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slimgirl1218 发表于 2009-2-20 12:22

关于申根签证!!!

请问各位大虾,北京大使馆的《申请探亲访友签证(申根签证)须知》里有一条要求提供:·居住地/住处证明原件。请问是在什么地方开具?是不是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呢?还是其他什么机关?我妈家的房子是单位分的,没有房产证,怎么开证明呢?还有开具的证明还要不要出具英文或德文的呢?有经验的同志们帮帮忙吧,谢谢!!!

飞云 发表于 2009-2-20 15:28

我的这个证明就到所属的社区居委会开的,居委会的人手写在纸上,证明×××,身份证号,在本辖区什么什么地址几号楼几号居住,盖上社区的章。不用翻译的。开的时候也没用房本,居委会对管辖的居民是有一定了解的,不行的话让单位开个介绍信给居委会。

舅舅舅爸爸 发表于 2009-2-21 10:44

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出
中文就行,不需翻译

lzslimgirl1218 发表于 2009-2-21 11:31

谢谢各位!!!{:7_441:}

Jenny.Sun 发表于 2009-2-21 12:17

我爸爸妈妈是居委会开的,中文,敲章,交原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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