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09-2-6 14:38

不必担心,Gewohnheitsrecht在你这个例子里不适用,所以别轻易就下结论说人家阴谋你们的地。他又不是傻子,真这么容易阴谋邻居的地,那德国人就不会再提Ordnung这个词了。

他那个牌子的意思是,租户立的牌。他认为自己是租户,但这种认为也没大错,因为虽然没交租金,使用权却是从Eigentuemer那里取得的了。所以你没必要回击他一个牌子。只需要告诉他要拆掉的日期就行了。既然你在中国就是学法律的,那更没必要担心德国法律了,中国的法律属大陆法系,跟德国一样,甚至中国民法的制定就是借鉴德国民法,原则上的区别似乎没多少。

[ 本帖最后由 凌波不过横塘路 于 2009-2-6 22:00 编辑 ]

jscztingting 发表于 2009-2-6 20:30

那能证明那个果园是你的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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