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eyuan 发表于 2009-3-31 18:50

to yueyuan:太不follow我了。。。555~~~~~咱可是小分队战友啊
我一直在elternzeit啊,现在是teilzeit in der Elternzeit,所以才30小时,我的合同是40小时,现在由于经济危机的影响,我不可能说我下两个 ...
跳跳糖 发表于 2009-3-31 16:23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些信息你以前都没提过啊,我以为你已经全职上班了,因为kurzearbeit才改30小时的。小宝不在为什么不全职呢?
我以为Elternzeit期间只要低于30小时,可以随便改工作时间的呢。我一个同事就开始休假半年,后来改20小时,然后25,然后30,反正三年内改了好多次。难道是我对Elternzeit理解不对?不过既然你工作上不能说走就走,那这条路也行不通了。

如果外管局不能出证明的话,我觉得最好还是在国内呆到8月底,然后办家庭团聚过来。那样不用去TM了,直接进kita。宝宝签证不需要亲自去吧?你家不是成都的吗?让你家人准备好材料到成都使馆签证不行吗?

皓莲 发表于 2009-3-31 19:09

有个朋友把宝宝放在国内2年,你给她发短信问问吧.
我把她地址给你了.

跳跳糖 发表于 2009-3-31 22:01

可以啊,至少我当时去外管局开证明的时候很容易,她都没问什么具体原因,开的证明上也没具体写到什么时候,好像是延长,具体的忘了。
jsgoupia 发表于 2009-3-31 19:3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真的??
那就太好了
可还是有点舍不得
想着小宝都要回来了,现在又要推迟了。。。。

跳跳糖 发表于 2009-3-31 22:02


这些信息你以前都没提过啊,我以为你已经全职上班了,因为kurzearbeit才改30小时的。小宝不在为什么不全职呢?
我以为Elternzeit期间只要低于30小时,可以随便改工作时间的呢。我一个同事就开始休假半年,后来改2 ...
yueyuan 发表于 2009-3-31 19: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唉,我家是成都的,麻烦的是我之前是大学的集体户口在上海,护照是上海发的
然后我婆婆家是武汉的,要是办团聚,我不想要我婆婆和小宝坐飞机来来回回折腾啊

跳跳糖 发表于 2009-4-1 12:09

顶上去,MM们给点 专业的意见啊

dahli 发表于 2009-4-1 12:25

你在这问,还不如直接去问移民局.这里说可以.那里不行.或是这里说不行,那里说可以.别耽误时间了.直接去问吧. 很多东西都是事在人为的. 你这里问几个月都没用. 不如那里几分钟.不给证明再上来寻求帮助来的更实际些. 每个人面临的移民局或是办事人员不一样,得到结果也会有所不同.

zoe_cheng 发表于 2009-4-1 14:45

现在的形势,不如把孩子在国内放着。。。

雪夜 发表于 2009-4-1 15:11

当时在这里延签证的时候,特地问了签证官,如果宝宝在国内待超过半年,签证自动失效,不管上面写的是到哪年。
PS 我也是武汉的,本来也想送她回去带时间长点,可是想到要重新办理签证,我宁可在半年内接她回来一次。

小金刚 发表于 2009-4-1 15:30

现在的形势,不如把孩子在国内放着。。。
zoe_cheng 发表于 2009-4-1 15:4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此话何解?
听说过走之前开证明的,不知现在开行不行。我也认为你应该去问一下,这样最好。

跳跳糖 发表于 2009-4-1 16:59

我打算明天去问问看
回来再说吧
实在不行就送tagesmutter啦

跳跳糖 发表于 2009-4-2 10:00

今天去过外国人管理局了,结果当然是无情的被拒绝了
她给我的建议是让宝宝来2周再回去,这样就可以不算一次性超过6个月了。。。哎

新问题来了:宝宝现在6月份来,只能去TM那里了,这个TM本来我们说好的是一直带下去的,我是现在就告诉她,我们只让她带2个月,还是说到8月份再告诉她呢?我怕她要是提前知道了会不好好带孩子。。

跳跳糖 发表于 2009-4-3 11:29

新问题,

dahli 发表于 2009-4-3 11:48

我也要回武汉

dahli 发表于 2009-4-3 11:51

那还是我们这里的签证官好. 我这里就有妈妈去年5月份带孩子一起回去的.原来打算六个月就回的. 后来大人先回了.孩子是一月份和其他家里人一起回来的. 是这边的移民局出了证明. 前后加一起差不多8个多月在国内.

wer1973 发表于 2009-4-3 12:20

那还是我们这里的签证官好. 我这里就有妈妈去年5月份带孩子一起回去的.原来打算六个月就回的. 后来大人先回了.孩子是一月份和其他家里人一起回来的. 是这边的移民局出了证明. 前后加一起差不多8个多月在国内.
dahli 发表于 2009-4-3 12:5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请问,回国超过6个月,到移民局开的证明,用德语是怎么说?

跳跳糖 发表于 2009-4-3 13:55

你就直接跟他说
das aufenthalten im Ausland verlaengern

我们这里打死也不同意,说找不到相应的条款
她建议我中途接小宝回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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