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air berlin,以为稳赢的官司却输了
生平第一次打官司,还是在德国。原来以为稳赢的官司却莫名其妙地输了。不仅觉得沮丧还很委屈。哎,谁叫自己是法盲呢!:mad:偶想想还是不甘心,到这里来诉诉 冤情,顺便问问各路大侠,偶这案子还要不要接着打。
说起这事,已经折腾了快一年了。08年2月,偶和lg 订了air berlin到机票去希腊。回程那天希腊降雪。其实雪并不是太大,但是希腊人没见过,机场人员全都傻了眼,就看着雪下下来,但是没有除雪的设备。偶们是下午四点的飞机,两点到机场。只见所有的航班都取消了,除了偶们的air berlin。lg比较天真,说偶们运气怎么这么好,单单就这飞机能飞。偶白了他一眼,向他指出作为一个廉价航空公司是最不愿意取消航班的。现在不取消明显是死撑着。事实证明偶预言正确地没法再正确了。当别的航班的旅客都滞留机场,等待自己的航空公司安排的时候,我们航班的人是唯一进入安检的旅客,然后就是候机室里等啊等啊等啊等,等air berlin取消航班的消息。$郁闷$ 其中细节就不多说了,反正从头到尾只有一个女工作人员,用她少数的几个英语单词翻来覆去和所有的乘客说等着,会有消息的。所有人没吃没喝,就这样从下午等到晚上九点,才得到了air berlin正式取消航班的消息。紧接下来的消息是机场附近的旅馆已经都住满了,所有人自行解决。各位能想像当时听到air berlin这么说乘客们 的群情有多激愤吗!可怜的女工作人员差不多就受到了围攻。之后她再三向大家保证从现在开始所有的住宿吃喝开销全部由air berlin来报销,人群才渐渐散去。偶和lg是最晚的一批走的,因为一直希望那个女工作人员能够帮偶们打电话预定一个旅馆房间,可是她打了无数电话都说到处定满了。其实这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别的航班下午就取消了,人家早住好了。等偶们晚上十点再去找,谈何容易!
这里还要插一句,偶们为什么最希望由air berlin来帮偶们来订旅馆,因为偶当时怀孕四个月,天寒地冻,人行道上都结了冰,偶实在不想和lg拖着行李箱冒着摔跤的危险半夜三更找旅馆。但是到十一点的时候最后的希望也破灭了,偶们要再不走的话,连从机场去雅典市区的地铁也要没有了,这样就要在机场过夜了。于是偶们和一些别的旅客一起离开。其中有一个旅客是加拿大女孩。她用手机打国际长途向她老公救助,她老公也是上网找了半天,才说在hilton有空房,一间200多欧元,偶们想也没有贵得很离谱,和同机的其他几个乘客下了地铁就直接去饭店了。那天住进房间已经半夜十二点了。第二天去机场的时候,那里工作人员再三保证一定会全部报销。偶们其实根本没有敲air berlin的竹杠。同机的很多人都顿顿下馆子,偶一点胃口也没有,基本都是买的面包随便咬了两口。
回来以后偶们就开始漫长的索钱过程。信来信去,复印了无数东西,把所有的发票原件也给了air berlin,就花了快半年时间。等偶女儿都出生了,突然一天来了封信,说经过考虑,他们同意给偶们报销一半,连一个理由也没有,为什么是一半。偶自然气坏了,回想当时怀着孕担惊受怕从地铁站出来一步一滑在黑咕隆冬的地方走了二十多分钟,还在机场里没吃没喝等了这么长时间就觉得对不起已经出生的女儿。翻了bgb若干法律后,偶决定打官司,讨回这个公道。
没想到法盲打官司也是一波三折。各位不要笑话,偶大概花了两个星期才把正确格式的控告表格弄到手。然后就到偶居住所在的海德堡amtsgericht去正式控告。法院也和偶有好几个书信来回正式接受了偶的控告。然后air berlin先后来过两封信,是法院转的,一封内容是要求把官司转到柏林去打,另一封更是胡说八道说当时为偶们全机的人准备了大巴。看了这两份信后,偶和老公作为正宗的法盲义愤填膺,不敢相信对方居然会这样瞪眼说瞎话,当时不要说大巴根本没有,连高速公路都因为大雪封了,这所谓的大巴是哪里开来的。当时只有地铁是通的。偶俩说完气话后就把信扔了,以十足的信心静等着开庭。12月30日,偶在家照顾宝宝,lg去法庭,没想到官司输了,理由令人吃惊。下面是偶全文照抄的结果。
Mit der Klage werden Schadenersatzansprüche wegen Ausfalle eines Fluges am 17.02.2008 von Athen nach München geltend gemacht.
Die Klage ist unzulässig.
Eine örtliche Zuständigkeit des Amtsgerichts Heidelberg ist nicht gegeben, worauf die klagende Partei im Beschluss des Amtsgerichts Heidelberg von 30.10.2008 hingewiesen worden war. Die klagende Partei hat nicht ergänzend vorgetragen. Die beklagte Partei hat durch Schriftsatz von 21.11.2008, der klagenden Partei zugestellt am 02.12,2008, die örtliche Zuständigkeit gerügt. Die klagende Partei hat zur Rüge der beklagten Partei eine Stellungnahme nicht abgegeben und hat Verweisung nicht beantragt.
Die Klage war daher als unzulässig abzuweisen.
Die Kostenentscheidung beruht auf §91 ZPO, die Entscheidung über die vorläufige Vollstreckbarkeit auf §§ 708, 711, 713 ZPO.
Die Berufung gegen das Urteil war nicht zugelassen, denn die Rechtssache hat keine grundsätzliche Bedeutung und eine Entscheidung des Berufungsgerichts zur Fortbildung des Rechts oder zur Sicherung eine einheitliche Rechtsprechung ist nicht erforderlich.
偶实在想不明白,如果不能在海德堡打这个官司,当时海德堡法院为什么同意接受偶的控告。就算之后它觉得这个官司不适合在海德堡打,为什么不告诉偶们。法院为什么不能把这个案件转到柏林去? 难道对方提出要换地方,偶们一定要同意吗???
其实原来打这个官司钱是其次 (100多欧)就是为了一口气。现在更是气上加气,海德堡这个法院收了80多欧的诉讼费,居然再告诉偶不该在他们这里打官司。:mad: :mad:
很难相信偶平生打的第一个官司就这么打好了,法官甚至没有提到任何案情,仅仅因为官司打错了地方,甚至连上诉的可能都没有$怒吼$ 。lg安慰偶说这个飞机上比偶们更冤的人大有人在,那个和我们同住hilton的加拿大女孩到现在连一分钱也没有从air berlin 拿到,偶们至少拿到了一半。 偶现在真的很无语了,也彻底糊涂了法院到底是干嘛的,好像法律程序比正义要重要的多。$怒吼$ 我靠 AB很恶的 在中国的时候打电话去订机票 妈的那态度 恶劣的一笔~~一怒之下订了汉莎的~态度暴好 价钱贵点老娘也认了 Airberlin这么可恶啊$bs$
我上次汉莎的从法兰克福到斯图,也等了好久,最后因为天气不好取消了,被从飞机上又请了下来,不过汉莎给订的高档酒店,自助宵夜,往返的taxi。 我跟你一样,而且好歹学了那么多法律条条,也是以为稳赢的官司,但结局往往会出乎意料。而且说真的,德国人一点都不诚实,至少在法庭上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睁眼说瞎话。
最后因为没有很大损失,实在太折腾人了,欧就没兴趣再打下去了。反正对德国的私法制度也算是多少了解了一些。 法律注重证据,光是嘴上说是不行的.
楼主的问题在于根本就没弄明白法律程序如何开始. $怒吼$ $怒吼$为什么大公司还睁眼说瞎话,$angry $angry
哎,楼主也只能跟比自己运气更不好的加拿大女孩比比了,可怜的宝宝
偶就坐了两次AB,两次都延机,还不知道什么原因,反正之后再也不订AB的了 怎么上诉都不让? 原帖由 火之舞 于 2009-1-18 20:5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法律注重证据,光是嘴上说是不行的.
楼主的问题在于根本就没弄明白法律程序如何开始.
所有的证据偶都有。偶以为从图书馆借本书就能弄明白法律程序,然后就满腔热情地去打官司,结果却是。。。:(
更糟的是,偶现在更不明白德国的诉讼程序了,比打之前还要不明白。偶花了钱还没有买个明白$怒吼$ $怒吼$ 原帖由 很红很革命 于 2009-1-18 21:1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怎么上诉都不让?
Die Berufung gegen das Urteil war nicht zugelassen, denn die Rechtssache hat keine grundsätzliche Bedeutung und eine Entscheidung des Berufungsgerichts zur Fortbildung des Rechts oder zur Sicherung eine einheitliche Rechtsprechung ist nicht erforderlich.
字面的意思是嫌偶这个官司太小,一点都不重要。这里看来不兴秋菊打官司,连法官都没有兴趣为了争口气打的官司。$汗$ 哀 所以律師的生意才好啊~~$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