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中加护照出入大陆将被强制注销户籍
近期,不少加籍大陆移民对强制注销中国户籍有不满情绪,温哥华总领事馆为此特意向中国外交部查询,并于日前获得正式回函。领事馆签证处负责人季秀英向《明报》记者出示了回函,强调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应持合法中国签证入境,如果持中国护照入境,又持外国护照出境,一经中国边防检查站发现,将要求当事人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季秀英说,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一旦大陆移民宣誓加入加拿大籍,其中国国籍自动取消,护照自然也随之失效。有人在获得加国护照后,仍然利用尚未过期的中国护照返回大陆,造成双重国籍的事实,这本来就是违规行为。季秀英还说,除了在国外工作的外交人员,普通中国公民在出国前也需按照《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暂时取消户籍,待回国之后再恢复。因此有些人利用相关法规的漏洞来保留大陆户籍,本来是不应该的。因此根据中国外交部的文件,今后持两本护照出入大陆的加国的公民将被强制注销中国户籍。而随着未来大陆相关法律日趋完善,成为加拿大公民之后仍试图保留大陆户籍将很困难。 现在据说即使使用外国护照来回也有可能被要求出示注销户口的证明。 {:4_285:}不明白,中国政府什么地方做的不对吗?
中国本来就是不允许双重国籍的,都已经宣誓加入别国了,那就代表自己放弃中国国籍了,自己没取消,国家帮你取消,不对吗? 本帖最后由 小山静 于 2009-3-21 14:25 编辑
没错啊,是应该注销户口的,但问题是,在德国的入德国国籍的华人在加入德籍的时候是上缴了中国护照的,就是说德国政府把中国护照交给使馆,由使馆交给国内发护照的部门来注销户口的,但是政府到底有没有注销户口就不知道了,这本来是政府的职责所在,我是5月回国的,我回国的签证都办好了,如果说出境回德国的时候,海关要出示注销户口的证明的话,我就得回户口所在地,问问到底注销没有,还得再出个证明什么的,本来是不打算回老家的。我想使用双重护照在德国是不可能的事情,只是如果也要被出示注销户口证明的话,近期回国的持德国护照的,回德国之前,最好事先到户口所在地看看户口是否被注销,如果政府没给注销,就主动注销,并开证明,否则出中国海关就麻烦了。在这里提醒大家一下吧。 这个不是很正常嘛 觉得哪好就去哪。国有国法,投奔外国就按外国人对待也是出于保障公平对外国人的一视同仁。 早就看到了,外交部也辟过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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