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arbox 发表于 2009-3-15 01:22

有兄弟有带仿真枪回国的经验么?

看中一把CP99C,二氧化碳动力的气手枪,体积不大,店里面甚至贴了中文标签,看来常有中国人光顾,但是问老板能不能带回国,他只说德国机场没问题,但是你落地那头的机场他就不知道了。坛子里有兄弟有这方面的经验么????托运?邮寄?怎么才能弄回去一把呢??

xumeng 发表于 2009-3-15 07:29

托运问题不大,最多就是没收

@Deutschland 发表于 2009-3-15 21:34

拆了,装在托运行李里。

Neug 发表于 2009-3-19 14:26

拆不拆都一样,枪体里的每个零件构造都存在安检自动扫描库里了,这头设备是世界一样的,哪里都能扫描出来并且设置自动报警,因为这些被设置为最高等级危险品,所以没有幸运不幸运一说,那些是指非硬性指标的东西,当海关看到了会问问或多看看,没有注意的时候会漏掉,我也一直在为此头痛,手里也有两把家伙,纯是枪具模型爱好发烧,扔了是舍不得,可以理解。只有一个办法,认识货船上的人,海员什么的,放在他们的行李里,抽查如果幸运,可以放过。还有就是走小包裹邮寄,纯碰运气,查了就没收了,你也别心疼

qqsweet 发表于 2009-3-19 15:22

正好也想问这个问题
看来直接带回去不太现实

Romantic 发表于 2009-3-19 15:34

海运

爱唱歌的虫子 发表于 2009-3-19 19:58

找海运公司,他们拼集装箱,你就买点空间,集装箱都是抽检,而且如果是40尺的柜子,那么多货,怎么就那么巧能查到你??

所以建议你找物流货运公司,记住啊,不是邮递公司,是货运物流的,否则基本是没收!

gearbox 发表于 2009-3-20 10:50

Neug 兄弟是同道中人啊,谢谢你的留言,否则我差点就准备托运了。

gearbox 发表于 2009-3-20 10:56

有没有人成功的弄回国过???一把

live 发表于 2009-3-20 11:05

仿真枪在中国很多很多,日本货和德国货也搞得到,当然都是偷偷卖的。不好搞的是真货。

Neug 发表于 2009-3-23 14:23

国内也能弄到德国货,但是很贵,我问过,不划算,除非你弄把打弹珠的模型枪玩玩,不过也没啥意思,玩就得玩一比一仿真。

wystan 发表于 2009-3-23 15:01

当年去香港的时候买过一个沙鹰 也是高仿真的 然后拆散了胶带绑在身上坐火车过的关

回来以后组装了半天 威力挺大的 离得挺远都能打碎灯管

以前在宿舍还往外打过路过女生pp

nicinici 发表于 2009-3-23 15:38

放到金属饭盒里 托运之

incoe 发表于 2009-3-23 18:07

我带过。 {:5_371:} N多年前了。放在了托运行李里了,没拆开。一看到安检大惊小怪的样子,我就知道他们肯定看到了。我的解释他们也相信(不是真的,仿真手枪)。他们把它取出来,交给了乘务人员(国航),我清楚地记着,我走到出机口的时候,空姐小声说:"注意,带枪的来了"。不过出来以后他们就把枪给我了。出来安检的时候很幸运,没检到。说实话,很后怕

Neug 发表于 2009-3-24 11:38

楼上的朋友,你的信息很宝贵,我当初也在想,空乘人员应该不会管,因为他们不是海关,出德国境时德国海关能检查得出来,但他们也不会管,因为他们能查出来,也知道是真是假,假的没问题,交给空乘人员,你下了飞机他们再还给你,至于你能不能带入境就是你自己的事情了,但是出境时,你的枪没有在行李箱里,那也就是中国海关查不到,除非最后马上要出关时最后的抽查,只是最后的抽查那就很好躲过去,机场那么多人。。。
我的理解对么?
还有在楼上的朋友,你试过拆卸后放在金属饭盒里me ?这真能管用么?

gearbox 发表于 2009-3-27 09:25

incoe兄弟,你带回去时入中国海关时仿真枪是在随身的还是在托运行李里面啊?
如果是在身上,那当然没事了,入关貌似没有对身体进行金属探测的吧。
另外,仿真枪必须在登机的时候交给空乘么?我自己放托运行李里不行?有这样的规定么?

gearbox 发表于 2009-3-27 09:42

看来还是有很多兄弟想弄回去一把啊哈哈,大家集思广益

Neug 发表于 2009-3-27 17:12

是啊,憋了很多年了,也不敢带回去。。。。

trisen 发表于 2009-3-28 03:52

{:2_225:}

trisen 发表于 2009-3-28 03:57

1.金属饭盒肯定没用,还是扫得出来,我很肯定!
2.本来是合法商品,大大方方的带,大大方方的托运,告诉托运的人行李里面有仿真枪,后面一切会有警察帮你处理。
3.中国入境要看运气,如果抽查碰到,分几种情况,如果持中国护照,至少罚款,可能拘留;如果持外国护照,没收,罚款,放人。

这位兄弟,给你的建议,不要急,躲在这边呆几年,工作稳定,入了籍,到时候再考虑带回去,对你自己比较负责。

longwood 发表于 2009-3-28 15:12

我一希腊同事父亲从德国回希腊,在德国机场进了候机厅没多久就被大喇叭广播了,一会几个警察就把他带走了,让他打开他已经托运掉的行李。打开一看原来是一个电钻,x光下还以为是冲锋枪呢。

doppel 发表于 2009-3-28 15:39

我朋友把仿真枪放到笔记本(坏了的)里,然后托运回去的。不过好像还在机场找了熟人。

necomancer 发表于 2009-3-28 23:11

如果家里没有什么背景的话,
还是不要冒这个险了,
5年牢饭,
么必要,
国内也有卖,
前几次交易要熟人带,
自己去网上搜搜.

gearbox 发表于 2009-3-29 01:16

楼上的,5年?!太夸张了吧,吓到我了。

necomancer 发表于 2009-3-29 01:33

本帖最后由 necomancer 于 2009-3-29 00:41 编辑

楼上的,5年?!太夸张了吧,吓到我了。
gearbox 发表于 2009-3-29 00:16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中新网7月23日电 中国公安部日前发出通告,决定对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和管制刀具进行集中收缴。通告指出,凡违反规定者必须立即自首,并将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和管制刀具上交当地警方。凡在通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自首并交出上述非法物品的,依法从轻、减轻、免除或者不予处罚;逾期拒不自首、拒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从重处罚。

通告规定,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震源弹、黑火药、烟火药、手榴弹、地雷等各类爆炸物品,以及军用枪、射击运动枪、猎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彩弹枪、火药枪、仿真枪等各类枪支弹药和剧毒化学品;严禁非法使用、持有爆炸物品;严禁携带爆炸物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公共场所;

严禁私藏或者非法持有、携带枪支弹药;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严禁邮寄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剧毒化学品;严禁在托运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剧毒化学品;严禁走私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剧毒化学品。

我国《刑法》第128条第1款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2001年5月16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5条明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128条第1款的规定,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定罪处罚:(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的;(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类似的自己去搜.

necomancer 发表于 2009-3-29 01:39

本帖最后由 necomancer 于 2009-3-29 00:41 编辑

http://news.qingdaomedia.com/shownews_a.asp?ArticleID=174187

公安部关于收缴非法持有的枪支弹药的通告
公安部

通告
近年来,走私贩运、私自制造、非法持有各种枪支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的现象增多,对社会治安和人民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和《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规定,特通告
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运输、买卖、私藏、持有、携带军用枪、射击运动枪、猎枪、火药枪、气枪、麻醉枪、手枪式钢珠枪、电击枪、催泪枪、仿真枪。凡非法制造、运输、买卖、私藏、持有、携带枪支弹药,或者盗窃、抢夺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的,根据情节轻重
依法处理。
二、凡非法制造、运输、买卖、私藏和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的人,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将枪支弹药、制造枪支弹药的工具设备和原材料上缴当地公安机关;凡非法持有、携带各类枪支弹药的人,必须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立即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交出枪支弹药。

三、凡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主动交出枪支弹药,并如实说明情况,具结悔过保证不再重犯的,可视情节依法从轻处理,情节轻微的可不予追究;抗拒不交或者继续进行非法活动的,依法从重处罚。
四、凡持有公安机关有效批准文件,在合法销售单位购买民用枪支但尚未登记的,必须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60天内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登记,说明情况,由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后办理持有或者登记手续;逾期不申报的,以私藏枪支弹药论处。

五、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对边境、交通要道和车站、码头、机场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的安全检查;对贩运或者携带枪支弹药的可疑人员、车辆、行李货物,要严格检查。拒不服从检查的,依法处理。

六、各单位和街道、乡镇应当认真向职工、居民宣传本通告,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枪支弹药的收缴工作。每个公民都有责任举报和协助公安机关查获涉及枪支弹药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举报有功的,给予奖励;窝藏、包庇、纵容违法犯罪人员的,依法追究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
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俺家的两杆工字枪和子弹,先交上去登记,后来去领了,又后来被收走再没有下文鸟.

gearbox 发表于 2013-8-8 21:41

突然想起多年前这个帖子了,我只想说,我弄回去了一支:)

liux 发表于 2013-8-8 22:39

怎么弄回去的

Yoda 发表于 2013-8-9 17:35

明令禁止的,查不到是运气,查到的话,带的人会很麻烦,我知道有坐牢的,4年,郁闷得不行。

gearbox 发表于 2013-8-12 20:34

Yoda 发表于 2013-8-9 17:35
明令禁止的,查不到是运气,查到的话,带的人会很麻烦,我知道有坐牢的,4年,郁闷得不行。

一支也会刑事?您知道的那位是带的一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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