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求救
上次我在这发过贴,说我收到催帐公司的来信,信上说我在某地消费,是签名消费可不受银行认可,但是我们确实没在此地此时消费过,所以我们没有理睬,过1个月,又来了一封类似的,我们也没理。过3个星期,收到一个律师行来信。真不理解,没消费怎么会有这种事呢?请问,你们出现过类似的事吗?那位懂法律的可以给予指引吗? 那你让他们把有你“签名”的单据的拷贝寄给你,让你来确认。 你收到以后应该马上去反驳,我不知道这个能不能告对方诈骗,如果你确定你根本不在 确实没有做过就无有怕。这种黑公司在德国也不少,碰到胆小的把钱乖乖汇去,他们就赚了。真不明白那么多人整天抱怨国内怎么怎么。敲诈勒索哪里没有哦,有时是形式不同罢了 本帖最后由 Karry 于 2009-2-13 12:23 编辑当然确定没有啦,有证据的,所以写了封信叫他们要证据,证明我们那个时候那个地点消费。
这种事情很烦人,我都想报警了,不知道报警后面会不会跟着更多琐碎的事情呢? 为什么没理阿?受到信就回复没在那里消费不就完了。不理,追债公司怎么理解呢。你换位想想。 别人一般也不会无中生有的,lz的卡有可能被别人盗用了。
写封信说明一下你没有在那里消费过,他们会主动给你寄证明或者签名的复印件什么的,收到了那些“证据”,再看一下是怎么回事。不理会是不行的。 谢谢你们的答复,卡怎么会被人盗呢,卡都是带在身上的呀?在那个时间,我在国内,我老公在上班,怎么会跑到另一个城市买东西呢?而且家里的车正好坏了,不能开,做了1个星期的S/BAHN。 德国讨债公司不要脸的~~ 搞清楚了,原来是另外一个名字差不多的人买的东西,超市收不到钱就找讨债公司,德国人分不清中国人的名字,找到我们头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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