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D
发表于 2009-2-13 22:38
汗,他们也算JP了。。。
溪西
发表于 2009-2-13 22:40
这些人真是不值得楼主生气{:4_301:}
小胖虾
发表于 2009-2-13 22:51
算了,以后别提送衣服的事儿了,估计他们也该明白了
Anonymous
发表于 2009-2-13 23:00
我是LZ
不气了,不值得。{:5_386:} 反正以后他们就算请我,我也不会去他们家了,省得又有点什么事。
yellow-t
发表于 2009-2-13 23:15
对这种做事没谱的人
以后也别把他的话太当回事就行
断交倒也不至于
千金丫头
发表于 2009-2-14 23:35
典型的中国思维方式。。。。
别太在意了,以后受不了就少来往,没有什么好生气的,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