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魂的小哈 发表于 2009-1-11 20:42

forest2001 发表于 2009-1-12 00:06

楼上这话说的有理
我觉得lz还是应该好好和那个女生谈谈,或者帮这个情况告诉她的父母。
尽管从你的话中觉得你是好意,但这毕竟是在干涉他人的自由生活。

Reisender 发表于 2009-1-12 14:08

原帖由 ichbindabei 于 2009-1-11 19:1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你们家里有个MM,整天乱搞,你们当哥哥姐姐的任由她堕落成饭岛爱么?知道饭岛爱的结局么?年轻轻的让流氓弄死在家里,发臭了才被发现,据说之前还受了很多精神和肉体的折磨,现在连凶手都找不到!饭岛爱也不 ...

LZ的用意可能是好的。为了她的父母也应该督促她改正。
不过LZ对于女人生活的态度太偏激了,你根本不尊重女性。女人是为了自己为了父母而珍惜自己,而不是为了未来的丈夫孩子。什么叫"老公为了让你丰衣足食而玩命打拼"?女人自己养活自己的多了。你的意思是女人因为被男人包养才应该为他守身?那才是妓女的本质呢。另外性自由和做妓女是有根本区别的,你不要混为一谈。性本来就是平等的,懂得保护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开始我觉得你的做法是正确的,看到你这段评语的时候我就开始怀疑最初的判断了。LZ如果用这样不尊重的态度对待她,恐怕只能适得其反。$NO$

还魂的小哈 发表于 2009-1-12 21:11

ichbindabei 发表于 2009-1-13 01:37

有些网友的话很中肯,是朋友的态度来帮忙的,很感谢。
但是有一点你们和我不同,你们没有切实的经历这些,说起来可以举重若轻,一套一套。真的发生在自己头上的时候,你们就不会这么轻松随意了。
这样下去她就是滥人一个,她真的一点儿不知道乱交是一种心里疾病,是对自己和父母犯罪。如果她愿意接受帮助,比如去教堂或者寺庙忏悔,模仿身边作风正派的女生,不随便搭讪或者被人搭讪,那她会慢慢好起来的。可她不承认这是病。
如果像各位说的由着她去,在不远的将来,她很可能毁在艾滋病或者被陌生人弄死在什么地方,你们一点也不愧疚么?
别以为搞乱交的都很会保护自己的,那些淹死的都是会游泳的,还有这是在国外,出了事跟警察怎么说,他们心里只会觉得犯贱的人活该,哪怕命丢了警察也顶多敷衍了事。

[ 本帖最后由 ichbindabei 于 2009-1-13 00:41 编辑 ]

还魂的小哈 发表于 2009-1-13 18:38

ichbindabei 发表于 2009-1-13 19:21

不是神力的问题。人的问题要靠人自己解决。

这种人往往有双重性格,在父母长辈面前,在朋友面前,她可以伪装的非常正派单纯,但是当她发现周围没有熟人的目光,她就会抛开所有的感情、道德、甚至廉耻,变成一个动物,一个放荡无耻的女人,自作聪明的把自己贱卖给某陌生的男人。然后洗洗干净,重新伪装成平时的样子。

她觉得她可以骗过所有人,洗干净就没事儿了,实际她看人的眼神和精神状态,还有整个身体都在不断变化,假设某人晚上干妓女的事情,白天又去做修女,你们觉得她会变成妓女还是修女?已经发生的事永远在自己的脑子里,越来越多的这种记忆会让人的道德底线崩溃,堕落到自己想象不到的地步。

这样的女生,要帮她就不能让她生活在所谓的“私人空间”里,这个空间这就是她糟蹋自己和别人的保护网,当她发现不能再瞒再骗的时候,她唯一的出路就是戒淫,而不是继续偷偷摸摸的乱交。

还魂的小哈 发表于 2009-1-13 19:39

rzty 发表于 2009-1-13 20:06

一点都不喜欢LZ这种所谓的责任感.

别人的私生活即使你觉得非常厌恶, 也不可干涉. 她就算犯了法也轮不到楼主来判, 就算会得爱滋病也是咎由自取, 我非常厌恶这个女人的行为, 但更厌恶楼主的救世主嘴脸. 多高尚似的, 笑死人!

别人是成年人, 乱交也不违法, 但楼主暴力侵犯人权, 不收敛点早晚吃官司!

ichbindabei 发表于 2009-1-13 22:43

原帖由 还魂的小哈 于 2009-1-13 18:3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友情提醒一下,表展示人家的照片,这样万一来个自杀的什么,你担当不起,
另外,偶也想不出,你会有什么高招,达到你的预订的目标了$m7$

肯定不会暴她的PP,我从来没想过要害她。
她的个人信息我谁也不会告诉,奉劝那些来八卦的,你们不会达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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