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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shqxf
发表于 2009-1-3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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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之前收到Stadtamt的信,让我两周之内带证件去解释一下Aufenthalt的问题,但因为是朋友帮忙收信,他又碰巧回国,所以给我这封信的时候已经过了这个期限,想问一下,如果向现在这样,晚去了那么久会不会有什么影响,比如说罚款或者别的更严重的后果?
qlshqxf
发表于 2009-1-3 14:52
:) :)
i11
发表于 2009-1-3 14:57
那去的时候最好拿出出境敲的章和机票存根之类的跟人家说明下吧, 人确实不在德国也没办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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