嗲囡囡 发表于 2009-3-20 18:16

从来没想过,就算以后真的走到离婚那步,我觉得他也会让着我

gabbie 发表于 2009-3-20 21:07

不会做婚前协议
就算哪天感情不好了要离婚,也不会想财产的事情,离开了就是了。。

DLIII 发表于 2009-3-20 21:17

除非是双方家庭背景财力相差太大, 或者名下有企业运行, 不然签这个合同没什么意义, 只会对双方的感情不利。

洋子猕猴桃 发表于 2009-3-20 22:05

{:5_390:}

蓝色冰点 发表于 2009-3-21 09:40

我们没有定婚前协议,但是我们经常说谁有外遇谁就净身出户,然后晚年养老金也要分对方一半!因为有一方肯定是不对的一方。如果老是挂在嘴边当作玩笑说,说说也就认真了。

晴格格 发表于 2009-5-2 00:00

好像现在国内新出的婚姻法,要求必须做婚前协议的。不过我个人感觉在德国留学的MM做这个意思不大,很多离婚的,都是男的开始工作一两年的时候,那会其实也没什么钱,婚前作为学生就更没什么钱了。而且作为过错方,如果你有证据,本来就是可以得到补偿,可如果没有证据,就算你婚前规定的在严格也照样没用,除非他自己愿意承认,不过一般都要离婚了还讲究良心的男的确实不多。

晴格格 发表于 2009-5-2 00:11

本帖最后由 晴格格 于 2009-5-2 01:17 编辑

我觉得唯一可靠的,就是对方挣的钱能多花就多花,花不了也不让他花在自己身上,而是在婚后尽量督促对方存钱,而且掌握你们的具体财产数额,存折什么的到不用非写自己名字,反正这都是婚后共同收入。

不过中国的婚姻法,对方是没有义务支付另一方生活费的。也就是说,如果你放弃自己的前途,安心做家庭妇女,对方一旦翻脸,你没饭吃他都是没有法律责任的。双方的收入虽然是属于共同财产,但是作为已经支付出去的财产,是不能追讨的。也就是说,就算你们俩只有男人挣钱,可是他如果不给你花,全挥霍了,或者他偷偷存在别的地方,你也是没办法的。离婚时分的只能是现有的财产,比如房子,存折什么的。还有最重要一点,就是双方一旦讨论离婚,收入就不能算在共同收入里了。


所以我觉得按照中国的这种法律,女生在婚前势力点一点问题也没有,都是逼的呀,太没有保障了。所以男人就别老抱怨现在中国的女生势力不够贤惠什么的了,我们又工作,又生孩子,在法律上还得不到一点照顾,够不容易的了。

Mond 发表于 2009-5-3 13:44

协议点什么呢,我们两个目前是一穷二白,都不知道能协议点啥{:5_375:}

寂寞鸽子 发表于 2009-5-7 19:02

本帖最后由 寂寞鸽子 于 2009-5-7 20:16 编辑

加了“看答案”一栏了
我们家也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家,我只是想借着婚前协议约束我们双方婚后的行为{:5_333:}也许会用金钱的方式作为惩戒的手段,可是主要目的是作为行为规范{:5_310:}
不知道这种想法可不可取呢?
lieberl79 发表于 2009-3-20 18:1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实行起来会有困难
惩戒的话你必须要拿出证据来到时候恐怕取证不那么容易的

不过你的3,4 选项如果真的对簿公堂的话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只有公证过的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两个人私下的协议是没什么意义的

寂寞鸽子 发表于 2009-5-7 19:06

本帖最后由 寂寞鸽子 于 2009-5-7 20:11 编辑

我觉得唯一可靠的,就是对方挣的钱能多花就多花,花不了也不让他花在自己身上,而是在婚后尽量督促对方存钱,而且掌握你们的具体财产数额,存折什么的到不用非写自己名字,反正这都是婚后共同收入。

不过中国的婚 ...
晴格格 发表于 2009-5-2 01: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同样觉得中国的婚姻法对女性保护力度不够
不过另一个问题是
就算中国的婚姻法和德国一样在中国法律的执行也是个问题


另外记得一个女作家说过
要认识一个男人的真面目就是在离婚分财产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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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婚前协议,看看大家都是怎么做的:)加了“看答案”一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