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立猪头
发表于 2009-3-26 13:32
本帖最后由 特立猪头 于 2010-2-14 22:11 编辑
--
特立猪头
发表于 2009-3-26 13:35
本帖最后由 特立猪头 于 2010-2-14 22:12 编辑
--
莫妮卡
发表于 2009-3-26 13:36
唉,你应该跟妙玉学
特立猪头
发表于 2009-3-26 13:59
本帖最后由 特立猪头 于 2010-2-14 22:12 编辑
--
doujiang
发表于 2009-3-26 14:05
本帖最后由 doujiang 于 2009-3-26 14:06 编辑
给了人家的东西可不就是人家的了,相当于你把物品的所有权赠送给他人,当然在某种价格以上也许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他人没有自动放弃所有权的情况下你没有权力拿回去的,这个在法律上也是有据可依的吧...
不知道咖啡里有没有法律达人,给就法律的角度上给解释解释.
{:4_279:}
nightdream
发表于 2009-3-26 15:48
mm你表告诉我分手了最好彼此列个清单啥的,你还我啥,我还你啥……
{:5_371:}
Anonymous
发表于 2009-3-26 16:41
{:5_383:}绝对不会要,如果是前男友用过的扔还来不及呢,无论是啥绝对不留。
{:5_387:}幸好俺前男友不多的说,要不还真是挺费钱的说。
zhrmghg
发表于 2009-3-26 16:42
他不愿意还你也 没办法呀
特立猪头
发表于 2009-3-26 16:46
本帖最后由 特立猪头 于 2010-2-14 22:12 编辑
--
adele717
发表于 2009-3-26 17:08
很理解楼主mm,我以前一个ex,以前把我的cd借去放在他车上听,100来张啊,我多年的音乐收藏,所有我喜欢的专集,结果分手了跟他要,就找借口一拖二忘的,再也不还我,现在想起来都想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