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tersun 发表于 2009-2-13 14:04

请大家帮我看看,我这个kuedigung的期限到底是这么回事儿

我的合同上写的是
das Arbeitsverhaeltnis kann von beiden seiten mit einem frist von 6 wochen zum Quartalsende gekuendigt werden.

我的理解是,要是有一方解除合同,总是在季度底才会生效。比如这个季度底是3月31日,往前数6周,就是2月17日。也就是说在2月17日之前公司要是解雇我的话我就工作到3约31日,如果2月18日提出解雇的话,我还是可以工作到下个季度底即6月底。

不知道我这样理解对不?

大家有和我一样的么?在此请教了!

carrier 发表于 2009-2-13 14:11

对!!!!

aftersun 发表于 2009-2-13 14:50

谢谢ls!

estha 发表于 2009-2-13 15:04

这种倒是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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