命。他必须想出最有力的招数让艾西瓦娅速胜——把杀戮减少到最低。“马七进八!”李畋说出了第一句指令。
“马七进八!”阿月大喊,“艾西瓦娅,马七进八!”
艾西瓦娅听到了阿月的声音,她知道,这肯定是和老酋长下棋的那个人在帮助自己,那个人在三天之前一连胜老酋长三局,老酋长可是部落里棋艺最好的人。“马八进七。”艾西瓦娅发出指令。
七路“马”斜冲两格,对方的一枚“炮”自刎。有人上来清理战场。
“李先生,你在杀人!是你杀了那枚炮。”高志华牧师埋怨李畋,“那是一条人命。”
李畋痛苦地闭了眼说:“中国有句老话——大行不顾细谨,大礼不辞小让。杀人是为了救人,救更多的人。”
“用杀戮来制止杀戮,这样的逻辑实在有些荒谬。”
“不是荒谬,是无奈。相七进五!”
“相七进五!”阿月喊,“牧师,这事得按李先生说的办。”
“疯了,你们都疯了。”高志华牧师说。
“车四平五!”李畋更加专注于人棋阵的棋局。
“车四平五!”阿月更加卖力的喊叫。
“车四平五。”艾西瓦娅完全按照李畋的思路布局。
几个回合之后,艾西瓦娅占据了上风。索索开始冒汗。最终,在李畋的指挥下,艾西瓦娅使出一招“沉鱼落雁”,将索索逼入绝境。胜负已判。
一片火把高高举起。“艾西瓦娅,艾西瓦娅!”人们在喊。
又一片火把高高举起。“索索,索索……”“艾西瓦娅作弊!”
老酋长站起身:“大家稍安勿燥,听我说几句。本来,我们是问诸上天。索索和艾西瓦娅各凭天命。现在的结果是——艾西瓦娅胜了这盘棋……”
暗影中,一张硬弩始终瞄准着老酋长,引而待发。
“但是……”老酋长突然话锋一转,“艾西瓦娅是靠什么取胜的呢?她为什么取胜?是天意吗?不,不是。而是她听从了妖孽的蛊惑。所以,艾西瓦娅胜而不胜,索索败而不败。不用再问了。天意已决。你们的新酋长是——索索!”
暗影中的那张硬弩稍稍松懈,但并没有完全放下。
“索索,索索!”“索索,索索!”呼声越来越高。
“现在,让我们进入下一个环节——送艾西瓦娅归天!”
看着下面发生的一切让李畋始料不及,自言自语:“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艾西瓦娅缓步登台,众人目送。
“孩子,过来,过来我的孩子。”苍老的酋长用更苍老的声音招呼艾西瓦娅。
艾西瓦娅走到酋长面前。
酋长的一只手放在艾西瓦娅头顶:“孩子,结果只能如此。不是我不帮你,而是你的对手太强大了。强大到连我都不得不忌惮。如果今天不满足他的欲望,部落里会有更多的人死去。如果我刚才宣布你是胜者,这会儿台下已经成为一片血海。孩子,为了部落的苍生。你上路吧!我会为你超度亡灵。”
艾西瓦娅流泪:“为了部落的安宁,我愿意祭出生命。”
酋长流泪:“好的孩子,好的。让大家再看一看你的舞姿,再听一听你的歌喉吧!苍天啊,你看吧,你听吧!你将带走的,是桂家人的骄傲。是美丽善良的——艾西瓦娅!”
“艾西瓦娅,艾西瓦娅……”人们呼唤着艾西瓦娅的名字,声音越来越高。
高杆上的阿月也在高呼:“艾西瓦娅,艾西瓦娅……”
艾西瓦娅再次舞蹈,先徐后疾。徐如春雨润物,疾若秋风扫叶。且舞且歌。所唱的,正是阿月曾经对着李畋和高志华牧师唱过的那首神秘之歌。
碧落黄泉,两处茫然。
阿月也唱起来,和着艾西瓦娅的声音。
男女二重唱。男声嘶哑粗犷。女声绵细沉郁。时而排山倒海,时而剥茧抽丝。时而鸢飞戾天,时而鱼翔浅底。浊时遮天蔽日,清时玉宇澄澈。
众人寂然。
苍老的酋长仰望天空。乌云流动中,间或露出已然丰满但尚未圆润的月亮。
雨后的月影洒在艾西瓦娅身上,艾西瓦娅忘情地舞着,忘情地唱着。
众人痴痴地看着艾西瓦娅,仿佛在看一尊女神。
那是一曲孤独的歌。孤独到部落里除了艾西瓦娅没有第二个人能唱得完整。孤独到艾西瓦娅也不知道唱的是什么。
阿月在唱。沉迷,专注。完全沉浸在歌曲里。
高天流云,星垂四野。
舞罢歌收,众人掩。
几个人抬上一张竹床。竹床安置在高台一角。
老酋长从怀中取出一个小巧灵珑的亚腰葫芦:“孩子,这是你的曼陀罗酒。泡酒用的曼陀罗花是我亲自从高山之巅采集,它们是圣洁的。圣洁的艾西瓦娅要配圣洁的曼陀罗花。孩子,你看,圣洁的月亮都来为你送行了。是时候了,该上路了。”
艾西瓦娅接过亚腰葫芦:“酋长,既然活着是一种苦难,那么死就会是一种解脱。您保重!”艾西瓦娅将曼陀罗酒一饮而尽。
刚刚抬过竹床的几个人上来,将艾西瓦娅抬到床上,退下。
艾西瓦娅静静地躺在竹床上,她看到了月亮,泓泓的一弯,秋水一般澄澈。月亮渐渐变的模糊起来,艾西瓦娅努力地想睁大眼睛,她想再看一眼月亮,最后一眼。可是,她做不了眼睛的主。眼睛缓缓地闭上,艾西瓦娅睡过去了。
“艾西瓦娅……”阿月凄厉的叫声从高处冲下。
“艾西瓦娅,艾西瓦娅……”人们叫成一片。
“艾西瓦娅已经升天了。现在,请索索酋长上来。我将把象征酋长权力的宝物交给他,他将接受你们参拜,并将用祭物的鲜血涂面。苍天会保佑索索酋长,会保佑桂家的子孙。”
索索大步向前。
“索索,索索……”人们大声呼唤着索索的名字。
索索对人群挥手,以酋长的姿态。索索一直走到老酋长面前。
老酋长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对着众人说:“这是我们桂家人历代酋长传下来的东西,青铜兽钮莲花权。今天我要将它交给索索酋长。”转而对着索索,“索索酋长,这是象征部落酋长权力的信物,你可一定要保护好它。它比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都重要。”
索索伸出双手。
老酋长突然一抖手,一支袖箭刺入索索心脏,干净、利落。
索索的手停在半空,瞪着眼。
老酋长再次抖手。
索索仰面倒地。
台下大乱,群情汹汹。
老酋长站起来:“安静,安静。”
人群慢慢安静下来,想听听他们的老酋长如何解释眼前的变故。
“索索死了,他该死!你们想一想,他为什么该死?我们这个部落是谁的部落?我们的祖先是谁的子民?他——索索,不过是一介奴隶,无论他有多么强大,他永远是个奴隶。一个奴隶,怎么可以觊觎酋长的位置?你们的主人只有一个,那就是艾西瓦娅!她是部落里唯一具有贵族血统的人。而我,和你们一样,是一个家奴。当年,艾西瓦娅的父亲,我们的老酋长,他临终前将艾西瓦娅托付与我。我只不过是在替老酋长看好这个家。可惜,我没有看好,才使得恶仆得以欺主!我知道,你们当中的一些人受索索胁迫,这不怪你们!不论你们以前都做过些什么,现在首恶已除,余者不论……”
“哈哈哈哈……”一阵怪戾的笑声在暗影里响起,一个人手持一张硬弩飞身跃上高台,“老匹夫,果然心怀鬼胎设计害我。幸亏我留了一手。”
“你,你是谁?”老酋长颤栗着。
“我是谁?我是你一心想除掉的索索!今天你已经当着众人宣布了我是酋长,难道你想反悔?人可欺,天不可欺!所以,老天提醒我躲过这一劫。我才是苍天选定的酋长。艾西瓦娅是什么?高贵的血统?哈哈……她不过是一个荡妇和一个印度和尚的杂种!不,不对,她的祖先是那个荡妇和那个和尚的杂种,她不过是杂种的杂种!听听她的名字——艾西瓦娅,这是我们桂家人的名字吗?啊呸!”索索一步一步逼近。
“你,你想干什么?”
“送你上西天!”索索发弩,正中老酋长左胸。
老酋长倒地,拼着性命喊了一句:“杀索索……”
“杀索索!杀死索索!”“替老酋长报仇!”人群中发出一阵阵吼声。
“哈哈哈哈哈……哈哈……”索索又是一阵怪笑。
笑声是一个信号。台下,索索的人已经开始下手,长兵短刃左冲右突,铿锵响处血肉横飞。后知后觉的人们在被屠戮中奋起反击。白进红出。人群乱做一团。嘶吼,怪叫。一样的肤色,一样的武器。分不出彼此。铁器碰撞的声音,刺进肉里的声音。血的腥味。火把丢进人群。嚎叫。冲撞。践踏。皮肉烧焦的味道。
木杆上,三个人无一不被眼前的乱象所困扰。对他们而言,这场同族之间的杀戮,来的毫无预兆,毫无道理。
高台上,索索奔向老酋长的尸体。他要拿到自己的替身刚才没有拿到的东西——青铜兽钮莲花权。那东西就在老酋长身边,斜倒在地上。唾手可得。就在索索弯腰的那一刹那,老酋长的“尸体”暴起,一把利刃直奔索索面门。那索索眼疾手快,眼见无法躲避,却反手握住利刃,忍着连心的疼痛,反转手腕,将利刃刺入老酋长的身躯。
老酋长毕竟年老体衰,在索索的压制下,再也无力反抗。大口喘息着说:“索索,我就要死了。可是,你也活不了。我的刀,用曼陀罗的汁液浸泡了七七四十九天……”
索索惊惧,用力一挑,老酋长登时气绝。索索起身,头已经有些晕。他突然想到一件事,踉踉跄跄地奔向竹床,奔向艾西瓦娅。双腿却像是灌了铅似的不听使唤,每走一步都要耗尽全身的气力。三五步之后,一头栽倒,手脚抽动了几下,一命呜呼。
台下的厮杀声也渐渐平息,一个个活人变成一具具尸体。
空气中满是血腥的味道。
有十几具尸体开始蠕动,摇摇晃晃站起,还有更多的尸体开始蠕动,但是已经站不起来了。他们,是这场杀戮中最后的胜利者。油彩混杂着血迹让他们的形象失去了个性,只退化成一个个象征性的符号——活动着的一堆肉。他们是胜利者,可是已经看不出他们的胜利代表哪一方——索索?艾西瓦娅?老酋长?那群肉们放眼周围,眼前的景象让他们触目惊心。该死的不该死的全都死了——索索,艾西瓦娅,老酋长。
“杀了我!求求你,让我痛快地走……”一堆站不起来的肉抱住一条腿,那条腿属于刚刚站起来的另一堆肉。
站着的肉挥刀,鲜血迸溅。
“也给我来一下……”“还有我……”更多站不起来的肉发出声音。那语气仿佛是饿得太久的乞丐在讨一份美食。
而杀人的人,更像是施舍者——那毕竟要花费他们一些气力,一些仅存无多的气力。
很静,再也没有了乞讨者。
那些施舍者很孤独,孤独地站在夜风里,孤独地站在一群尸体中间,像一根根树桩——呆立无语。
一些零星的、还没有被风吹灭的火把有气无力地燃着。
“咿——呀——”一根树桩发出吼声,尖利地划破夜空——那是发自内心的绝望。蓦然挥刀,不是挥向别人,而是挥向自己。什么都是的——夜色,山风,铁器。只有血是热的,那是身体最后的温度。轰然倒地。
第一根树桩只是一个榜样,其他的树桩甚至连发出最后一吼的气力都省下了。接二连三地倒下,身上插着自己的武器,或颈,或胸。
狂风骤起。
高高的木杆上,三个再也用不着的祭品在风中摇摆——像三块高高挂起的腊肉。木杆摇摇晃晃。腊肉们的呼唤被狂风淹没。后来,他们不再喊,也无法再喊,每一次张嘴,都会有强烈的气流钻进肺管。他们闭上眼睛,听天由命。
注一:父旨成全歌,基督教歌曲。
elfhuang
发表于 2009-1-1 02:33
第二十三章 婴儿
风,还在刮,只是小了很多。
艾西瓦娅醒了,睁开眼,看到满天的星星,还有月亮。她想站起来,只是四肢松软,用不上力。一翻身,重重地摔下竹床。有点疼。艾西瓦娅艰难地站起来,看上去依然摇摇欲坠的样子。
台上,老酋长的尸体,索索的尸体。
台下,分不清谁是谁的尸体。
黎明的熹微让眼前的一切更加触目惊心。
艾西瓦娅抬眼,三块巨大的腊肉高高吊着,毫无生息。艾西瓦娅拖着疲惫的双腿踱下高台,叠加的尸体让她无处下脚。她无力去搬弄那些死肉,只是用脚稍微踢出一点缝隙不至于摔倒而已。
一根木杆,是阿月那根。
艾西瓦娅从一具尸体上抽刀,挥向木杆,砍断绳索。
突然的坠落让阿月尖叫不已,如果不是下面有众多的尸体,以面朝下的姿态摔下来,这一下就足够让阿月躺上半年。
艾西瓦娅艰难地割断阿月身上横七竖八的绳索,又走向另一根木杆,李畋那根。
“让我来!你会把他摔死的。”阿月抢过去,不是砍,而是解。解开之后慢慢地放松绳索。
李畋慢慢地被松下来,接着是高志华牧师。松绑。
在被吊了整整一夜之后,几个人疲惫之极。高志华牧师和阿月尚能勉强一动,而李畋似乎彻底瘫软。
高志华牧师对着艾西瓦娅说:“这是一个阴谋!这是一场有预谋的杀戮!这一切,你都知道——因为,这都是你,还有那个老酋长计划好的。”
“牧师,您在说什么?”李畋试图阻止高志华牧师的话。
高志华牧师挥手,此时,他的表现已经完全看不到一个牧师的贯常的静,甚至于有些粗鲁:“你别管!阿月,说给她听。”
阿月讶异地看着高志华牧师,仿佛看着一个陌生人。
“阿月!翻译!”高志华牧师的愤怒已经不加掩饰。
阿月从来没有见到过牧师发脾气,连忙翻译。
艾西瓦娅看着暴怒的高志华,很平静地说:“是的,这是一场预谋。老酋长早就想除掉索索,索索是个不安分的人,索索家族人丁过于兴旺,索索的势力越来越大。大到部落里的事情如果索索不同意那就没有办法去做。而索索居然想自己做酋长!他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所以,索索该死。老酋长一直在找机会,可一直没有找到机会。直到你们被索索带到部落里,直到你……”她看着李畋,“直到你展示了自己的棋艺。老酋长才想到一个计策。”
“用你的死——是假死,来换索索的命?”高志华牧师追问。
“老酋长给我的曼陀罗酒是打了折扣的,那数量和浓度刚刚不足以要人性命。我的‘死’会让索索丧失警惕,老酋长会乘其不备杀掉他。杀死索索之后,我会神奇的复生——老酋长会解释成上天的旨意。然后……”
“然后你成为无可争辩的酋长。”
“是这样。这就是整个计划。”艾西瓦娅说。
“看吧!这就是你们计划的结果……”高志华牧师指着狼籍的尸体,“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成了什么?”
“怎么会这样?这不是计划中的事情。”艾西瓦娅自言自语。
阿月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给艾西瓦娅讲了一遍。
“一个假的索索?索索棋高一着。这是个意外。”艾西瓦娅说。
“臭棋!臭棋篓子!你,还有你的老酋长!酋长的尊位就那么重要?你们礼让一下,就让索索做了酋长会怎么样?”满地的尸体让高志华牧师暴躁。
“索索?做酋长?绝对不行。你们根本不了解我们这个部落,一个有要重大秘密的部落。一百七十八年前,我们的祖先被人追杀到此,一场空前的大雨之后,地动山摇。祖先们再也找不到出路,一直一直被困在山里……当时,我的先祖贾亚希玛是部落里唯一的‘外人’。他来自遥远的印度,为了一个秘密。却阴差阳错地成为桂家部落的酋长,因为他娶了桂家大土司宫里雁的女儿为妻。桂家人对于我的先祖,在态度上是有分歧的。虽然大部分桂家人服从于我的先祖,但是,另外一个叫阿森的桂家族人却一心想着要从我先祖手中抢过酋长的位置。这个阿森,就是索索的先祖。也就是说,索索和我两个家族的较量已经持续了一百六十多年了。只是,我的家族人丁一直不旺,到我这一代,只有我一个女孩儿。而索索的家族却一直人烟旺盛。最后,他的族人居然占到整个部落的三分之一。我父亲死的时候,因为我还太小,就将酋长的位置寄托给老酋长……我干嘛要对你们说这个?”
高志华牧师还想说什么,却被李畋轻轻拉了一下。
“你们,走吧!”艾西瓦娅的叹息像风一样轻。
“阿月,她说什么?”李畋躺在死人堆里喘息。
“她让我们走。”阿月说。
高志华牧师说:“告诉她,让她跟我们一块儿走。”
李畋看着高志华牧师,微笑。
“不!我哪儿都不去!”艾西瓦娅的声音先是凄厉,后转幽怨,“我的族人都在这儿,我还能到哪儿去?”
“翻过这座山。外面的世界很大。”李畋说。
“我的祖先从中国或者印度跑到缅甸,又从缅甸跑到中国,一直被大清国的军队追到这里。外面的世界很大。真的很大。只是,很大的世界已经没有我们桂家人的立锥之地。翻过这座山——我多想翻过这座山。我们桂家人想翻过这座山,想了一百七十八年。一百七十八年里我们就没能翻过这座山!这座山只要进来,就别想再出去——包括你们!我让你们走,是想让你们死的离我们远一点儿,你们是异族人,不能和桂家人葬在一块儿。那样,你们和我们,都不会安宁。”
“我们能走出去,我知道从哪儿走出去!这个地方,我以前就来过。”阿月抢着说。
“你撒谎。”艾西瓦娅幽幽地说。
“我没撒谎……”阿月急着辩解,并在思考着如何证实自己没有撒谎,“你看,我会唱你唱的那首歌,外面的人没有人会唱,只有我。你猜,我是怎么会唱的?”
艾西瓦娅开始认真地看着这个不知道从哪儿来的丑八怪,阿月的话引起了她足够的好奇。因为这支歌是一辈一辈传唱下来的,这是一个家族的秘密。歌词不是桂家话,就连部落里的人也不知道歌里唱的什么,更别说有人能完整的唱下来。
“你是怎么会唱的?”艾西瓦娅毫不掩饰自己的诧异。
“是你教给我的。”
艾西瓦娅怒目而视:“你该去死。”
“真的是你教的,不,不!应该说是我跟你学的。几年前,我得了麻风病,被寨子里的人赶出家门。我一个人漫山遍野地跑,一心想找个没人的地方死掉。说实话,自杀我没有勇气。我只想在我自己不经意的时候跌落悬崖摔死,睡觉的时候被野猪、狼或者随便什么畜生咬死。后来,误打误撞跑到一个山洞,山洞很大,里面有很多岔洞。我就在山洞里住了下来,我盼望着洞里有毒蛇什么的。我在山洞里面到处走,有一天,我走到一个洞口,我顺着微弱的光亮爬出山洞,你猜我看到了什么?”阿月看着艾西瓦娅。
“什么?”艾西瓦娅一头雾水。
“鸽子!我看到了一群飞翔的鸽子——你的鸽子。后来,就听到了你在山坡上唱那首歌……”阿月随口了两句调子,“我赶紧退回洞里——那时,我怕见人,也不想见人。但是,那歌声实在太美,我从来没有听到过那样美妙的歌声。我就藏在洞口,听你唱歌。之后,我就经常来那个洞口,并且发现了一个秘密——你总是每天早晨出现在山坡上,放鸽子,唱歌。再之后,我就每天早晨早早地候在洞口,听你唱歌。慢慢地,也就学会了。只是不知道歌子里唱的是什么——你能告诉我吗?”
“你真的还记得那个山洞?真的还能走出去?”艾西瓦娅没有理会阿月的问题,而是接连追问。
阿月点头。
艾西瓦娅霍然站起,直奔高台。在地上摸索片刻,又迅速返回。手上多了一样东西——一只小巧玲珑的铜砣。
李畋的眼睛流露出异样的光,九分惊喜,一分贪婪。那贪婪并不是通常的占有欲,而是一种纯净的渴望。
艾西瓦娅把铜砣递到李畋面前:“拜托您把这件东西带出去,这里面藏着一个秘密。”紧接着,艾西瓦娅从项上摘下那个辣椒形状的白色玉饰,“这个是钥匙。只是一半,另外一半在一个叫岜沙的地方。”
阿月赶紧翻译给李畋听。(以下几个人的对话全都是阿月在翻译,为了阅读流畅不再赘述。)
艾西瓦娅又转向阿月:“那首歌我也不懂,你到印度,加尔哥达,找塔克尔家族的人,他们会听懂的。”
李畋将铜砣和玉饰接在手中,有几分茫然:“塔克尔家族……”
“如果你们肯带着这铜砣去塔克尔家唱那首歌,你们会知道所有的秘密。请告诉塔克尔大人,贾亚希玛的后人——死绝了!”
李畋拿着那两样东西:“为什么给我?而不是他?”李畋指向阿月。
“如果你们之中有人能到加尔哥达,最不可能是他。”
阿月木然。
李畋谔然:“你应该和我们一块儿出去,离开这儿。带着这些东西,带着你的歌,去印度,去加尔哥达,去亲自对塔克尔大人说。”
“我太累了,不想再走。哪儿都不想去了。祖先没有做到的事情,我同样也做不到。我是贾亚希玛的后人,我也是桂家的后人。这就在这里,陪他们。”艾西瓦娅执拗地说。
几个人一时无语,不知道再说什么。
天色渐亮,东方天际一片鱼肚白。
一群鸽子像一片白云然而至,纷纷降落在血腥的院落里,不安地叫着。那“咕噜咕噜”的声音仿佛充满恐惧。
高志华牧师突然找到话题:“你看,还有你的鸽子,他们需要你。”言语之间已经没有了埋怨,代之以关切。现在,他不想再看到一个如花的生命突然消失,那是他承受不起的。
“他们会自己活下去。”一只鸽子飞上艾西瓦娅肩头,艾西瓦娅伸手拂掉。
“宫里雁,贾亚希玛,塔克尔,艾西瓦娅……”李畋自言自语,突然向艾西瓦娅发问,“你的女性先祖是宫里雁大土司的女儿——疆提?你是贾亚希玛和疆提的后人?”
艾西瓦娅谔然:“你是什么人?怎么对我们的家事知道的这么清楚?”
“贾亚希玛居然娶了疆提,疆提嫁的居然是贾亚希玛!这就通了,什么都通了……”李畋兴奋的似乎忘记了艾西瓦娅还在等待他回答问题。
“贾亚希玛是谁?疆提又是谁?”高志华牧师问,“和你找的人有关系吗?”
“牧师,改日我详细对你说。这两个人和我找的人究竟有没有关系我现在也不知道,但和泰戈尔先生所托之事却有莫大的关系。他们和我要找的人都是整个故事链条中的一环,很重要的一环。”
“嗨,我在问你呢?你是什么人?”艾西瓦娅嚷道。
“我,我是塔克尔大人派来找你们的人,自从贾亚希玛离开印度之后,塔克尔家的人就一直在找他,一直在找,找了一百八十多年了。”
“你真的是塔克尔大人派来的?来找我们?”艾西瓦娅将信将疑。
“是,我是塔克尔大人派来的。来找贾亚希玛的后人。”
“那你说说贾亚希玛到底是什么人?和塔克尔家是什么关系?”艾西瓦娅依然不敢相信。
“贾亚希玛是塔克尔家的下人,小时候曾经在迈索尔的塞林加神庙做过僧侣,后来为了梵天之眼离开了印度……”
“别再说了,我信你。”艾西瓦娅突然站起身,“我跟你们走!”
当阿月翻译完艾西瓦娅最后一句话,李畋和高志华牧师都长舒一口气。
院落的门口,艾西瓦娅回身看了那些尸体最后一眼。
长墙,小巷,迷宫一样。
艾西瓦娅走在最前面,一步三回头。
经历了两百多年风雨的村寨,一夜之间成为废墟。每个人心头都很沉重。
蓦然,一声婴儿的啼哭让所有人大吃一惊。
艾西瓦娅侧耳细听,然后是拔腿就跑,迅速拐进另一条巷子。
李畋等人在艾西瓦娅身后猛追。巷口,空空荡荡。
孩子的哭声。
三个人面面相觑。
片刻之间,孩子的哭声顿然消失。突然变得很静,静到能听到彼此的心跳。
“怎么办?”阿月问。
李畋和高志华牧师交换了眼色,轻叹一声:“她大概不会离开这里了。我们走吧。”
阿月看看迷宫一样的巷子:“咱们,往那走?”
“往这边走!”艾西瓦娅出现在另一个巷口,怀抱着一个婴儿。
三人紧走几步,赶上艾西瓦娅。阿月问:“你是不是不想离开这儿了?”
“不!你去哪儿我去哪儿。咱们桂家还有男人、有女人、有孩子。” 艾西瓦娅说。
“什……什么意思?”阿月不解。
“她说什么?”高志华牧师问。
“她说……我去哪儿她去哪儿,说我们桂家人还有男人有女人有孩子。她……什么意思?”阿月茫然。
李畋笑了笑:“傻瓜,走吧!”
高志华牧师却将眉头蹙成一团。
注一:塔克尔,泰戈尔家族的原姓,泰戈尔是它的英文变称。本意为“圣”,孟加拉人的尊称。
elfhuang
发表于 2009-1-1 02:33
第二十四章 罹难
太阳升起。
山间氤氲着雨后的雾气。
石门坎,对门坡。两座新建的茅草屋比邻而居,中间有一道篱笆隔开。茅屋周边的坡地上,已经种上了各种青菜。
阿月在忙着给菜地浇水。
篱笆的另一边,肩背婴儿的艾西瓦娅在喂鸽子。
李畋看着阿月忙碌的身影:“阿月,现在有家了,高兴吗?”
阿月傻傻地笑。
“阿月,你过来!”高志华牧师招手。
阿月丢下手里的活计,乐颠颠地跑来,三五步之外站住。
高志华牧师手指篱笆:“阿月,篱笆那边是你的妻子和你的儿子。你能尽到一个丈夫和一个父亲的责任吗?”
阿月点头。
“说话!能,还是不能?”
“能!以主的名义起誓。”阿月的回答干脆利落。
“那好,你看好这道篱笆。这道篱笆只不过是一个提醒,提醒你一个男人应有的担当。如果你心里没有另外一道篱笆,这东西,连只狗也挡不住!”
阿月急得满面通红,说话也结巴了:“牧……牧师,我……我阿月要过到篱笆那边,天……天打五雷轰!”
“有一种情况你可以过去——当你的妻子和儿子受到野兽和坏人威胁的时候,你要保证他们的安全。你能做到吗?”
“能!”
“好!我相信阿月是个好男人。阿月,好好治病,等你的病好了,我立马就让人来拆了这道篱笆。而且,在教堂给你们办一场热热闹闹的婚礼。”
“牧师,我听您的。”阿月答应。
和阿月他们告别之后,李畋随高志华牧师走在返回教会的路上。
“牧师,这样对阿月是不公平的。你知道,以目前的医疗水平,麻风病是无法根治的。你给了阿月一个永远无法兑现的希望,一个美梦。”
“有梦总比没梦要好。很多时候,人就是活在梦里。如果没有梦,人生就会少很多乐趣。既然我们无法改变艾西瓦娅要嫁给阿月的意志,就不如先给他们一个梦。李先生,你——有更好的办法?”
李畋无奈地笑了笑:“不,我没有。我不过是随口说说。牧师,这些日子我一直在想一件事情——如果我早对部落里的人说我是塔克尔派来找他们的,那一场惨剧会不会避免?越想心里越不安宁。在某种程度上说,是我杀了那些人。”
“别想那么多了。也许,这一切都是主的意思。所有的毁灭都有毁灭的理由。只是上帝不说,我们不知道而已。愿他们的灵魂得到安息!阿门!”
“我也该离开这个地方了。”
“明天就是清明节了,你不想和我一块去给柏格理牧师扫墓吗?”
“我后天走。柏格理牧师值得每一个中国人尊敬。”
1938年4月5日,清明节。那是个永远值得纪念的日子。那天的天气不好也不坏。虽然没有下雨,但天是阴的。
高志华牧师起了个大早,他在小院里踱了一会,便去敲李畋的门。
李畋开门,手里拿着一支派克笔和一个黑色硬皮本:“牧师早!”
“李先生早,你的笔记写得怎样了?”
“昨天晚上刚刚写完,这是一个太长太长的故事,差不多是一部长篇小说了。这些事我必须记录下来,你不是想知道整个故事吗?都在这里面了。”
“里面的故事都是泰戈尔先生对你讲的吗?”
“不全是,有些是先生讲的,有些是我自己寻访所得——这可都是珍贵的资料。历史永远比小说更精彩——小说来自于小说家的虚构,生杀予夺全部出自于小说家一人。而历史就不同了,它是一个由众多的参与者共同影响的进程,这就决定了历史有更多的偶然性和不确定因素。”
“我先去教堂,过会儿我来叫你。”说完,高志华牧师告辞而去。
李畋回屋打点自己的行李。
过了没多大会儿,高志华牧师又转回来,和李畋两人吃罢早餐,收拾祭品直奔柏格理墓园。李畋特意将笔记本和铜砣带在身上,那铜砣已经被套进一只特制的皮囊——可以很方便地系在腰间。
墓园很静,周围摆满了各色鲜艳的野花,到处是纷飞的纸钱。那是石门坎的苗民放的,石门坎的苗民习惯在清明节的早晨来祭拜他们的拉蒙。高志华牧师和李畋到达墓园时,苗民们早已散去。在苗民散去之后来到墓园静坐一整天——这也是高志华牧师多年的习惯。
那天的墓园很干净,杂草早已被苗民们清理过了。
高志华牧师和李畋二人各自在石头上坐下。
“李先生,你还从来没有告诉我泰戈尔先生对你讲述的故事呢!”高志华牧师开口。
李畋从衣袋里取出那本笔记:“牧师,你是自己看还是要听我讲?”
“听你讲吧!汉语说说还行,汉字我却识不得几个。”
“这是一个年代久远的传奇……”李畋娓娓道来。
1750年9月7日的那个诡异的雨夜,伊迪耶•阿鲁埃成功逃离了塞林加神庙。法兰西帝国的上士巴那•特罗亚因没有成功阻止伊迪耶•阿鲁埃的叛逃而受到鞭笞,当然,那是天亮以后的事情了。当天晚上,伊迪耶逃走后,巴那带领几个兵士查看了神殿里的情况。在火把的照耀下,他们看到了两具尸体,一具是看守神庙的巴巴老人,一具是那只叫哈努曼的猴子。巴巴老人身首异处,头颅上的眼窝里是两个血乎乎的黑洞。神殿满地血污,人的血和猴子的血混在一起,腥臭无比。可惜的是,巴那并不清楚在神殿里发生过什么。他挥了挥手,带着他的兵士离开了神庙。
贾亚希玛慢慢地从神像后面爬出来,这个只有十二岁的小僧侣被吓坏了。他亲眼看到了在神殿里发生的一切。那天下午,有几个小僧侣捉弄他,他们经常捉弄他,因为贾亚希玛和那些小僧侣不一样,贾亚希玛在迈索尔没有一个亲人。贾亚希玛原籍是孟加拉省一个名叫西莱达的小镇,父母是镇子里最高贵的塔克尔家族彭乔农•库查利家的仆役。贾亚希玛九岁那年,印度北方几派地方势力之间爆发了一场空前的战争,他和自己的爸爸妈妈落到一些军人手里,那些人杀死了爸爸妈妈,把他转卖到迈索尔。是他的师傅救了他,并把他带到塞林加神庙做了僧侣。在那些小僧侣的眼里贾亚希玛简直就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变着法的捉弄贾亚希玛已经成为那些小僧侣们一项乐趣。这次也一样,在散经之前,那些小僧侣背着师傅,用一种香草把贾亚希玛熏倒,又悄悄地把他抬到神像背后底座上的石龛里,那里师傅们存放香料和供品的地方。一想到第二天贾亚希玛又会挨师傅一顿责骂,小僧侣们就窃笑着离开了神庙。
夜晚,一声巨雷将贾亚希玛惊,紧接着咣当一声,好像什么东西从高处摔下。那是哈努曼扑向伊迪耶,伊迪耶和梯子一起倒时发出的声响。贾亚希玛悄悄从石龛里爬出来,他看到那个凶悍的法国兵杀死了哈努曼。一颗在黑暗中熠熠闪光的东西刚好滚落在自己面前,他伸出小手,把那东西抓住。悄悄退回到石龛里,他看到那法国兵满地摸索着。后来,那法国兵割开自己的腿,把另一颗同样闪光的东西塞进肉里。他吓得不敢弄出一丁点儿气息。再后来,他听到一群法国兵的吆喝声,乱哄哄的。
直到一切都安静下来,贾亚希玛才壮着胆子从石龛里爬出来。他不敢再呆在神殿里,慌慌张张地跑出去。他想回到僧侣们住的地方,那座房舍建在神殿左侧的山坡上。当贾亚希玛远远地看到那座建筑时,迈索尔王宫的卫士们已经把那里围得水泄不通。贾亚希玛藏在一块巨大的岩石后面,看到宫廷卫士们全副武装,高举着火把。他们将五花大绑的僧侣们用一根绳索串在一起,从院落的木门从里牵出来。卫士们拿着皮鞭抽打着那些僧侣,像驱赶牲口一样驱赶着那些僧侣们走向神庙。他们就从贾亚希玛身边走过,那些经常捉弄他的那小僧侣们一个个哭哭啼啼的。贾亚希玛藏在石头后面,再也不敢乱动。
第二天,人们在塞林加神庙门前的树林里看到那些被吊死在树上的僧侣们的尸体。大大小小一共是六十二具。塞林加神庙被迈索尔王室永久关闭。
贾亚希玛成了塞林加神庙的唯一幸存者。他怀揣着那颗梵天之眼,沿途乞讨着,一路打听着去西莱达的道路。他要去找故主人彭乔农•库查利。他小时候听爸爸说过,彭乔农•库查利是个善人,而且,除了彭乔农•库查利家他再也不知道还能去哪里。贾亚希玛一路北上,历尽艰苦。所幸的是,没有任何人知道这个蓬头垢面的孩子身上藏着一件稀世之宝。否则,之后的历史就会全部改写。
九个月之后,衣衫褴褛的贾亚希玛终于来到西莱达。西莱达是个好地方,这个位于拉杰沙希东南的小镇子风光旖旎。水田连着水田,池塘连着池塘,还有数不清的小河小湖,映着天光云影。一到傍晚,高大茂盛的椰树林里就会吹出一阵阵带着淡淡椰子味道的香风。贾亚希玛却没有心情欣赏西莱达的风情。他要寻找彭乔农•库查利。彭乔农•库查利的名声很大,贾亚希玛毫不费力地就打听到了彭乔农•库查利的消息。但这消息却让他的心又凉了。人们说,彭乔农•库查利已经离开西莱达,他带着自己的家人去了一个名叫加尔哥答的小渔村。可是,加尔哥答在哪里却没有人知道。于是,他便开始了盲无目的的流浪。又过了整整一年,直到1752年5月,贾亚希玛终于在恒河边上找到了那个小渔村——加尔哥答。
彭乔农•库查利收留了贾亚希玛之后,贾亚希玛才拿出那颗佛眼钻石。彭乔农•库查利注视良久,只说了一句话:“这是佛的眼睛,只属于佛,只属于伟大的梵天之神婆罗贺摩。”彭乔农•库查利暗自发誓,不惜倾家荡产也要找齐两颗佛眼,然后亲自去迈索尔斋佛。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还没有等到彭乔农•库查利腾出时间去寻找另外一颗梵天之眼,自己手上这一颗也丢失了。
那是1753年2月12日,彭乔农•库查利家一个名叫摩梯拉尔的亲信仆役伺机窃取。得手之后,摩梯拉尔骑上一匹快马就跑了。彭乔农•库查利发现后,连忙派二十名仆役去追,贾亚希玛也在其中。此时的贾亚希玛已然长成一个十五岁的小伙子,他已经清清楚楚地知道了那颗佛眼钻石的份量。
雨后初晴,狭窄的山路。一匹白马如风驰电掣一般,马蹄踏在路上的积水里,泥花飞溅。摩梯拉尔骑在马背上,不停地往身后甩着马鞭,每一鞭都又准又狠地打在马屁股上。马是好马,一口气跑了六七个小时,却还是耐力十足。摩梯拉尔的骑术更是好生了得,他左手紧勒马缰,上身微微前倾,双腿紧夹马腹,虽然山路崎岖,但他却驾驭自如。
后面不远处,贾亚希玛带领的二十人的马队紧随不舍。但是,因为山路太窄,马队只能呈一字长蛇阵行进。
“快!快!”贾亚希玛用力地挥动马鞭,无论如何不能让摩梯拉尔逃掉。
摩梯拉尔回头看到彭乔农•库查利派来的马队离自己越来越近,心里不由得紧张起来。但愿快点逃过前面的隘口,只要自己过了那个隘口就什么都不怕了。
马队的一次失误让贾亚希玛他们失去了机会,跑在最前面的那匹马突然失蹄倒地,后面的马跟着倒了一大片。等他们再次上马时,摩梯拉尔已经通过了那道隘口。
一块巨大的岩石从山上滚落下来,挟带着零乱的碎石和落叶,死死地堵塞住隘口。摩梯拉尔勒马停下,得意地笑了。简直太完美了!他打了一声呼哨,山坡上走出三个人,那是摩梯拉尔的伙伴们,那块封堵隘口的岩石正是他们的杰作。他们走下山,从小路旁边的灌木丛里牵出各自的坐骑。四匹马扬长而去。
贾亚希玛看着被巨石堵住的隘口,无奈地叹息着。他翻身下马,把缰绳递给领头儿的仆人,说:“请转告主人,如果追不回佛眼,就当贾亚希玛死了。”说完,头也不回地爬上隘口旁边的山坡。很快,贾亚希玛的身影就在漫山遍野的灌木丛中消失的无影无踪。
1753年2月15日傍晚,在贾木纳河和恒河的交汇处,湍急的江水冲起朵朵浪花。夕阳西下,水面上跳动着耀眼的红光。船只往来如梭,宁静而平和。一艘中等型号的红色带蓬木船沿着恒河的主航道顺流而下,摩梯拉尔站在船尾,他看着拉杰巴里的城市轮廓越来越淡,直到消失在一片苍茫的雾气里。
“船家,卖点力气。老子不会亏待你们的!只要在两天之内到达诺阿卡利,我给你们双倍的钱。”摩梯拉尔的神情简直就像一个主宰者。钱,真是个好东西。他摩梯拉尔就要成为有钱人了!
“放心吧!这条水路我们跑了也不是一年两年了,熟得很。两天之内一准到。”两名水手之一应声道。
摩梯拉尔满意地走回客舱。客舱里,摩梯拉尔的三个伙伴早已得意忘形了,他们一边喝着酒,一边双手拍着几案的边缘,击打着节拍起家乡小调。摩梯拉尔嘴角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笑。
2月17日,夜色渐浓。恒河里大大小小的船只纷纷亮起了灯,和远处诺阿卡利城的灯光交相辉映。风不大,但难得的凉爽。摩梯拉尔乘坐的那只小木船上却没有一点光,那只木船在暗影里缓缓地行驶着。它没有进入码头,而是在离码头很远的地方就折向岸边。这个地方非常僻静,河道轻轻一弯便遮蔽了诺阿卡利码头的繁华。摩梯拉尔站在船头四下张望,在确定没有任何异常之后,他从船舱里拖出一具一具尸体,轻轻推入水中。一共是五具,三个同伙外加两个水手。他不会同任何人分享胜利的果实,也不会让任何人知道他的行踪。现在,已经没有人成为他的障碍了。这颗巨大的钻石,只属于他摩梯拉尔一个人!摩梯拉尔摸了摸扎在腰带里面的那个特制的皮囊,在确定万无一失之后,他纵身跳进水中,向岸边游去。
2月19日,摩梯拉尔成功越过印缅边境,进入缅甸领土。他长出了一口气。终于安全了,他想。
2月28日,摩梯拉尔到达曼德勒城。他首先找了一个合适的地方住下,他并不急于出售那个宝贝,因为他身上并不缺钱。有自己带出来的,也有从那五个人身上搜出来的,足够他用上一阵子了,在缅甸,印度钱还是很受欢迎的。他要找一个最合适的买家。整个缅甸,最富有的当然是缅甸王和那些大大小小的酋长以及土司们。摩梯拉尔却从没有想过要和这些人打交道。他们岂是可以轻易招惹的?弄不好不仅拿不到钱,反会送掉性命。功夫不负有心人,没用几天时间,摩梯拉尔就物色好一个绝佳的买主——中国人吴尚贤。八年前,吴尚贤从中国云南来到缅甸,和卡佤部酋长葫芦王主母王蜂筑立木契,在卡佤部的领地上开办了茂隆银厂。听说,现在茂隆银厂光矿工就有五万多人,年产白银十余万两。
3月5日,茂隆银厂吴尚贤的住宅里,摩梯拉尔见到了这位留着辫子的中国人。吴尚贤不愧是个精明的商人,他虽然对“梵天之眼”似懂非懂,但却十分清楚这颗钻石的价值。他非常痛快地满足了摩梯拉尔的要求,给摩梯拉尔开了一张两万两的银票。茂隆记的银票,无论是在缅甸还是在中国,都是可以随时兑现的。
拿到银票的摩梯拉尔回到曼德勒,想到自己一下子变成了富人,好几次从梦中笑醒。他计划着应该怎么来花这笔钱。
3月16日,摩梯拉尔在街头的一家小酒馆里酒足饭饱之后,东倒西歪地走出来。他丝毫也没有发觉跟在他身后的贾亚希玛。贾亚希玛身上背着弓箭,一路跟踪着摩梯拉尔进入一个小巷子里。微风吹拂,乌云密布,小巷又静又暗。看看前后没人,贾亚希玛弯弓搭箭,只听“嗖”地一声,一支羽箭就射中了摩梯拉尔的脖子。从后面偏左处斜插进出,箭头又从前面喉咙处露出来。摩梯拉尔都没就倒在地上。贾亚希玛走过去,看到摩梯拉尔还有一口气,蹲下身子,双手扯过摩梯拉尔的头发,压低了声音吼道:“佛眼在哪儿?”摩梯拉尔看着贾亚希玛,他不明白这个十五岁的半大孩子怎么会有满脸杀气。他想了想,说:“中国人,吴尚贤。”贾亚希玛丢开摩梯拉尔,起身,抬脚踏在摩梯拉尔的脖子上,暗中一用力,只见摩梯拉尔的喉咙处又冒出一股液体。虽然在黑暗中看不真切,但他知道那是摩梯拉尔的鲜血。摩梯拉尔死了。此时,贾亚希玛的脑海中突然又浮现出塞林加神殿里那血腥的场景。巴巴老人为了保护佛眼而被那个法国兵割去了头颅、刺破了双眼。他一时性起,如法炮制。先割下摩梯拉尔头颅,又用羽箭刺破了摩梯拉尔的两只眼睛。将摩梯拉尔身上的财物搜索一空之后,转身消失在夜色里。
5月1日,吴宅堂屋客厅。门虽然是掩着的,但因为窗户开的很大,屋里光线一点也不觉得暗。屋子靠北面墙壁是一条紫檀木束腰条案,案前摆一张紫檀木马蹄足方桌,桌两边各有一把铁梨木四出头官帽椅。吴尚贤坐在右侧的椅子上,手里把玩着一个很特别的玩意儿。这是他自己设计,画好图专门在北京城让人打造的。从外表看,那东西就是一只称砣,毫不起眼。称砣底部有一个太极图形状的凹槽。凹槽的大小刚好能将太极玦放起去。太极玦是自己家传之宝,一黑一白,可分可合。分开是一黑一白的两只蝌蚪,合在一起就是一个完整的太极图。吴尚贤将铜砣顶部的兽钮旋下,兽钮底部也是一个太极形凹槽。他小心地将太极玦按进那个铜砣的凹槽,卡上兽钮的凹槽。轻轻一旋。那铜砣缓缓绽开,层层叠叠,犹如一朵盛开的金色莲花!莲花瓣是薄薄的铜片,做工精美绝伦,莲花的花蕊处,正是那颗熠熠生辉的梵天之眼。吴尚贤痴迷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喜悦之情难以言表。真是完美的结合!他不由得在心里对自己的创意赞叹不已。刚刚随缅甸使臣进京入贡回来的吴尚贤正处在他人生最得意的时候,他在乾隆八年从云南石屏县宝秀乡来到缅甸。如今茂隆银厂经过十年的经营,生意如日中天。让他更为得意的是,一个月前,他随缅甸王麻哈祖的使团进京面圣,见到了当今皇上。皇上对自己褒赏有加。毕竟是他吴尚贤经几年之功,才成功地说服了缅甸王麻哈祖臣服大清王朝。人人都知晓“富贵”二字,又有几人知道这“富贵”二字的真谛?钱赚得再多,也只当得个“富”字。随缅甸入贡的荣耀,是多少金钱都无法买到的。能见到当今皇帝并得到皇帝的赏赐。这才真正和“贵”字沾上点边儿。此时的吴尚贤并不知道,他的噩梦已经开始。
“老爷,云贵总督硕色大人派人送来一封书信,请老爷示下。”家人吴安站在门外回秉。
吴尚贤再一次转动兽钮。金色莲花慢慢合拢,还原成一只铜砣。吴尚贤将铜砣放在紫檀木条案上之后,才说:“传他进来。”
“送信的人已经走了,说有重要公务在身,耽误不得。小的便自作主张替老爷赏了他二两银子。”吴安在门外说。
“拿信过来。”吴尚贤说。
这时,吴安才敢推开门,小心地走进来。手里捧着一个信封。
吴尚贤坐在太师椅上,接过信封,打开那封信,信很短:
“尚贤兄台鉴:兄虽为商贾,身处异邦而心系天朝,扬天威而宣王化,立不世之奇功。弟感佩之至,今弟行至畹町地方,如蒙不弃,望兄屈驾来晤,一叙桑梓之谊。弟当洒扫以待。硕色敬呈”
elfhuang
发表于 2009-1-1 02:34
读罢这封信,吴尚贤感慨万端。自己不过一介草民,虽然富甲一方,但那些达官贵人又几时正眼瞧过自己?在昆明等处的茂隆记还不是照样被他们欺负。现在,就是因为自己面见了皇上,连硕色这样的封疆大吏都上赶着和自己称兄道弟。真是炎凉自知啊!不过,他还是决定去畹町走一趟。因为,自己的一家老小上百口人都在原籍,如果得罪了硕色,自己倒是没什么,可是自己的族人可就落在了硕色手里。好在硕色只是让自己去畹町,而不是去昆明。这畹町镇就在滇缅边境,骑快马当天就可回来。不过就是去应应景,他可不想和硕色大人叙什么“桑梓之谊”。
第二天清早,吴尚贤在临行之前总是觉得不放心,便再三吩咐自己的心腹家人吴安,让他看好家。在他走后,任何人不得进入内宅。
其实,吴尚贤在经商方面是个天才,但对于政治却天真的有点幼稚。他哪里知道,在硕色的眼里,随使朝靓不过是一时之荣,皇帝只是空口褒奖了一下,并没有什么实质的赏赐。这样的虚荣,又岂能让一个封疆大吏放到眼里?
吴尚贤一到畹町,就被两名等候多时的绿营兵拿下了。吴尚贤此时才知那硕色总督根本就没来畹町。两名士兵一路“护送”吴尚贤到昆明。到昆明之后,两个兵士安排吴尚贤在馆驿“住下”。硕色派人给吴尚贤传过话来,说是想“借”青铜兽钮莲花权一观,话虽然没有明说,其意却直指“花蕊”——那颗钻石。吴尚贤顾左右而言他。硕色见吴尚贤如此不上路,便指使属下罗织了“聚集丁壮,滋生事端”、“擅随缅使入贡,于途生事”等罪名将吴尚贤逮捕入狱。硕色原本也只是想吓一吓吴尚贤,目的还是想逼吴尚贤交出青铜兽钮莲花权。不料吴尚贤却是个油盐不进的主儿,硕色恼羞成怒,让狱卒将吴尚贤活活打死。让硕色惋惜的是,吴尚贤的茂隆银厂在缅甸境内,否则……
得到那颗钻石不到三月,吴尚贤就命丧黄泉。到死他也不知道,盯上他的,除了硕色,还有另外一双眼睛。对他的茂隆银厂而言,如果说硕色鞭长莫及,那么这个人却近在肘腋。
5月27日傍晚,吴尚贤的死讯传到茂隆银厂。诺大的茂隆银厂群龙无首,乱作一团。矿工们听到矿主死了,便毫不客气地开始哄抢一切可以拿得走的东西。银子自不必说,甚至于刚刚开采出的矿沙、工具。将银矿洗劫一空,最后一哄而散!好在矿工们并没有冲击吴尚贤的宅第。虽然如此,吴家宅第里也已经不堪入目了。吴尚贤的三房缅甸小妾闻听噩耗,一个个呼天抢地,虽然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却是一边哭叫着一边各自收拾自家的细软。然后,一个个脚底板抹油,溜之大吉了。吴安等一干自云南老家追随吴尚贤而来的忠实家人,本想阻止的,但看到几个女人带的东西都是老爷平日给她们的体己,也就不好过问。闹到半夜,宅第里只剩下吴安等六名家人。
那天是癸酉年四月廿五日,一弯残月亮当空。吴尚贤宅第的庭院里,五个人围着吴安,请吴安拿个主意。吴安看了看身边几个人,全是同村的父老兄弟,他说:“老爷平时待我们不薄,我们不能和那些蛮人一样。再说,一笔写不出两个吴来,我们也不能愧对祖宗。我们分头收拾一下,能带的就带,不能带的就烧掉。带归带,但这些东西都是老爷的,不允许任何人挟私。我们带回去的东西,到时候全部交给夫人。至于各位的辛劳,我会对夫人讲清楚的。但凭夫人赏赐就是。不知各位父老爷们儿认为如何?”几个同姓家人一致赞同。
就在吴安他们一同进入吴尚贤的卧室,准备清理主人留下的东西时。一队人马把吴尚贤宅第围了个水泄不通。为首的正是桂家土司宫里雁。
这桂家土司宫里雁是何许人也?话要从明亡清兴之际说起。闯王李自成攻进北京城,崇祯皇帝吊死煤山,吴三桂引清兵入关。本来,大明王朝还有一个弘光帝朱由崧,占据江南半壁。可这位弘光皇帝是个糊涂虫,专在酒色上用功。且任用奸佞马士英、阮大铖二人,可怜史可法、左良玉二人战死沙场。到顺治三年,除了西南一隅,大明山河均陷于清兵之手。就在这一年,桂王朱由榔在云南肇庆称帝,改元永历。永历帝政权好容易支撑到顺治十六年,便弄得寸土皆无。带着一干随从逃入缅甸。两年之后,吴三桂陈兵中缅边界,迫缅甸王交出永历帝,并将永历帝处死。随永历帝入缅的那帮汉人群龙无首,时势造英雄,自有强者出头收拢众人。为了生存,这些人开始有组织地和当地土著人争夺土地、矿藏。这帮人虽然在国内被清军打得屁滚尿流,但在土著人面前却如洪水猛兽一般。很快,他们就占据一块地盘,建立了自己的部落,自称桂家人。领头者大摇大摆地做起了土司,而且还开办了一家波龙银厂。当时的缅甸王弑兄自立,各土司多有不服。缅甸王自顾不暇,便让桂家人讨了个大便宜。再者,缅甸各地本来就是土司林立、弱肉强食,兴衰本为寻常事。日子一久,这桂家土司之位也就渐渐地名正言顺了。传到宫里雁,已经是第三代人。
其实,宫里雁早就盯上了茂隆银厂的矿脉。虽然自己的波龙银厂出银也不算少,可总是不及茂隆。后来,他听说吴尚贤又得了一颗大钻石,不由得心生觊觎。只是一直找不到下手的机会。对付吴尚贤,毕竟不能像对付土著人一样一味用蛮力,好歹大家都是汉人,总要找个合适的借口才行。直到吴尚贤的死讯传来,宫里雁再也坐不住了。如果再不出手,过了这个村可再没这个店了。事不宜迟,便带着两百多精壮兵士连夜包围了吴尚贤宅第。
宫里雁带人冲进内宅时,刚好把吴安等六人堵了个正着。兵士们把吴安等人拿下,宫里雁命人打开了吴安他们刚刚收拾好的几个包裹,里面无非是一些金银细软之类,根本没有传说中的那颗钻石。他又命令士兵将吴家宅第上上下下犄角旮旯搜了个遍,就差掘地三尺了。就是没有找到那颗钻石。他走到吴安等人面前,从那些已经吓破了胆的仆人们惊慌失措的眼神里,宫里雁很快就断定吴安是这些人的头目。
“那颗钻石在哪里?”宫里雁用皮鞭指着吴安。吴安摇摇头。宫里雁暂时放过吴安,转向另外的人,他要敲山震虎。宫里雁走到一个年长的仆役面前,用马鞭托起那人的下巴问:“你告诉我那颗钻石在哪里?”那人已经吓得双腿像筛糠一样哆嗦不停,话都说不成个儿了:“头,头,头人!我,我,我真的不知道?”宫里雁扭头瞪着吴安说:“他说他不知道,我看他分明是在撒谎!你说是不是?”吴安低了头不敢出声。宫里雁还是没有和吴安纠缠,他已经从吴安的眼神中知道,这个年轻人一定知道钻石的去向。宫里雁左手一伸,旁边的一个士兵把手中的火把递到宫里雁手里。宫里雁接过火把,二话不说,直接戳到年长仆役的脸上,那个仆役立刻发出一声惨叫,倒在地上左右翻滚。其他仆役顿时吓得尿了裤子,一个个面色惨白。宫里雁走向另外一个仆役。这人大约十八九岁,还是一脸稚气。他一看宫里雁狞笑着走向自己,急火攻心,一口痰卡在喉咙里,上不得下不得,只觉天旋地转,一下倒在地上不省人事。宫里雁将火把往地上一丢,右手的马鞭交左手,腾空的右手从腰间抽出佩刀,指向下一个仆役说:“不用问,你也是不知道的!”说着直接将佩刀捅进那人的肚子里,用力一划,那人的内脏就流出肚皮,鲜血喷涌而出,溅了宫里雁一身。宫里雁抽出佩刀,那人倒地气绝。浑身是血的宫里雁吼道:“还有谁说不知道?谁?”剩余的两名仆役吓破了胆,连忙跪倒在吴安脚下,磕头如掏蒜一般,哭爹叫娘地央求吴安快点把钻石交给这个魔头,救他们性命。宫里雁这才转身走到吴安面前,皮笑肉不笑地说:“怎么?你还要告诉我你不知道吗?”吴安叹了一口气,大喊一声:“主人,吴安对不起你了!”然后静地对宫里雁说:“你放他们走,我知道钻石在哪儿!”本来吴安也是吓得不行,不知怎么回事,一看到同乡身上流出的血,他反而镇定了许多。宫里雁哈哈大笑:“这就对了嘛!”说完挥挥手,示意放那俩人走。跪在地上的两外仆役一看宫里雁要放他们,起来撒丫子就往外跑。“你们他妈的给我站住!”吴安对那两个老乡大喝地声。那两个人猛然停住脚步,不解地看着吴安。吴安指着先前被宫里雁烧伤还在地上打滚的那个同乡,还有被吓倒不知死活的那个大孩子,对那两个人骂道:“你们他妈的还是不是人?良心让狗给吃了?一人给我背上一个!滚!”那二人乖乖地走回来,一个背上一个,狼狈不堪地离开了。宫里雁原本并没有想放那两个人走,想放他们到外面再杀掉。但吴安刚才的举动让宫里雁大吃一惊,他没想到这个其貌不扬的仆役还有些胆识。于是,他吩咐手下:“放他们走,谁放箭我就宰了他!”就这样,那几个人总算捡回一条性命。
“现在你可以说了吧!说出来,我不会亏待你。”宫里雁对吴安说。
“请头人点上一柱香,香燃尽的时候我就会告诉你。”吴安说。
宫里雁举起佩刀,怒视着吴安,他担心这个仆役戏弄自己。
“头人,您现在杀了我就没人知道钻石在哪儿了。我吴安说话算话,到时候我会告诉你的。我只是想让我那几个老乡跑得再远一点。”吴安平静地说。
宫里雁突然有点喜欢吴安了,这个时候,他才知道这个小伙子名叫吴安。他吩咐手下点香。
等到一柱香燃尽的时候,吴安没有食言,他从容地指着摆放在条几上的那只刚才还没不得及取下的铜砣说:“那就是。”
宫里雁看着那只不起眼的铜砣,脸色猝然沉下来,这个叫吴安的人,摆明了是在戏耍自己,他再一次举起佩刀。
在宫里雁的注视下,吴安不慌不忙地走过去取下那个铜砣,从腰间摸出太极玦。一朵金色莲花缓缓绽开,花蕊处是一颗巨大的钻石,光彩夺目。吴安心里念叨:主人,您不要怪罪吴安。人无信不立,那怕是对魔鬼也不能食言。何况,我这是在用这块石头换四条人命啊!
宫里雁将手中的佩刀和马鞭交给身边的士兵,接过那朵盛开的莲花,看着那颗璀璨的钻石,心里乐开了花。他对吴安说:“吴安,好样的!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人了!本土司不会亏待你的。”
那吴安却乘士兵不备,伸手抢过宫里雁的佩刀,横在颈上一划,血,“噗”地一声喷射出来,倒地身亡。
宫里雁看着死去的吴安,唏嘘不止。吩咐手下厚葬吴安。
回到桂家土司城堡,宫里雁兴冲冲地直奔夫人囊占的房间。“夫人,夫人!你快来看!我得了一样宝贝!”宫里雁边走边喊。他手里托着那只铜砣径直闯进囊占的房间。进门之后,便闻到一股异香,囊占的房间里经常会有各种异香。调香本是囊占喜好,宫里雁已经习惯了囊占屋里时常变幻的香味。不过,让他意外地是女儿疆提也在。疆提是宫里雁原配夫人所生,刚刚十二岁。夫人囊占和女儿疆提二人正在用几枚铜钱推演“火珠林”,据说这是中国唐朝袁天罡传下来的一种神秘的占卜术。
“夫人!”宫里雁叫到。
“父亲!”疆提连忙起身。
“是土司大人回来了!请稍候,等我们演完这一课。”囊占头也不没抬,只是带着玩笑的语气招呼道。
宫里雁原配夫人早亡,取囊占为继室。囊占是缅甸木邦土司罕底莽的女儿,饶有姿色,且温婉可人。非但对宫里雁体贴入微,更难得的是,和宫里雁与前妻的女儿疆提相处得如水乳交融一般。所以,宫里雁对其宠爱有加。这宫里雁虽然是一介莽夫,杀人不眨眼,但对自己的妻儿却是格外疼爱。见囊占这样说,那宫里雁便真的坐在一旁候着。
不一会儿,囊占演完了卦课,起身走到宫里雁身边说:“你今天又杀人了吧?一进屋就带着一股血腥味。”
“父亲,母亲,孩儿告退了。”疆提给宫里雁和囊占行鞠躬礼。疆提对囊占这个大不了自己几岁的继母非常恭敬。
“女儿,不要走。和你母亲一块儿看看父亲得了什么宝贝!”宫里雁叫住疆提。
“是啊,不要走。咱们一块儿看看。”囊占也招呼疆提道。
见父母都要自己留下,疆提便走到宫里雁身边。
宫里雁看着自己的妻子和女儿一左一右地偎依在自己身旁,心里很是舒服。他得意地用左手举起那只铜砣说道:“好好看着,千万别眨眼睛!”宫里雁旋下兽钮,放入太极玦,将兽钮扣在铜砣底部,轻轻地旋转。当那朵莲花绽开的时候,花蕊处的钻石璀璨夺目。那颗钻石实在是太大、太美了!
宫里雁从花蕊处取下钻石递给囊占,说:“夫人,好好看看。”
囊占接过钻石,仔细端详。果然是稀世珍宝。但她只是漠然说道:“为了这个东西,又有多少人死在你的刀下?”
“实话告诉夫人,这东西是茂隆银厂吴尚贤从一个印度人手中买的。吴尚贤已经死在昆明大狱中了,银矿、家产全被那些矿工和家人抢光了。我不拿来,还不一样便宜了那群蠢货!这东西要是落到那群猪猡手里才真是糟蹋了。”宫里雁说。
囊占也笑了笑说:“强盗总有强盗的逻辑。不过,东西真是好东西。”
“我打算把它镶嵌在我的马鞍上,夫人觉得如何?”宫里雁问。
“平日里还不是你想咋样就咋样?现在又来问我做什么?懒得理会你这些闲事。”虽然是埋怨的话语,但从囊占嘴里说出来,却是七分柔情三分嗲,别有一番韵味。
宫里雁哈哈一笑,随手将那只绽放成莲花状的铜砣递给疆提,“这个给你当玩意儿吧!那个商人真是个笨蛋,这么好的钻石,居然弄了这么一个破玩意儿来配它!”
疆提接过铜砣,照着父亲刚才的方法旋转接在底部的兽钮,莲花渐渐合拢。
“小心!别弄坏了玉——那是钥匙。”宫里雁提醒道。
疆提轻轻旋下兽钮,小心地取出一黑一白两只玉蝌蚪,再将兽钮安置在顶部。
合拢后的铜砣和一般的称砣毫无二致,平淡无奇。
疆提心里并不认同父亲的观点,她反而觉得设计这个铜砣的人匠心独具。单看这样一只铜砣,谁能想到里面会藏有珍宝呢?对一个商人而言,称砣是常用之物,更不会引起人们过多的猜想。谁能说这不是一个保护宝物的好方法呢?可叹那个叫吴尚贤的商人,空有如此聪明,却还是没能保护住这件东西。
宫里雁曾经用了五年时间收集到六件稀世珍宝,现在连同梵天之眼在内终于凑足了七件。他请工匠将七件宝物按北斗七星的形状依次镶嵌在一件虎皮马鞍上,号为七宝鞍。
三个月之后,七宝鞍完成。宫里雁在自己的城堡里举行了盛大的典礼。初升的太阳照耀着美丽的伊洛瓦底江,江水湍急地打着旋,暗流汹涌。
宫里雁的城堡依山临水,威武的哨兵仿佛是山上的雕像。
低沉而响亮的法螺从城堡的各个角落里不时地传出,在山间回响……
这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没有等李畋把整个故事讲完,天色已经黑了。
不知不觉中,李畋和高志华牧师已经在柏格理墓前坐了整整一天。
高志华牧师仰望天空。
风淡云轻,一弯新月挂在深邃的星空。
李畋环视周围。
四野静谧,远处起伏的山峦在黑黢黢的夜色里隐隐约约,夜风吹过,树叶和草丛发出轻微的沙沙声。
高志华牧师起身:“走吧!先回教会。吃过晚饭你再讲给我听,这是我听到的最精彩的故事。讲不完我是不放你走的。”
“哈哈……”李畋笑道,“更精彩的还在后面。走,先去吃饭。”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在曲曲折折的小径上,一路说笑,不多一会儿,就看到远处教会院落里的灯光。空气中荡着山下传来的烤土豆的香味。二人加快了下山的步伐。
突然,从不远处的灌木丛里窜出一个黑影,直奔高志华牧师和李畋而来。
“什么人?”高志华牧师喝问。
“牧师,是我。我是阿月!”黑影答道。
那声音很特别,是阿月。
高志华牧师定下心来:“阿月,你来干什么?”
阿月跑到近前,喘息:“牧师,有人进了教会!”
“有人进教会你慌什么?”高志华牧师问。
“是土……匪,秃顶黑獐!”阿月说。
秃顶黑獐是威宁一带有名的土匪头子,本名章玉木。章家原本家世清白,祖祖辈辈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那章玉木十五岁那年,自己在地里干活。那片地的地头接着一条大路。有一个外乡人从路上经过,章玉木对那外乡人的一双靴子发生了兴趣。居然一声不响地走到那外乡人身后,轮起锄头,一下打得外乡人脑袋开花。然后,脱下那双靴子套在自己脚下。若无其事地扬长而去。此后,乡亲邻里都对章玉木敬若鬼神,不敢招惹。都说那章玉木是天生的匪种,杀人不眨眼。十乡八里的恶棍闻名来投,三年之后,章玉木带领一帮喽罗啸聚山林,平日里打家劫舍,无恶不作。只因生得獐头鼠目,顶上寸草不生,且又肤色藜黑。故而得一雅号——秃顶黑獐。这秃顶黑獐虽然作恶多端,但因石门坎的苗民几近赤贫,所以秃顶黑獐倒是很少来此为祸。
“秃顶黑獐进教会干什么?他要放下屠刀吗?”高志华牧师笑了。
“很多人,凶神恶煞似的。您还是避一避吧!”阿月很担心。
李畋向山下望去。
山下,一点亮光,两点亮光,三五点亮光……无数点亮光——那是火把。土匪仿佛蓦然从野地里长出来似的。亮光沿着上山的方向汇集,嘈杂的嘶喊声隐约可闻。
“牧师,你带李先生跑吧!”阿月说。
“跑?往哪儿跑?这里是我的教区,山下有我的教民。我必须下山,不能任由他们胡作非为!”
“牧师!你疯了?”李畋插言。
“李先生,我是一名牧师。从我选择这一职业的那一刻起,我就把自己的生命许给了主。这是我的使命。我想,他们不敢对我怎么样的。只是现在情况不明,你先不要下山,你跟阿月他们走!”
山下的亮光在往山上涌。
高志华牧师用极其严厉的声音说:“阿月,快带李先生离开。”
“不!牧师,不!我要和你在一起。”阿月口气坚决。
“阿月,你已经舍身事主,你发过誓的,是不是?”
阿月结舌:“可是……”
“阿月,你要听话,保护好李先生。听清楚了?快走!”
从山下涌来的光亮越来越近,已经能看清楚火把跳动的火焰。
“阿月,快走!否则我再也不想见到你!”
此时的阿月,眼睛里已经噙满泪水,对李畋说:“李先生,我们走!”
“牧师……”李畋迟疑不决。
“走吧!见到泰戈尔先生代我问好。”高志华牧师头也不回。
李畋转身随着阿月离去。
高志华牧师步履从容地迎着那一片火把而去。
已经可以清晰地看到一个个火把,已经可以清楚地听到一声声嘶叫。
“弟兄们,冲上去!把他们一锅煮了!”一个近乎嘶哑的声音。
一群衣衫不整的喽罗,一张张凶神恶煞的脸。为首的一人身材瘦长,秃顶,獐头鼠目。
“你们是什么人?要干什么?”高志华牧师喝道。
“呀嗬!洋人?!想管老子的闲事儿?”秃顶黑獐斜睨着,身边有一矬子用手遮着嘴巴,秃顶黑獐弯下水蛇腰将耳朵凑近矬子的嘴巴,矬子嘀咕片刻。秃顶黑獐晃动着罗圈腿走到高志华牧师跟前:“牧师?牧师是不是洋和尚?难怪把好好的一个漂亮妞白白便宜了那个臭麻风!真是暴……暴……暴什么天鹅?”
矬子接过话茬儿:“暴殄天物。”
秃顶黑獐一瞪眼:“我管他娘的暴什么!反正是这狗日的洋和尚把那小妞儿便宜那个臭麻风了。要不是怕惹一身脏病……呸!奶奶的……”
高志华牧师平静地看着眼前这帮匪徒。
秃顶黑獐手一挥:“把这洋和尚给我绑了!搜身。说不定那件宝贝就在他身上。”
三五个匪徒闻声而动,一拥而上。
高志华牧师大吼:“野蛮!野蛮!”
其中一个匪徒暗中抽出匕首,低吼一声“八格”,抖手用力,匕首穿透长衫,准确地从肋骨间刺入,直挑心脏。
高志华牧师瞪大眼睛,直挺挺地摔倒在地。
矬子上前一步,把手放在高志华牧师鼻孔处,回头:“他死了。”
秃顶黑獐吼叫:“是谁干的?是他妈谁干的?”
暗中刺死高志华牧师的匪徒瑟缩着出列:“是……我,不小心……”
秃顶黑獐飞起一脚,将匪徒踢翻,骂道:“边老四,你他娘的!成心给老子找不痛快是不是?这可是个洋人!老子和洋人又没仇!只要他不和我们过不去,老子又何苦招惹他?你他娘的,这下老子和洋人的梁子结大了!老子真想一枪崩了你……”秃顶黑獐一边骂一边掏枪。
灌木丛的阴影中,有一只枪口正对着秃顶黑獐。
被踢倒在地的边老四突然跃起,扑向秃顶黑獐。
砰!砰!
两声枪声。
一枪来自秃顶黑獐——那是走火,打在山石上溅出些许火花。
另一枪来自灌木丛中。
边老四起身,并且搀扶起被自己压在身下的秃顶黑獐:“章爷,你没事吧?”
秃顶黑獐摸了摸右耳,有些粘稠的血,半拉耳朵没了:“那个王八羔子敢打爷爷的黑枪?”
一名匪徒向着灌木丛打了几个点射,壮着胆子过去,回头喊到:“章爷!没人!”
“边老四!”秃顶黑獐叫,“你小子算是救了老子一命,还他奶奶的算是有良心。章爷爷没算白疼你。”
“章爷,那是您福大命大造化大!”边老四点头哈腰,在火把的照耀下能清楚地看到那一脸的谗媚。
“行了,瞧你那熊样儿!你他娘的这祸也给我惹大了知道吗?”
边老四将嘴巴凑近秃顶黑獐。
“哎哟!你他娘的要干什么?”秃顶黑獐跳开,边老四弄疼了他刚刚被打烂的耳朵,“有屁快放!”
“那个姓李的还在山上……”边老四焉头搭脑地说。
“还愣着干什么?快追!”
一帮匪徒开始往山上冲。
边老四故意拉在后面,看着匪帮远去,低喝一声:“出来!”
一个黑衣人从灌木丛里出来(日语):“渡边君!您为什么要救那只猪!”
“(日语)混蛋!这里还不是占领区,那头猪还有用!搜,搜那个牧师。”化名边老四的渡边一郎说完,转身去追赶那帮匪徒。
黑衣人对着高志华牧师的遗体一通折腾之后,一无所获地离去。
高志华牧师颀长的身躯横在山道上,身上的长袍已经条分缕析。
注一:孟加拉省,即今孟加拉国。曾经是英属印度的一个省。
注二:西莱达(Shilaidaha),地名,在今孟加拉国境内。原名为Khorshedpur,19世纪中叶,改为西莱达。泰戈尔家族故居。流经此地的博多河两岸都有泰戈尔家族的土地。泰戈尔于1890年移居这里,并在此居住了大约十年。
注三:彭乔农•库查利,泰戈尔的远祖。泰戈尔家族原先属于婆罗门教,后来因违反教规,受到排斥,17世纪90年代,彭乔农•库查利带领族人来到恒河岸边的一个小渔村定居,这个小渔村就是后来繁华的加尔各答市。
注四:拉杰沙希(Rajshahi),地名,孟加拉国中西部工商业城市。位于恒河北岸。
注五:诺阿卡利(Noakhali),地名,孟加拉南部港市。
注六:曼德勒(Mandalay),地名,缅甸要的第二大城市。曾经是缅甸王朝的首都,也是一座文化之都,有“宝石城”之称。
注七:法螺,佛教举行宗教仪式时吹奏的一种唇振气鸣乐器,用同名软体动物“法螺”的贝壳制成,源于印度。法螺作为佛教法器的历史非常悠久,传说释迦牟尼在鹿野苑初转法轮时,帝释天等曾将一支右旋白法螺献给佛祖,从此右旋白海螺即作为吉祥圆满的象征在佛教中广为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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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 02:34
第二十五章 逃亡
李畋和阿月奔跑。
匪徒的嘶叫声越来越近,火把摇晃。此起彼伏的呼号声搅乱了山野的宁静。无辜的山鸟被惊起,在林间从一处枝头飞向另一处枝头。
李畋停下:“不能再跑了,我们先找个地方躲一躲。跑山我们不是土匪的对手。”
“李先生,跟我来!”阿月钻入灌木丛。李畋紧随其后。
灌木林低矮而茂密,枝叶交叠重杂,旁逸斜出。二人猫着腰,不是在跑,而是在爬。不时有棘刺勾连在衣服上,发出让人牙酸的噼啵声。
“这是去哪儿?”李畋问。
阿月依然在前面爬:“穿过这片林子就有一条下山的路。”
灌木丛外的山路上,几个土匪高举着火把。
“打起精神来,把你们的招子放亮些,各岔口都给老子放上眼线!误了章爷的大事就甭想吃上明天的粮食了。”渡边一郎追上一小帮匪徒。
“边老四,就你他娘的会舔腚沟子。”一匪徒笑着打趣,“章爷前边儿去了,你还不快追?离章爷近点儿,吃屁都能吃到热乎的。”
李畋一脚蹬空,一块石头滚落。
渡边一郎抬手一个点射,砰地一响。子弹在李畋脚下炸开。
一只野兔惊恐地窜出。
那匪徒哈哈大笑:“边老四的枪法太准了,一枪就把兔子打跑了。”说罢,弯腰捡起一块小石头,扬手丢进灌木丛,一阵簌簌的响动。“边老四,再来一枪!听到动静没有?这可能是那鬼知道来干什么的教授!”
渡边一郎没有说话,一抖手,一只匕首划过那匪徒的脖颈。
匪徒直挺挺倒地。
其他几个匪徒蓦然失色。
“你们几个!你们刚才看到了什么?”渡边一郎目露凶光,手指向刚刚死掉的匪徒,“你们是谁杀了麻团儿?是谁?”
几个匪徒惊恐万状。
“没看到。”一匪徒嗫嚅。
“我看到了,一个黑影掠过,刀光一闪,麻团儿就死了。”一匪徒谄媚。
又一匪徒挤上来:“什么呀!我看得最清楚了。那人武功高强,行走如飞。唰地一声,麻团儿一刀毙命。那人刚要甩出第二刀——这第二刀是甩向我的,幸亏边老四,不,四哥,也不对,是四爷,对,是四爷。多亏边四爷抬手一枪,打飞了那刀。那人一看四爷功夫了得,便一溜烟儿地跑掉了。”仿佛生怕自己的媚功不到家似的,他又扑通跪倒在地,“多谢四爷救命之恩。”
渡边一郎收刀入鞘:“你们几个龟孙听好喽,以后四爷不会亏待你们的。还是刚才那句话,今晚把招子给我放亮了,要是放跑了那个姓李的,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渡边一郎和匪徒们的对话一字不落地进李畋的耳朵。
“李先生,他们走远了。我们快点儿,出了这片林子就好了。”阿月低声说。
李畋来不及多想,跟在阿月后面继续爬行。
灌木丛的边缘是一段崖壁,两米之下是便是一条山路。阿月刚想往下跳,山路两端上同时出现了火把。他们已经无路可走。
阿月回头看看李畋:“先生,他们把所有的路都堵死了。”
“别跑了,跑也跑不掉。他们这是有备而来。”李畋说。
“怎么办?”
李畋从身上摸索,取出笔记本和铜砣:“阿月,他们是冲我来的,没你什么事,不能再把你搭进去。带上这两样东西……”
阿月突然向李畋身后一指:“李先生,你看那是什么?”
李畋回头。
阿月将一样东西丢在李畋手上,迅速冲出灌木丛,一跃而下。
匪徒很快就发现了阿月。那样近的距离如果不被发现反倒是怪事。两路匪徒蜂拥着向阿月夹击。呼叫着。
阿月跑过山路,爬上了对面的山坡,脚下有乱石滚动。对面山上的那面坡没有高大的足以供他隐蔽的树木。月光下,人影很清晰。
李畋眼睁睁看着匪徒紧随在阿月身后拥上对面的山坡。渐行渐远。渐渐看不清阿月,只看到一片晃动的火把。
“砰!砰!”两声枪响。
匪徒们的叫嚷远远传来,只是一片嘈杂,听不清在嚷什么。
李畋紧紧攥着手中的皮囊还有阿月刚刚丢下的火镰,眼睛里有些潮润。眼看着阿月引开了匪徒,李畋便欲跳下矮崖逃生。
“布谷!布谷!……”突然响起布谷鸟的声音。
李畋赶紧伏下。
路上闪出两个人影。
渡边一郎骂道:“山本,搞什么鬼?”
山本就是前面出现过的那个黑衣人(日语):“渡边君,有情况。”
“混蛋!说汉语。快点儿,别像个娘儿们似的。”
“路上有一个死人,是土匪。是不是那姓李的干的?”山本说汉语。
“你是个笨蛋!那是我干的。你守在这儿,守着这条路!那群土匪是一群笨蛋,刚才跑过的那人不是李畋。”
“渡边君,我认为这样干是愚蠢的!对付一个文弱书生,我们两个足够了。没有必要弄这么大阵势。那群支那猪只会把事情弄砸!”
“山本君,我只能说——你很幼稚。这是我的一石数鸟之计,你不必明白,遵照执行就是了!请你记住,沙漠玫瑰是我说了算。”说完,渡边一郎远去。
山本隐藏在某个犄角旮旯。
日本人!沙漠玫瑰?李畋心里犯起嘀咕。
前面的路已经不能再走,李畋只好退回灌木丛。嘈杂过后的安静,安静得让人提心吊胆。李畋按原路返回,寄希望于土匪过后的安全。
月光如水,麻团儿的尸体像一只黑狗。
李畋笨拙地扒下麻团儿的衣服,闪入树荫,出来时,一身土布黑衣的李畋从外形上已经有几分土匪的样子。从麻团儿身上搜取的匕首也别在腰间。
一身黑衣的李畋走过月光下的柏格理墓。
高耸的十字架,元宝形的牙石。孤独而凄凉。
下山的路就在脚下,安静地延伸。两百米之外,高志华牧师的遗体横躺在山路上,条分缕析的长袍已经不堪入目。
李畋的喉咙里咕噜作响,像是有一口痰吐不出又咽不下。跌跌撞撞地奔过去,伸手在牧师鼻下,已然没有一丝气息。李畋想把高志华牧师背在身上,那对他来说无疑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高志华牧师魁梧的身材对于相对瘦小的李畋而言像是一个巨无霸,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李畋只有沮丧地放弃最初的想法,呆滞的目光停在旁边的一棵树上,无声地拔出匕首,削刮树皮。半边树皮露出白茬。刀锋划过手指,有点凉。血迹在白色的树干上变成十二个汉字——神将赐以木铎,人竟宿于石门。
离开高志华牧师,李畋的身影摇摇晃晃,像个失魂落魄的醉鬼。
“谁?”一个沙哑的声音喝道,一个黑影做出防御性姿态。
李畋打了个激灵,仿佛突然从梦中惊醒:“边……边老四让我来叫人,麻团儿死了,让去抬下来。”
“呸呸!晦气。他奶奶的,这种事总是落到我头上。在哪儿?”
“在上边,我带你去。”李畋支应道。
匪徒走过来,打量李畋:“伙计,面生的很,口音也不对。是边老四带来的?”
“嗯哪。”
匪徒嘀咕:“边老四是带过一些人来入伙,可不记得有鼻子上架二饼的……”
李畋一看事不好,乘匪徒不备,闪身,抬手,匕首的后柄砸到匪徒的脑后。匪徒倒地,李畋扑到匪徒身上,举起匕首,却迟迟不能落下。
匪徒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蓦然打瞢,只是片刻工夫就醒了,感觉有人骑在身上,正欲反抗,恰恰瞅见那把停在空中的匕首,索性屏息诈死。但眼睛却是眯成一线,警惕地观察着李畋的一举一动。
李畋终于不忍下手,他无法强迫自己去杀人,哪怕再给他一万个理由。他叹息一声,起身。
匪徒躺地飞起一脚。
李畋摔了一个大马趴。
匪徒鲤鱼打挺一跃而起,直扑李畋。
李畋甩手,一团沙石撒向对方面门。
匪徒惨叫,摔倒。
李畋起身向山下奔跑。
匪徒高喊:“快来人哪!有人下山啦!”
喊叫声惊动了山下埋伏的一小帮匪徒,约有十几个人冲上来。
李畋停下脚步,下山是不可能了。回首,刚才那个匪徒正气势汹汹地逼近自己。此时,李畋已经是腹背受敌,进退失据之后的张皇失措。小路一边是山谷一边是山坡,山谷一览无遗,山坡上是一片松树林。李畋略加思索,一头钻进树林。
十几名土匪散点成线向李畋包抄。
慌不择路的李畋根本不知道自己跑向哪里,树林的边缘是一处断崖。
土匪越来越近。
李畋看看土匪,看看断崖。已经无处可逃。
“弟兄们,抓活的!边老四说了,这可是个值钱的货色!能换六十只日本造的王八盒子呢!”一名土匪在叫。
土匪已经近在咫尺。
“跳啊!有胆你就跳!还是乖乖地跟老子去见章爷,说不定章爷会饶了你一条小命儿!”一土匪挑衅地说。
断崖望不到底,月影绰绰中,有小一片树影横生崖壁。
李畋突然脱掉外衣。
匪徒先是一惊,继而哈哈大笑:“玩脱衣?你是女人吗?脱呀,脱下来看看。如果是女人,老子就饶了你!”
李畋在众匪徒的嘻笑中又做出一个莫明其妙的举动——将两只衣袖捆扎在两只脚腕。
“奶奶的,这是玩儿的哪一出?”土匪骂道。
“自己给自己弄了一副脚镣?他这是自个儿熊了,这倒好,省得我们动手了。”另一土匪说。
只有李畋自己知道这是要做什么——他的本意是想在坠落的过程中增加一点被阻挡的机率。事实上,这样做也许会更加危险,因为肢体的自由度受到了严重的限制。李畋摸了摸腰间,那皮囊还算结实。再摸摸胸前,笔记本贴着胸膛,也很稳妥。转身,向着崖壁上的那片树影纵身一跃。
众匪徒错谔,眼睁睁看着一个大活人从眼前倏然消失。争相跑到断崖边,除了崖壁上晃动的树影,什么都看不见。
崖壁间,李畋双脚间的衣服勾挂在一根树枝上——赌徒一般侥幸。那根要命的树枝恰恰扫过他两腿间的空隙挑住那衣服,梢头的枝条从裆部划过,一阵深入骨髓的疼痛几乎让他窒息。慌乱中,李畋下意识地胡乱抓住另外的树枝,这样的举动让他身上受了更多的伤。他像一只蝙蝠一样倒挂着,身上在痛,脸上在笑——没有粉身碎骨就是最大的胜利。而且,他的秀琅架眼镜居然还架在鼻梁上,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那真是一架倒霉的眼镜,就在李畋注意到它时,它却慢慢地从李畋鼻梁上滑落。李畋想去扶,却空不出手。那倒霉的眼镜就以一种十分滑稽的姿态坠落崖底。
崖壁上,土匪们扫兴地离去。
李畋双手抓住树枝用力牵引,借力翻身骑在树杈上。一只手抓住树枝,一只手去解捆在脚腕的衣服。那绝对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李畋的动作笨拙而无效,大幅度的动作让树枝摇来晃去。李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解开了一条腿。长舒一口气。
树枝突然断裂。
李畋下坠,幸亏一只手还紧紧抓着另一条枝丫,但那条枝丫似乎也不太粗壮,眼见的越垂越低。李畋空出的一只手试图再抓住一点什么,但身体的晃动让那条树枝以更快的速度断裂。
李畋再一次坠落。
elfhuang
发表于 2009-1-1 02:35
第二十六章 绝地
1938年4月6日,清晨。初升的太阳透过林间的缝隙照在草地上。
已经昏迷了几个小时的李畋睁开眼睛。第二次坠落之后,他又被丛生的树木挡了一下,树下是一些低矮的灌木和茂密的杂草,几经缓冲跌落崖底。虽然多处划伤,却不曾致命。李畋挣扎着爬起,胸部如同被撕裂似的疼痛,摸了摸,笔记本的硬皮已经生生折断。草丛露着一个尖尖的石棱——如果不是笔记本护在胸前,那足以要了李畋的性命。
李畋笑了,笑的很艰难:“我这命太贱了,阎王爷都不收。”
宽大一些的树叶上有经夜的露珠。
李畋张了嘴,一片叶子一片叶子地往嘴里抖索。
不远处,有一丛红子果红艳艳的诱人。
李畋仿佛看到高志华牧师站在红子树下,小心地从枝头采摘了一簇红子果递给自己:“李先生,这是大自然的馈赠,品尝一下吧!”李畋揉揉眼睛,没有高志华牧师,只有红子果,一簇一簇的红。李畋拔步,却发现一只脚腕上还系着那件土匪的上衣,解开,欲丢,迟疑,而后搭在肩上。
红子果成了救命的仙果,李畋一气吃了个饱。从肩头扯下那件上衣,扎紧两只袖筒,塞满红子果,再搭在肩上——那件衣服又变成了一条盛满食物的褡裢。
砍下一根树枝,刮去细枝毛刺。一根手杖简单却实用——既是助力,又可防身。
草丛中有一束反射的阳光刺疼眼睛,李畋走过去。居然是他那倒霉的眼镜——断了一条腿,少了一片玻璃。那断乎是没法再戴了。摇头,扬手,又停住。再三端详之后,李畋弯腰在草丛中寻找,取匕首割了几茎有韧性的野草,打成麻花绳。一头儿拴在没了镜片的空框上,一头拴在仅存的那条镜腿上。往头上一套,一付奇特的独眼眼镜!一只眼虽然依旧朦胧,但毕竟有一只眼已经清晰许多。
衣服变造的褡裢,草绳捆扎的眼镜,树枝削就的手杖。三件法宝将李畋身上的书卷气一扫而空。
李畋蹀躞而行,盲目地寻找出山的道路和保命的水源。
从日出到日落,整整一天的时间,李畋唯一的收获就是弄清了自己的处境。脚下的山体只不过是崖壁间凸出的一条狭小的平台。方圆约有两亩左右。边缘处又是陡峻的崖壁,深不见底,这是一处绝地。
一块石头从李畋手中抛落崖底。听不到一点回声。
李畋绝望地躺倒在草丛里。
天色渐渐黑下来。
1938年4月7日,晨,一场大雨骤然而至。
草地上,睡梦拟或昏迷中的李畋被雨淋醒,一骨碌爬起来,跑到树下避雨。结果证明那根本不管用。李畋落汤鸡似的手足无措。张惶之中,他看到崖壁上有一处凹穴,虽然浅浅的,但正可避雨。
李畋本能地奔向那处凹穴,迈上凹穴下方那块并不太高的石头,身体贴紧穴壁。终于躲过箭簇一般的雨矢。李畋满头满脸地胡撸着雨水,甩手,跺脚。却突然明白,在这样的环境下根本用不着避讳什么,这才浑身上下脱了个净光。重新摆弄了一下那半架靠草绳拴住的眼镜,拿淋湿的衣服擦拭了镜片,套在头上。皮囊,匕首,火镰,笔记本,归堆放着。所有的衣服一码搭在肩上,一件一件取了拧水,拧完一件便搭在另一肩上。之后便是一件一件地重新往身上套——即便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李畋同样不习惯自己的裸体。湿答答的衣服很涩,摩擦着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李畋一边穿衣一边裂嘴——疼。
雨,一直在下。
李畋看到火镰便想到阿月,可怜的阿月不知是死是活。不经意间的一转身,李畋大吃一惊——这处凹穴居然是一个洞口!这是一个奇怪的扭头洞,在外面看只是一处浅浅的凹穴,进到里边才能发现左侧下部是一个洞穴。刚一进来时,一是眼镜蒙了水,二是慌里慌张的弄衣服,三是心里不曾想,所以并没有发现洞口的存在。
洞口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黑黢黢的。李畋随手捡起一块石头丢进洞里,回声很远。这个突然出现的山洞让李畋看到了一线生机,但他却不敢冒然进去。对于洞穴,李畋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恐惧。他需要火,火能让他克服恐惧。火镰就在身上,但却没有可燃的东西。
李畋看着外面的雨,盯着雨中的那些茂密的松树,眼中流露出一丝贪婪。
下午,雨住风停。
李畋迫不及待地冲出洞口,匕首起落,折,拽,撕,扯。
草地上,一堆湿漉漉的松树枝越积越多。
终于,李畋看着那堆已经像小山似的松枝露出一丝笑容。
1938年4月8日,晴。
那座松枝堆成的小山已经移动到洞口。
李畋将若干松枝捆扎成一束,火镰的铁片和火石撞击,火星引燃纸媒,撮口一吹,纸媒冒出火苗。松枝非常易燃,嗞嗞作响,松油滴落。
举着火把,李畋壮着胆子,小心翼翼地进入洞里。洞口向下斜插延伸,幽暗,阴凉。每走一步,李畋的心就悬起一点。一个做学问的人,实在不适合这样的探险游戏。如果不是迫于无奈,李畋宁死也不肯踏入洞穴半步。很多时候,死是非常容易的事情,而活下去却需要有更大的勇气。
脚步声在洞穴里回响,很远。
忽的光影,参差的石壁。
一股奇怪的味道。
李畋下意识地抬头,看那火把——其实,那是一个很傻的动作。火把燃得很旺。
洞穴幽长的仿佛没有尽头。
李畋感觉自己像是走在某个巨大怪物的肠道里,不知道迈出那一步时就会被溶化掉,变成虚无。
洞底起起伏伏,脚步上上下下。
怪味越来越重。
转过一道弯,洞道开始渐渐升高,如一道陡坡。层层石阶纯然天成,鬼斧神工一般。
李畋稍微犹豫一下,拔步迈上。
数十步之后,洞中豁然开朗,像是一方平台,更像是一座石室。约有四五间房子般大小。高高低低的木架上一具具的棺材。这是一处洞葬!李畋数了数棺材数量,大大小小一共十三具。那股怪味就是从这些棺材里散发出来。除了来路,石室没有出口。这是一个死洞!
火把即将燃尽。
李畋点燃另一支的火把,却突然感觉有些头重脚轻,心中大叫不好。疾速退出,快速朝洞口方向奔跑,双腿却磕磕拌拌地不听使唤。堪堪走到洞口凹穴处,火把坠落,李畋一头栽倒,昏死过去。
山风乍起,新月初升。
李畋躺在洞口,感觉到身下的山石有些微的凉意。恍惚中,他仿佛置身于另一个地方,亦真亦幻,难辨真假。
1753年8月13日,癸酉年七月十五,鬼节。
伊洛瓦底江畔。
土司城堡。
法螺声。
大土司宫里雁为七宝鞍所做的法事张扬到几近狂妄。高耸的竹木台,飞扬的五色旗,念经的僧人,道贺的宾客,耀武扬威的兵士,倾巢而出的百姓……整个城堡都像疯了一般。
城堡后宫,囊占的卧室。
几枚铜钱洒在地上。
“母亲你看!这卦象为何如此凶险?”疆提看着那几枚铜钱发呆。
囊占在摆弄一个香瓶儿:“你的父亲,我们的土司大人,张狂的几乎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明明是个土司,却硬要摆出皇帝的谱。如何能不凶险?”
一个女仆走进来,低眉顺眼地站住:“夫人,有一个男孩子求见。”
“男孩子?求见?”囊占蹙眉。
“是,一个大男孩儿,要见夫人。”女仆答。
“不见!谁都不见!”囊占不悦,她从来都不喜欢见外客。
“他说,您要是不见,就让您看一样儿东西。”女仆双手托着一只香瓶儿呈上。
“香瓶儿?!”囊占疑惑,取过,打开瓶塞。
一缕异香缓缓释出,似浓似淡,非浓非淡,浓而不艳,淡而不薄。像是天外轻箫,云中曼歌,似有似无,若沉若浮。又恰似静水微漪,暖玉生烟,镜花水月,真假难辨。
“这是什么香?”疆提如醉如痴。
“快!请他进来!”囊占如梦初醒。
女仆出去。
进来的是贾亚希玛。十五岁的年纪,稚气未脱的面孔。神情却是极不相称的深沉老辣。眼睛里闪烁着令人难以捉摸的光。
“这香是你调的?”囊占问。
“是的,夫人。”
“你叫什么名字?”
“贾亚希玛。”
“你不是汉人,也不是缅甸人。可是你却会说我们的语言……你从哪里来?”
“回夫人,我从印度来。为了来见您,我特意学了桂家话。”
“哦?!”囊占讶异,“看来你是有备而来。这香,也是你特意为了见我准备的?”
“夫人明鉴,正是。”
“孩子,你到底是什么人?找我有什么事?说吧!我不喜欢拐弯抹角。”
“夫人,我曾经是一个僧人,是为追寻佛眼而来。”
“佛眼?我不知道什么佛眼。你找错人了吧?”
“佛眼就是大土司从中国商人吴尚贤那里抢来的钻石。那本是婆罗贺摩的一只眼睛,大土司把它镶嵌在马鞍上。”贾亚希玛的眼光瞟向室外。
法螺声隐约传来,宫里雁的法事好像还没有结束。
“孩子,你的故事很有趣,说来听听。”囊占看着贾亚希玛。
贾亚希玛仔细讲了情事的原委。
听罢,囊占脸色沉重:“孩子,这件事情我会帮你的,不过要从长计议,急不得。你先回去。哦,记得告诉我的仆人你的住处。有了消息就让他们去找你。”
贾亚希玛深鞠一躬:“有劳夫人,告辞。”
“嗨!你等等……”一直在旁边的疆提突然说道,但却在囊占和贾亚希玛的谔然中红了脸,“我只是想问一问,你这香,有名字吗?”
疆提很美,美的让贾亚希玛感到恐慌:“回小姐,这香叫——沙漠玫瑰。”
“沙漠玫瑰?好奇怪的名字!不过,我喜欢。”
贾亚希玛鞠躬退出。
囊占对着疆提说:“这次知道那卦象为什么那么凶险了吗?咱们的土司老爷居然把大梵天的眼睛镶嵌在马鞍上——坐在屁股下面!桂家部落的灾难也许就在门外等着呢!”
桂家部落的灾难果然来得很快。
1953年10月10日,乾隆十八年九月十四。木梳部土司瓮藉牙突然率兵攻打桂家,虽然没有攻破宫里雁的土司城堡,但却劫掠人口逾千,牲口无算。从此两家结怨。
1954年1月,缅甸内乱。缅王莽达拉被得楞、锡箔两部所杀。瓮藉牙以为缅王复仇为名,起兵击败得楞和锡箔两部。自立为新缅甸王,改国号为新缅甸国,传檄各部土司。
1954年2月5日,宫里雁在自己的城堡里撕碎了瓮藉牙的檄文,斩杀了使臣。并联合自己的岳父——木邦土司罕底莽向瓮藉牙宣战。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就此开始。
1758年3月7日,翁藉牙的六千精锐先锋兵逼腊戍。次日,罕底莽和宫里雁被迫与之决战。战事空前惨烈。真杀的昏天黑地,血流成河。经过两天两夜的激战,木邦失陷,罕底莽战死。宫里雁于苦战中率兵丁家眷二千余人突出重围,落荒而逃。疆提在此役中失踪,生死不知。
1760年,瓮藉牙死,其子莽纪觉嗣,战事仍在继续。
1762年2月,在莽纪觉的追杀下,宫里雁一路逃到中缅边界。走投无路的宫里雁请求归顺清政府。时任云贵总督吴达善,向宫里雁索要七宝鞍。宫里雁不肯答应。吴达善便拒绝让宫里雁入境。万般无奈,宫里雁转而投奔孟连土司刁派春。
宫里雁带着一帮残兵败将,拖家带口地行走在崎岖的山道上,一副狼狈不堪的景象。由于滇缅边境地处低纬度高原,地理位置特殊,地形地貌复杂,形成了特殊的气候特征。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气候忽忽热,加上一路溃逃,缺衣少食。相当一部分人得了伤寒。士气极度低糜。
“打起精神来!翻过这座山就是孟连的地盘了!我的朋友,刁派春大土司已经为我们准备了温暖的帐篷、丰盛的美食和漂亮的姑娘!不想留下喂狼的都给我打起精神来!”宫里雁的马从队伍的末尾赶向前锋。往常,这些琐事是用不着大土司亲自做的。宫里雁也从来不屑于做这些事情。战场上连连失利,队伍越来越少。好多好多的事情,宫里雁都不得不事必亲躬了。
另一匹马迎面而来,劫后余生一般。只是马上的人在强打着精神,那是囊占的卫士何猛:“土司大人,夫人请您过去。”
二马并辔,跑向队伍中的一顶小轿。
轿帘撩起一角,囊占夫人露出半张脸:“何猛,你先回避一下,我和土司大人有话说。”
“是!夫人。”何猛打马离开。
“夫人,宫里雁无能,让你受委屈了。”宫里雁对着小轿,并不掩饰自己的落寞。
“事已到此,说这些又有何用?要紧的是咱们的女儿疆提,整整四年了,是死是活也没个音信。你倒是派人去找啊!”
“夫人……”宫里雁语噎,四年前腊戍一役,女儿疆提被乱军冲散,下落不明。四年来,宫里雁不是没有派人去找,而是派出去的人十去九不回。别说是人了,就连相关的消息也无一丝一毫。疆提的失踪成了宫里雁的一块心病。一想到这事,他就恨不得将瓮藉牙父子挫骨扬灰。
“我早就对你说过,七宝鞍上的那颗黑钻石是个不祥之物,劝你交给那个印度小和尚。你就是听不进去……”
宫里雁恼羞成怒:“夫人,请不要再说这个由头!胜败乃兵家常事。纵然天不佑我桂家,又干那钻石何事?我不信佛,佛又能耐我何?纵然佛迁怒于我,又干木邦何事?我的岳丈,你的父亲,我们的罕底莽大土司,不同样城破家亡流离失所吗?”
囊占放下轿帘,不再说话。
宫里雁照着马屁股狠狠一鞭,马嘶鸣,奔驰。
1762年2月19日。清晨。孟连土司辖地。大草地。
茂盛而平坦的草原出现在群山的环抱中有些让人惊奇。草尖上没有完全蒸发的露珠反射着太阳的光芒。
孟连土司刁派春已带领人马等候多时了。
宁静的草原上已经开始喧嚣。
一个个巨大的土灶上支起一口口铁锅,锅灶边支着木架,木架上是待宰的牛羊。点连成线,线连成片,蔚为壮观。
宫里雁和他的队伍被眼前的阵仗惊呆了。
已经饥饿难耐的部卒们喜极而,纷纷丢了手中的兵器,奔向那些锅灶。
宫里雁恼怒万分。部卒们的丑态让大土司颜面尽失,他无法不恼怒。张弓搭箭,跑在最前面的部卒中箭倒地:“擅自离队者,死!”
奔突中的部卒们在同伴的尸体前停住脚步。
何猛带领一帮精干的卫队呈扇形队列包抄过来。
部卒们纷纷回身,捡起刚刚丢掉的兵器,归队。
“哈哈哈哈……哈哈……”一阵怪厉的狂笑,笑声起处,一个衣着光鲜的汉子纵马而来,“久闻桂家大土司治军威严。果然名不虚传!名不虚传啊!”下马,抱拳,“宫兄,小弟刁派春恭迎尊驾。”
宫里雁翻身下马,赶上前抱拳还礼:“宫里雁现在成了丧家之犬,让刁兄见笑了。”
“自家兄弟客气什么!我孟连有的,就是你桂家有的。让桂家的弟兄,该下马的下马该解甲的解甲。来到这里,就是到家了。”
宫里雁回身命令部卒:“歇了歇了!”
部卒们一下松懈下来,躺的,坐的,东倒西歪。这样一支队伍,实在不忍卒睹。
宫里雁苦笑:“这,实在是不成体统。让刁兄见笑了。”
刁派春微笑:“哪里哪里!”转身对着自己的部众喊,“生火!放血!”
每一个土灶前都步调一致地行动着,刁派春的部众们显然配合默契,忙而不乱。
对照自己部众的狼狈,让宫里雁有些羞愧难当。
“宫兄,请!”刁派春伸出一只手掌做出邀请的姿态。
黑色的烟柱腾空而起。火焰在灶下燃烧。铁锅里的水咕噜咕噜冒着泡。
elfhuang
发表于 2009-1-1 02:36
牛羊的惨叫。血肉的醒膻。
眼前的一切让宫里雁的部众们恍如隔世一般。
等待。漫长的等待不仅在消耗着他们的体力,同样也在侵蚀着他们的意志。仿佛有成千上万只小虫儿在同时噬咬着他们每一条神经最敏感的末梢。那种感觉让每一个人都接近疯狂。
宫里雁跟随着刁派春走向中军大帐。其实,所谓的中军大帐只不过是草原上唯一的一顶帐蓬。里面一些简单的摆设。二人分宾主落座。
肉香荡。
宫里雁的部众盯着那些铁锅,眼睛里冒着绿光。
何猛闯进大帐。
刁派春惊起,拔刀。
宫里雁喝斥:“何猛!你干什么?”
何猛答道:“夫人让我跟着土司大人。”
刁派春的刀放回鞘中,扭头看着宫里雁。
“混帐!我们兄弟叙旧,岂容你在旁添乱!滚!”宫里雁骂道。
刁派春连刀带鞘解下,随手丢向何猛:“勇士!我和你家土司大人亲如兄弟。叙旧而已。”
宫里雁也解下自己的武器丢给何猛,暗暗使了个眼色:“滚!”
何猛鞠躬退下。
孟连部卒站在门口:“土司大人,各灶准备完毕。”
刁派春挥手:“开饭!好好招呼桂家弟兄。”
大帐门外,部卒挥动一面小旗。
肉,大块大块的肉。一盆一盆地摆在桂家部卒面前。面对食物,饥饿中的桂家部卒是一只只狼。
两大铜盆冒着热气的熟肉端进帐篷里。
宫里雁饥肠辘辘。
刁派春突然大喊一声:“有刺客!”同时,一个箭步窜出帐蓬。
那是一个发难的信号。十几名精干的部卒冲进帐蓬,将宫里雁团团围住。
宫里雁蓦然惊起,知道是上了刁派春的当。顺手抄起一只铜盆,连肉带汤一块泼了出去。冲在前面的几个部卒被烫得鬼哭狼嚎。宫里雁就手又抄起另外一盆,也是兜头一浇,又有几人中招。剩下的几个部卒被吓得一时手足无措。宫里雁没等他们缓过神来,双手轮着两只铜盆打将过去,夺过一把弯刀杀出帐蓬。
帐蓬外,宫里雁的桂家部卒在热气腾腾的食物面前已经提前缴械。只是食物还没到口,就已经迷迷糊糊地成为孟连部的俘虏。只有何猛带着三十名亲兵紧紧围着囊占夫人的小轿形成一道人墙,做着徒劳而拼死的抵抗。孟连部的人马已经将他们围得水泄不通。
宫里雁挥刀砍杀,勇不可挡。
一名孟连部卒挺枪直刺宫里雁心窝。
宫里雁闪过,反手一刀,枪头坠地。
部卒吓得哇哇大叫,撒腿就跑。
宫里雁紧追不舍。
那部卒引宫里雁跑向一个事先布好的陷阱。
宫里雁不知有诈。脚下一软,草皮塌陷。宫里雁直直跌了下去。阴狠狡诈的刁派春居然在陷阱里布下一根根尖桩。尖桩刺进宫里雁脚板。宫里雁咆哮如雷却毫无办法。
战事很快结束。宫里雁的人马少数战争死,大部被俘。
宫里雁被五花大绑地推搡到刁派春眼前。
刁派春大骂:“你这狗贼!我好意待你,你却欲行刺于我。非我孟连负你,是你负我孟连!”
宫里雁大骂:“呸!你这人面兽心的奸人!枉披一张人皮,信义全无。我……我……我日你十八辈先人!”
刁派春挥手。
部卒将宫里雁押下。
“无论男妇,愿降者分散编入各部。不降者——杀!”刁派春看着更多的俘虏,大声说。
“杀了我!杀了我!”同样被五花大绑的何猛喊叫。
刁派春走到何猛身边:“我认识你。勇士,我的佩刀你还没有还我呢!我不会让你死的。”
一位孟连部卒递过刁派春的佩刀。
刁派春接过,吩咐:“这个人不能死!不管他肯不肯降。带下去!”
有人将何猛拖走,何猛骂不绝口。
刁派春不紧不慢地走向囊占的小轿:“夫人,请下轿吧!”
轿帘打开,囊占夫人袅袅娜娜地走下来,如梨花带雨,似弱柳从风。
刁派春直看得如痴如醉。
囊占轻移莲步行至刁派春面前深施一礼:“囊占见过孟连大土司。”
刁派春的两只眼珠几乎落在地上,忙不叠地说:“夫人不必拘礼!”
“我夫宫里雁感念大土司豪爽仗义,实乃真心投奔,望大土司明察。”囊占的柔声曼语在刁派春听来无疑是勾魂摄魄的符咒一般。
刁派春色迷迷地涎着脸:“夫人的声音真好听,像黄鹂鸟似的。”
“请大土司成全我夫宫里雁的性命,我桂家部落一定奉大土司为宗主,大恩大德没齿不忘!”囊占再施一礼。
自觉失态的刁派春连忙直了身子,装腔作势地说:“这个事……夫人有所不知,在下现归云贵总督吴达善辖制,不是我要与桂家作对,而是受总督命令,不敢不从。否则,我孟连百姓将死无葬身之地了。但是,既然夫人发话,我刁派春一定竭尽全力。凭我刁某的薄面,我想那吴达善也不至于做的太绝。请夫人先到我的城堡里歇息……来人!送夫人进城!”
一切都在刁派春的掌控之中。桂家部落的三千男女被分别安置在孟连各部为奴。将囊占置于别院,拨给奴仆若干供其差役,软禁一般。掠得的金银财宝一分为二,自留一份,另一份随押解宫里雁的木笼囚车一同送往云南大理——因昆明路远,担心节外生枝,吴达善早已从昆明移师大理。刁派春亲自压阵。
且说那七宝鞍。刁派春见到那件宝贝之后,三下五除二将其化整为零,从虎皮鞍上将那七件宝物逐一取下。中意的,就放在自己的那一堆里。不太感兴趣的,就放进另外一堆。在鉴宝方面,刁派春完全是个棒槌。所幸的是,那颗梵天之眼被他丢进了自己的那一堆。
在云南大理,刁派春成功鼓动吴达善斩杀了宫里雁——只有宫里雁死,他刁派春才好对那天仙一般的囊占夫人施展手段。
回到孟连,刁派春迫不及待地赶到囊占夫人的住所。装模作样地一番哭诉表白,无非说自己是如何如何尽力,吴达善中如何如何恶毒,宫里雁又是如何如何被斩首示众,并假腥腥地表白要给宫里雁报仇等等一干哄鬼的话语。
那囊占夫人听了,却不急不忙,只是轻轻叹息:“这是天意,人力岂能改变。谢谢大土司了。”
刁派春好奇,禁不住问道:“天意?何出此言?”
囊占不疾不徐地说道:“先夫宫里雁有一副七宝鞍,大土司可曾见过?”
“这……”刁派春支吾。
“就是一副虎皮马鞍,上面镶嵌了七样宝物,作北斗七星状。其中有一颗黑色的钻石,先夫就是毁在那颗宝石上。”囊占边说边拭眼角的泪。
刁派春在回想——自己从那马鞍上取下那颗黑钻石,看了看,丢进自己看中的那一堆财宝里面。刁派春回过神来,关切地问:“夫人,莫非那黑钻石有什么典故不成?”
“那黑钻石原是印度神庙里的一尊佛像的眼睛,被一个法国兵生生剜了下来,后来阴差阳错地被先夫弄到手。岂不知,那钻石已经被佛祖加了咒语,凡是得到那钻石的人都会死于非命。”
“夫人既知,为何不告诉宫里雁大土司?”
“唉……非我不说,是他不听。”
“实不相瞒,那七宝鞍我是见过,我把那七样宝贝都从马鞍上弄下来了。那颗黑钻石正是在我手里……接下来,是不是轮到我倒霉了?要么——我把它送给吴达善那老东西!他倒是一直惦记着那七宝鞍的,前几天还问我见没见……”
“不可!佛眼送人,罪过更大,同样逃不过诅咒。”
“这,该如何是好?”
“只有一个办法……”
“夫人请讲。”
“还给佛祖。”
“还给佛祖?怎么还?我倒是愿意还给佛祖,可佛祖在哪儿?”
“我在缅甸时倒是见到过一个印度和尚,他是专门从印度过来寻找佛眼的,只是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当下,唯一的办法就是先将佛眼供奉起来,等那印度和尚上门。那和尚能找到桂家,也就能找到孟连。”
刁派春眼珠一转,狡黠地问道:“夫人所言当真?莫不是那黑钻石别有隐情?夫人是在诈我吧?”
“大土司如此说,囊占不言便是。先夫宫里雁乃堂堂桂家土司,亦曾显赫一时,金银财宝不计其数。价值连城的东西也见过一些。区区一颗黑钻石,值得我费如此口舌?你当我是山野村妇?”囊占蓦然变色。
刁派春涎笑:“夫人息怒。我是逗你玩儿呢!夫人的话,我一百个相信。如果夫人从了我,那我就二百个相信了!”说着,便要凑上前来动手调戏囊占夫人。
囊占夫人怒目而视,正色道:“女人若水,男人如山。水得山而活,先夫已死,女人总是要为自己找个靠山的。倘若大土司真对囊占有意,聘得三媒六证,囊占本无二话。如果大土司只是一时兴起,一味耍蛮,囊占唯死而已!”言毕,径直撞向堂中石柱。
刁派春一把拦住:“夫人休怪。是刁派春鲁莽了!若得夫人为妻,别说三媒六证,纵然上刀山下火海我刁派春也认了!还有什么要求?夫人不妨一发提出来,我统统照办就是!”
囊占回身:“倘如此,囊占别无所求,唯有一事。”
“夫人快讲。”
“善待我桂家族人,无使冻馁。”
刁派春大笑:“哈哈……我当何事!这个好办!夫人放心,只要他们真心归顺,我决不亏待他们!不过,我也有一事求夫人帮忙——那个何猛至今不肯归顺,那是个勇士,我不忍心杀他。夫人能为我劝降否?”
孟连监牢,阴暗潮湿。
牢门打开,一片光线透进来。
手铐脚镣束缚下的何猛倚坐在墙角的一片稻草中,蓦然睁开眼睛,看到囊占夫人款款而来。
何猛眼相向:“听说夫人又另择高枝儿了?恭喜夫人。”
“先夫宫里雁尸骨未寒,你何猛就敢如此对主人讲话了?”
“别提大土司的名字!我怕你脏了那几个字!”
“放肆!”囊占厉声训斥,随即压低声音:“我囊占虽是女流,但也决不做那蝇营狗苟之事。不能救大土司以生,但能报大土司以死!如果你想报仇雪恨,就听我的命令!”
何猛讶异地看着囊占夫人:“夫人果真没有忘记大土司?倘能杀死刁派春,我何猛这条命就是夫人的!”
“刁派春活不长久了。留下你这条命——桂家人的每一条命都是宝贵的。刁派春一心想收降你,你先依了他,一切听我安排。以三个月为限,如果我杀不掉刁派春,你何猛就杀了我祭你的大土司!”
何猛的归降让刁派春非常高兴。一日,他又兴冲冲地来找囊占夫人。
囊占手中摆弄着一只香瓶,愁眉不展。
刁派春抽着鼻子:“嗯,真香!是什么这么香?每次来夫人这里都会闻到不同的香味,每一种香都让人魂不守舍……”
“就要没了!这最后一瓶就要用完了。”囊占将手中的香瓶放在案上。
刁派春拿起香瓶,看着:“这香哪儿能买到?”
“哪儿都买不到。是我自己调的。”
“夫人会调香?那就更简单了!用完再调些就是。”
“大土司哪里知道!这调香是很费功夫的,别的不说,单单各种花花草草就得采集上百种……”
“这事儿好说,夫人只管开列出来,我命令手下去采集就是!”
“大土司又错了。且不说这些花花草草难以辨别,一旦弄错一种就很麻烦。单单是各种花草的采集时间就很让人头疼。有的要赶在早晨露水未消时,有的要在半夜露水初起时,还有的要不能沾染一点露水……”
“这等麻烦?似这样那就不好办了……”
“说难也难,说容易也容易。就看大土司是不是真心实意了……”
“刁派春此心天地可鉴!有话但凭夫人开口。”
“先前在缅甸时,我调香所用花草俱是何猛采摘,如果大土司肯让他帮我……这事儿倒也不难。”不等刁派春回答,囊占又紧紧跟了一句,“倘若大土司不放心让他四处走动,可派若干兵丁与他同去。”
刁派春沉吟:“如此甚好。夫人,你我何时完婚?”
“下一个月圆之夜吧!”
何猛被带到囊占住所。
囊占将所需各种花草一一作了交待,特别叮咛:“野麻子花要多采些。”
何猛会意,囊占夫人所说的野麻子花就是曼陀罗花,野麻子是个很生僻的别名。
若干天之后。囊占的住处。
各种花花草草,各种瓶瓶罐罐。
囊占自顾自地忙碌着,调理着那些草汁花液。
刁派春百无聊赖却又不忍离去,视线追随者囊占的身影。做为孟连土司,刁派春并不缺乏女人。只是,此前还没有哪个女人能让他如此沉迷。因无聊之极,刁派春顺手拿起一只香瓶,欲嗅。
“别动!”囊占依然背对刁派春,仿佛身后长了眼睛似的,“每一种香在没有调成之前都有可能是毒药。我已经失去了一个丈夫,不想再失去第二个。”
一股奇异的暖流迅速传递到刁派春的每一根神经末梢,如痴似呆地把香瓶放回原处。
“嗨!”囊占扭头,看着刁派春:“你给我的这些仆役我用不惯,把我原来在桂家时的那些旧仆役还给我。”
刁派春没有任何反应。
“怎么?宫里雁已经死了,我马上就要嫁给你。你还怕那十几个仆人造反?就算是他们想造反,十几个人里大半是女人,你把刀给她们她们也未必能拿得动。要么,就是不放心我……”
“夫人何出此言?我让他们过来就是。”刁派春连忙应承。
壬午年三月十五日,公元1762年4月8日,月圆之夜。
囊占的居所张灯结彩,热闹非凡。
流水的席面,一轮接着一轮。
刁派春和囊占披红挂绿,挨桌敬酒。
觥筹交错,杯盘狼藉。吆五喝六,酒气薰天。
十几个桂家部落的旧仆役来来回回地忙碌着。添菜,续酒。
一圈儿下来,那刁派春已经是满面红光:“不……不能再喝……喝了!春……春霄一刻值千金!喝……喝醉了……就干不成事儿了……”
“再喝最……后一杯!大土司今夜抱得美人归,大……大喜的日子,千杯不醉!”
“大土司不能再喝了!我来代饮可好?”囊占搀扶着摇摇欲坠的刁派春。
部众起哄。“好!”“夫人请!”“夫人海量!”
囊占举杯,一饮而尽,且将空杯高举:“诸位请尽兴,我和大土司少陪了!”
在众人的哄笑声中,在新夫人囊占的搀扶下,刁派春面带微笑地走向囊占的卧室——那里已经被布置成洞房。
是夜,一切摆设都焕然一新。
神龛,香案,长命烛。
玉枕,纱橱,红罗帐。
刁派春关门。
门外,何猛暗立窗下。
刁派春从怀中取出一只小巧的紫檀木匣:“夫人,你猜——这是什么?”
“我猜不出。”囊占笑道。
“这就是那只佛眼钻石,请夫人收好。”
“你又拿它做什么?我不是说过,让你供奉起来吗?”
“我是个粗人,哪里弄得如此仔细?交给别人又不放心,弄丢了又是罪过。想来想去,还是有劳夫人代为供奉比较妥当。”
“如此说倒也使得。就暂且供奉在神龛之前吧!改日再做安置。”囊占接过紫檀木匣,恭恭敬敬地放在神龛之前。
“夫人,咱们安歇了吧!”刁派春色眼朦胧,有点急不可待。
囊占菀尔一笑:“瞧你急得……”
刁派春突然感觉头重脚轻,视线模糊,摇摇晃晃地倒在地上。
原来,囊占早就按排一干桂家旧仆暗中将自己调制的蒙汗药下在酒中,自己预先服用了解药。
囊占击掌,轻轻三响。
何猛闪进屋里。
囊占背过脸去。
何猛抽刀割下刁派春的首级。可怜那刁派春迷迷糊糊的就做了刀下之鬼。
庭院中,孟连的部众一个个东倒西歪,全都着了那囊占夫人的道儿,被蒙汗药麻翻了。
那十几个桂家人也没闲着,就着朗朗月光,像割西瓜似的,给每一个醉倒的孟连人补上一刀。
囊占夫人怀揣了那紫檀木匣,随何猛一同出屋,招集十余名桂家男女,连夜逃出孟连。
直到次日清晨,孟连部众才知道刁派春被杀,囊占带一小部桂家人逃走。连忙去追,哪里还追得上?只得将先前的桂家降众杀掉若干,算是给刁派春报仇。
那囊占一干人离开孟连属地,直奔孟艮。孟艮虽与孟连接壤,却归附缅甸。那孟艮土司原与囊占之父木邦土司罕底莽有些交情。囊占将自身遭遇哭诉一番,央求孟艮出兵云南,杀吴达善以为宫里雁复仇。孟艮土司被她说动,以蚍蜉撼树之勇,悍然进犯云南。拉开了中缅之战的序幕。
战端一开,云贵总督吴达善连忙派人进北京疏通关节,花了几万金银,居然调任川陕总督,溜之大吉。
湖北巡抚刘藻,奉旨调任云贵总督,来收拾吴达善留下的烂摊子。
刘藻到任后,组织三路防剿,却没有一路不败。刘藻束手无策,朝旨严行诘责。
1765年,杨应琚奉旨督师云南。刘藻恐他前来查办,忧惧交并,自刎而死。杨应琚继任云贵总督。
时逢滇边瘴疠大作,孟艮士兵退去,杨应琚乘机派兵进攻孟艮,孟艮兵多半病死,不能抵御,一半逃去,一半迎降。杨应琚见事机顺手,遂起贪功之心。欲进取缅甸,一边上疏乾隆皇帝,极陈缅甸可取状。一面移檄缅甸,号称天兵五十万,大炮千门,深入缅境。其时,统治缅甸的已经是翁藉牙次子孟骏。他见了杨应琚的檄文,毫不畏惧,反而率众略边。中缅战争升级。缅甸虽然是以小博大,但占尽地利人和,屡屡得手。而清军却处处失利,溃不成军。巡抚鄂宁奏称应琚贪功启衅,掩败为胜,欺君罔上各情形。乾隆帝大怒,立逮应琚到京,令其自尽。令伊犁将军明瑞移督云贵。
1768年,明瑞在小猛育被缅军包围,居然全军覆灭。
败耗传到北京,乾隆帝大怒,将一干滇吏重重治罪,另授傅恒为经略大臣,赶赴云南主持战事。
1769年4月,傅恒至云南边境,分兵三路,水陆并进。费了几番周折,花了几年时间。总算是让缅甸上表臣服,中缅战争结束。
其间,囊占不知所终。而那颗黑钻石,几经辗转,作为战利品流传到傅恒手中。这是佛眼钻石最后的线索,此后,它就像断线的风筝,突然湮灭在历史长河之中。
elfhuang
发表于 2009-1-1 02:36
第二十七章 离去
1938年4月18日,薄雾。
奄奄一息的李畋躺在洞口,旁边石壁上的“正”字有两个完整的和一个半拉的,那是李畋用来记录时间的,第三个只写了三笔。从清明那天算起,已经是第十三天了。李畋一直没有找到下山的路——他想不通那些棺材是怎么弄到洞里的。那些棺材能上来,为什么自己下不去?此时,李畋已经无法起身,伤口感染和持续高烧已经吞噬了他全部的体力。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伸出手摸索到一抓红子果塞进嘴里,艰难地咀嚼、吞咽。他只能用这种办法给自己一线生机。
一阵疼痛袭来,李畋再度昏迷。
山下,一座远离村落的茅草屋。孤独,破败。
屋外,小迷糊低头收拾着采药的工具——背篓、掘铲、药锄之类的:“阿爸!我去后山采药了。烤好的洋芋就放在你床边,你伸伸手就够得到。”
“哞……”屋里有气无力的声音像是一头垂死的牛。
小迷糊起身,沿着一条弯弯的小路上山。
“天上的星子落了,
我们的拉蒙走了。
天上的云彩散了,
我们的拉蒙走了。
天国的路是那么遥远,
我们的拉蒙啊,你定要走稳哟!
天国的路是那么寒,
我们的拉蒙啊,你切莫着凉哟!……”
小迷糊一边走一边为高志华牧师唱着丧歌,泪流满面。
歌声在山野中回响。悲愤,压抑,无能为力的宣泄。
老鹰崖真像一只尾巴被夹在石壁中的鹰隼,振翅欲飞,却又无力摆脱。
小迷糊在鹰腹下面的绝壁上攀缘,远远看去,像是一只灵巧的猴子。
绝壁上有一些或深或浅的石窝,越过鹰爪,绕过鹰腹,直达左边的鹰翅尖。那是唯一能翻上鹰背的通道。只是不知道这些石窝是什么人凿下的。鹰背上有两种药草长得比别处都好。一种名叫八爪金龙,一种叫白背叶。八爪金龙要等到六、七月份才是采摘的季节,白背叶则一年四季都可采摘。
从鹰腹到鹰翅尖是最险峻的,人几乎需要仰面攀爬,稍不留意就会坠落山崖。
小迷糊一只手紧紧抓住一棵从石缝中长出的小树,右手从腰间摘下一只挠钩,顺手一甩。带绳的挠钩在空中划了个弧线,翻过鹰翅,准确无误地在一棵松树的枝丫上绕了两圈,死死卡住。小迷糊借助绳索的拉力攀上鹰背。稳住神,轻轻抖手,挠钩魔术般地脱落。收好挠钩之后,小迷糊突然反现有些不太对劲——靠近崖壁的地方小山一样堆积着松枝。老鹰背上极少有人上来,这堆松枝是谁弄的?蹑手蹑脚地靠过去,却发现凹穴处躺着一个人——那正是昏迷中的李畋。
小迷糊认出了李畋。李畋初到石门坎时,还是小迷糊上山告诉高志华牧师的。
“李先生!李先生……”小迷糊的汉语有些生硬,那是他私下里央求学堂里的孩子教给自己的。
李畋人事不知。
小迷糊摇着李畋,看到李畋身上的那些擦伤,伤口已经感染,额头像火炭似的烫人。小迷糊想了想,转身离了洞口。采了一些白背叶,又挖了一大块芭蕉根。回到洞口。先将白背叶捣碎弄成糊状贴在李畋的伤口,然后挤出芭蕉根的汁液滴进李畋嘴里。
过了许久,李畋终于醒了。睁开眼睛,看到模模糊糊的一个黑影在身边晃动。本能地伸手握住腰间的匕首,用力一挥。幸而那只手怎么也抬不高,只是微微一动,随即无力地垂下。
小迷糊显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危险,推搡着李畋:“李先生,李先生!”
李畋的眼睛依然看不真切,但却清晰地听到是一个孩子的声音,问道:“你是谁?”
小迷糊蹲下,将李畋的头抱在自己怀里,水囊凑在李畋嘴边:“李先生,是我。我是小迷糊,你见过我的。前些日子你来找牧师,还是我去山上帮你找的。”
李畋喝水:“小迷糊,我死了吗?”
“先生,你没死。你还活着!”
“我没死?”李畋疑惑,“可我为什么看不清楚?”
小迷糊连忙取下缠在头上的布帕,用水弄湿了一角,轻轻擦拭李畋的眼角。
李畋的视野里,小迷糊的脸庞越来越清晰:“小迷糊,我真的没死吗?”
“先生,你真的没死。可是,我们的拉蒙死了!”小迷糊突然放声大哭,那是一种压抑了很久的哭声,悲痛的让人心酸。
“拉蒙?”李畋一时茫然。
“牧师,是牧师。他死了,被土匪杀死了!”小迷糊的鼻翼在抽动。
李畋闭上眼睛,脑海中浮现出清明夜的情形。高志华牧师的尸体横在冰的山路上。自己用匕首在刮一棵树的皮。月色朦胧中,几个鲜血写成的字——神将赐以木铎,人竟宿于石门。泪水从李畋眼角溢出。
“李先生,你是怎么上来的?”小迷糊突然想到这是老鹰崖的老鹰背,看着遍体鳞伤的李畋,万分讶异地问。
李畋苦笑:“不是上,是下。我是从山上下来的,从天而降。”
小迷糊惊叫:“天啊,你命可真大。”
李畋的脑子也渐渐清醒:“对啊,你是怎么——过来的?是上,还是下?”
“我是从下面爬上来的。”
小迷糊的话让李畋惊讶,兴奋地挣扎着坐起:“这么说,有下山的路?”
小迷糊点头。
李畋一把抓住小迷糊瘦弱的双肩:“快!快带我下山!”
小迷糊摇头:“你浑身是伤,翻不过老鹰背的。你要先养好伤才能下山。”
“我会很快好起来的。”李畋说。
在小迷糊的照应下,李畋果然一天天好起来。
小迷糊每天从山下给李畋带来水和洋芋。李畋终于不再艰难地收集露珠补充水分。那个山洞早已经被小迷糊用草药薰过,又铺了一些柔软的茅草,李畋睡的也舒服多了。
洞口石壁上的正字已经有了四个——又过了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