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问题
工作许可也办好了,但单位一看是一年的。要在合同里加以句,合同跟许可走,许可什么时候结束,合同什么时候结束。怎么办?要签吗? 我觉得公司应该合同在先,许可才能延,象嫩这个合同,下次工作许可能延下来?? 合同的期限不是跟着工作许可的期限走的,但是,合同的法律效应是根据工作许可的发放决定的。也就是说,合同写出花来也没有用,只要没用工作许可就不生效,相反,工作许可有了,合同的内容才有法律效应。而不是说工作许可到期了,合同也到其了,这样的话你还怎么去延签阿? 你们公司的人事可能意识到了这一点,但是不知道如何表达,才写上了这么一句很不专业的话,让他改合同。
以上言论纯属个人意见,没有任何法律和经验依据 找一个 unbefristeter arbeitsvertrag 签吧,如果可行:D 而且应该签证跟着工作合同走,颠倒了
中国的公司,难道 可能我没有表达清楚,这个合同是无限期的。要加的一句话也是以另外的Vereinbarung的形式重新出现。不是中国公司,只不过是个德国的传统企业,而且Personalabteilung没怎么这方面的经验。问题是这个Vereinbarung我要签吗?不过自己也好好想过了,签了也应该没什么问题。谢谢大家来讨论。
[ 本帖最后由 Timing 于 2009-1-21 16:00 编辑 ] 写不写不都一样么,签证失效了,合同也随之失效,本来不就应该是这样的么? 我的公司当时也是这么加了一句, 我也觉得奇怪,不过签了,好像不重要。关键是保住工作的位置,一般来说,只要已经工作了,且公司还需要你,签证的地方一般是不会找麻烦的。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