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uben
发表于 2009-2-24 19:19
hopefulless
发表于 2009-2-24 19:27
56# 月牙丨突
别太介意了,下次备点放兜里...不知者不怪,知道了就别吃了,啊
maomao888
发表于 2009-2-24 19:33
本帖最后由 maomao888 于 2009-2-24 19:35 编辑
71# trauben
也听到这条新闻了. 1LIVE还有评论来着.
以前还有法院判例, 面包房的员工偷吃了块蛋糕给开了, 法院也是判雇主胜诉
电台也劝大家不要贪小便宜, 特别是不景气时, 雇主有查到差旅费,、招待费报帐有猫腻、或偷支铅笔回家很快就可以开人的
jasonwindy
发表于 2009-2-24 19:37
有的人的确有心里毛病。我有个大学同学家里条件不错的,但是就是爱偷。心里疾病,要看心里医生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2-24 20:04
56# 月牙丨突
别太介意了,下次备点放兜里...不知者不怪,知道了就别吃了,啊
hopefulless 发表于 2009-2-24 19:2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我怕吃了私人物品。如果是公司放在那里的,那就是给大家吃得,我吃的心安理得,但是如果私人物品,那我就郁闷了。
yxcvfdsa
发表于 2009-2-24 20:07
..........................
atlantic
发表于 2009-2-24 20:49
中国人中败类很多,每天看新闻成百上千个案例,你难道都算在你头上?
做人要自信一点,至少你的德国同事不会因为这件事情去歧视你,不信你问问看。
yaoyaoyao
发表于 2009-2-24 20:53
{:2_239:}
kelly171
发表于 2009-2-24 21:06
不是吧~ 30欧一下也偷~ 穷疯了啊
jxjj2004
发表于 2009-2-24 21:16
{:4_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