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立猪头 发表于 2009-3-26 13:32

本帖最后由 特立猪头 于 2010-2-14 22:1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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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立猪头 发表于 2009-3-26 13:35

本帖最后由 特立猪头 于 2010-2-14 22:1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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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妮卡 发表于 2009-3-26 13:36

唉,你应该跟妙玉学

特立猪头 发表于 2009-3-26 13:59

本帖最后由 特立猪头 于 2010-2-14 22:1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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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jiang 发表于 2009-3-26 14:05

本帖最后由 doujiang 于 2009-3-26 14:06 编辑

给了人家的东西可不就是人家的了,相当于你把物品的所有权赠送给他人,当然在某种价格以上也许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他人没有自动放弃所有权的情况下你没有权力拿回去的,这个在法律上也是有据可依的吧...

不知道咖啡里有没有法律达人,给就法律的角度上给解释解释.

{:4_279:}

nightdream 发表于 2009-3-26 15:48

mm你表告诉我分手了最好彼此列个清单啥的,你还我啥,我还你啥……
{:5_371:}

Anonymous 发表于 2009-3-26 16:41

{:5_383:}绝对不会要,如果是前男友用过的扔还来不及呢,无论是啥绝对不留。

{:5_387:}幸好俺前男友不多的说,要不还真是挺费钱的说。

zhrmghg 发表于 2009-3-26 16:42

他不愿意还你也 没办法呀

特立猪头 发表于 2009-3-26 16:46

本帖最后由 特立猪头 于 2010-2-14 22:1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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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ele717 发表于 2009-3-26 17:08

很理解楼主mm,我以前一个ex,以前把我的cd借去放在他车上听,100来张啊,我多年的音乐收藏,所有我喜欢的专集,结果分手了跟他要,就找借口一拖二忘的,再也不还我,现在想起来都想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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