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樓主的話,房東說房租必須交到合同結束已經很寬容了: kun合同都必須提前三個月說明,現在房東如果讓你如此結束合同,已經體諒了你所謂"特殊情況"; 現在有三個月么?能kun么?房東完全可以順順利利再把合同延長一年,到時候哭都沒地方說去 $bs$
回去細細讀合同吧,特別是小字部分,看看上面怎么說明的,最后祝樓主好運. 原帖由 井上之蛙 于 2009-1-12 08:3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到这来提问题,说话还这么不客气!人家说的没错!你这情况就对你自己特殊,要么付完三个月房租走人,要么找Nachmieter.
只跟客气的人客气,谢谢回答 原帖由 shinjiikari 于 2009-1-12 16:4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樓上幾位說的沒錯, 樓主的情況如果算特殊,估計沒幾個算正常的.
按樓主的話,房東說房租必須交到合同結束已經很寬容了: kun合同都必須提前三個月說明,現在房東如果讓你如此結束合同,已經體諒了你所謂"特殊情況"; 現 ...
谢谢 原帖由 星星妈 于 2009-1-12 15:4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在这里都找到工作了,说明对这里还是有一定了解的,人家说的没有错,骂人真是不对$闭嘴$
说的好$支持$ $支持$ $支持$ 在没有找到nachmieter之前你必须支付剩余的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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