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问:关于房子押金的事情
急问:关于房子押金的事情我向一个中国人租了一个房间,已经交了500欧的房子押金,现在因为距离实在太远我就近又找到房子了,打电话和房主说明了,房主告诉我除非一个礼拜内给她找到接替的人,否则押金就不退了。
当然我也有责任,不应该改变主意,应该承担房主部分的损失。但是那个房子我一天都没有住,现在又是提前半个月告诉她的,她把押金全都扣下还有道理啊,房子的押金不是为了保证房子没有损坏用的吗,应该和定金不一样吧,德国的法律是怎么样的。请大家告诉我下,好歹弄个明白。 先问你,签了合同没?
押金是转帐出去的,还是现金给出去的?
如果签了合同而反悔的话,需要付个人家三个月的房租
或者马上找到下家来接住你的房子. 可以协商扣一部分,现在租房反悔的人太多了,你反悔造成房主损失其他出租的机会,但是扣500过份了 没有签合同,就是写了一张白条,说明收了押金多少租期是几月 本帖最后由 pureepuree 于 2009-4-16 20:42 编辑
已删除 按3个月房租算的话500也不多的,还是好好协商下或者帮人找个nach
可以协商扣一部分,现在租房反悔的人太多了,你反悔造成房主损失其他出租的机会,但是扣500过份了
租房啊租房 发表于 2009-3-3 13: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找NACH比较现实. 没有签合同,就是写了一张白条,说明收了押金多少租期是几月
jinnianjintian 发表于 2009-3-3 13:4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就是合同阿,口头商定都是合同阿
另外租期写的是几个月阿?
德国kun房子都是提前3个月,你这么突然要kun,就得交够后面3个月的房租,或者找个nachmieter过来
估计3个月房租也差不多500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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