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lcentrino 发表于 2009-3-9 17:36

人陪同?

本帖最后由 Intelcentrino 于 2009-6-7 16:46 编辑

男男女女男男女女男男女女年内

carolge 发表于 2009-3-9 17:56

好心劝楼主一句,亲家不易走动的太近,在一起时间长了利大于弊,古人管结亲家叫做秦晋之好,想想秦和晋放一起必然会出矛盾的

DAB 发表于 2009-3-9 20:40

应该是不可以的,因为我看外管局发给我的Antrag上面注明,陪同人员一定要是夫妻关系。照lz的情况,就只能开两份邀请函了

halsbonbons 发表于 2009-3-10 12:11

两份邀请函。陪同的只能是夫妻的一方,及未成年的子女,我们问过的。

mausreis 发表于 2009-3-10 12:39

这两人都想指手画脚的话你们就惨, 呵呵

ami900 发表于 2009-3-10 12:47

不明智

秋千的秋 发表于 2009-3-10 13:02

{:4_297:}我还想让我爸爸妈妈和bf爸爸妈妈一起来呢

march 发表于 2009-3-10 13:54

想分手的,想离婚的,就把两家老人凑一起住一段时间吧。百试不爽。。。。亲眼所见。

强烈直接2楼说的话!

afswhs 发表于 2009-3-10 14:06

一起来保证LZ吃不了兜着走,修养好的大家憋着心里不高兴,修养不好估计你家就该大吵大闹了!

哈密瓜 发表于 2009-3-10 14:21

大家考虑的真多{:5_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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