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工时间问题
大家好,我是一个学生,有点问题弄不清楚,希望大家多多给意见。是这样的,去年3月至7月我在一家公司里工作。3月初到4月底是24小时/周的合同。5-7月是16小时/周的合同。
之后8,9月在另一家公司工作,全职学生工,一共是40天。
我们学生一年打工不能超过90个全天。后来我才知道,问题出在第一家公司的3-4月的时间计算方法,他们是按5个整天算的。
如果那段时间按3天算,除掉urlaub,我去年总共打工80天。但是按5天算,我就打工超过90天了。
所以我不知道这个事情我该怎么处理?还能去退去年的税吗?还是就不管了,免得移民局找我的麻烦?这个事情有多严重?
有点不爽,那个破HR,一周24小时居然算我5个工作日。
希望大家给我点意见,谢谢先~~~ 没人知道吗? 年终报税的时候填的是时间段,而不是具体的天数,所以说没影响。你只要平均下来每周不超过20小时就行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