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天游 发表于 2009-1-6 20:18

工作两年后的事情

工作两年了, 想跳槽, 是否还得重新到arbeitsamt申请工作许可,然后再到外管局签证。

信天游 发表于 2009-1-6 21:35

$ok$ $bye$

小胖猪猪 发表于 2009-1-6 21:41

看你现在拿的是什么签证了。如果不跟公司挂钩应该就不用重新申请,当然前提是签证还没过有效期。

信天游 发表于 2009-1-7 21:36

听说工作两年后, 再跳槽, 就不用申请工作许可了,如果现在拿的是和公司挂钩的签证则只要换下和工作公司不挂钩的签证就行了。 想确定下。不知有没有这样经历的人啊。

番茄 发表于 2009-1-7 23:13

法兰克福是工作两年就可以换成不挂钩的工作签证。去年10月我去延签的的时候签证官跟我说的。(超级nett的大婶)。她还说我要是不嫌麻烦可以今年10月可以去换成不挂钩的。不想的话就算了,因为我的是3年的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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