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mm2
发表于 2009-2-4 18:32
朋友你好$握手$ $握手$ $握手$ :D
irvine
发表于 2009-2-4 19:45
都8年难民了,还怕这个。。。
黄沙百战穿金甲
发表于 2009-2-5 11:08
$m27$
PrinceLee
发表于 2009-2-5 16:20
原帖由 irvine 于 2009-2-4 19:4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都8年难民了,还怕这个。。。
正因为在入籍的关口上了。。。到底存不存在这个问题呢?
cknew
发表于 2009-2-5 21:54
难民老兄,求求你别用孙文这个当签名了好不?
米罗格拉斯
发表于 2009-2-7 21:32
都是人。。各有各的活法。。。何必刻薄别人呢。。
julia16
发表于 2009-2-8 14:11
关于移民法追诉期问题
你的提问包括两个问题,一是追诉期,一是入籍.
如果移民局果真掌握了确凿证据,是有可能追究的,追诉期一般是五到十年,或更长,而且要看提供了咋样的假信息.而在入籍时提供假信息,则入籍将被拒,并有记录,影响今后入籍.如果你已收到了起诉信,最好请个有经验的律师帮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