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 发表于 2009-3-19 15:08

工作签证的附页说明

现在坛子里面很多人都有工作许可的问题

讨论最多的就是和雇主绑定签证的问题。在签证的附页上都有写
Erwerbstätigkeit nicht gestattet mit Ausnahme einer Beschäftigung 在某某公司。

但是上面没有写说这个Aufenhaltserlaubnis在什么情况下失效。
按照字面理解就是说,如果被绑定雇主解雇的话,只是不能工作,因为没有工作许可。但是并没有提到Aufenhaltserlaubnis失效。

这样理解的话,是不是就是坛子里面有些同学遇到的,想去换签证,结果说不用换,继续找工作就可以,只要Aufenthaltserlaubnis没有到期。

因为我去劳动局登记的时候,那里的人就说,你这个签证应该该成可以工作,也就是要有工作许可,不然不让我登记。

大家讨论一下吧。

黑小妞 发表于 2009-3-19 15:23

看你签证主页上的条款,是不是第十八条。

K.O. 发表于 2009-3-19 15:30

看你签证主页上的条款,是不是第十八条。
黑小妞 发表于 2009-3-19 15:23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的

把我弄模糊的其实是劳动局那个人的话。没有工作许可就不让登记,但是我有工作许可的前提是我有工作,我有工作我就没有必要去登记失业了。

真的不明白。并且坛子里面不是的确有人拿原来的绑定签证找工作的(不包括没有实现通知外管局的情况)

黑小妞 发表于 2009-3-19 15:56

Sind Sie als Ausländer nicht Angehöriger eines Staates der
Europäischen Union/des Europäischen Wirtschaftsraumes
oder der Schweiz, beurteilt sich Ihre Verfügbarkeit wie bei
einem deutschen Arbeitnehmer, solange Sie sich erlaubt
in Deutschland aufhalten und Ihnen ein Aufenthaltstitel,
der zur Aufnahme einer Beschäftigung berechtigt,
grundsätzlich erteilt werden könnte.

http://www.arbeitsagentur.de/zentraler-Content/Veroeffentlichungen/Merkblatt-Sammlung/MB-f-Arbeitslose.pdf

黑小妞 发表于 2009-3-19 16:07

就劳动局的立场来说,没有居留和工作许可的外国人是无法申请失业的。你不能把劳动局和外管局当作整体来看。

K.O. 发表于 2009-3-19 16:14

就劳动局的立场来说,没有居留和工作许可的外国人是无法申请失业的。你不能把劳动局和外管局当作整体来看。
黑小妞 发表于 2009-3-19 16:07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回复

那看来还真的没有必要去劳动局登记了?

黑小妞 发表于 2009-3-19 16:25



谢谢回复

那看来还真的没有必要去劳动局登记了?
K.O. 发表于 2009-3-19 16:1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去啊,为啥不去,遇到个办事马虎的,就帮你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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