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dl
发表于 2009-4-26 01:10
本帖最后由 kindl 于 2009-4-27 23:4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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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鹰
发表于 2009-4-26 16:45
楼主真过分,真败类!
silflute
发表于 2009-4-26 17:05
貌似12楼的不会好好说话。
silflute
发表于 2009-4-26 17:08
国外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真的好强,遇到类似的事情真的要好好注意了。
蓝鹰
发表于 2009-4-26 17:09
貌似12楼的不会好好说话。
silflute 发表于 2009-4-26 18:05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别站着说话不腰疼,要是有人把你的照片放到网上当广告用,让全世界的人都看,你愿意不?
silflute
发表于 2009-4-26 17:27
那张照片照的是衣服,不是人,准确的说这个不是侵犯肖像权,而是著作权。
silflute
发表于 2009-4-26 17:29
要么就楼主没有说清楚,上个卖家是真人秀的。
xumeng
发表于 2009-4-26 17:33
要么就楼主没有说清楚,上个卖家是真人秀的。
silflute 发表于 2009-4-26 18:2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4_296:}
kindl
发表于 2009-4-27 22:47
楼主真过分,真败类!
蓝鹰 发表于 2009-4-26 17:4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他妈个B,不会说话就不要说.屎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说.什么鸡巴玩意儿.
你说这话算不上人生攻击?傻逼一个.
得意地笑
发表于 2009-4-30 14:34
你他妈个B,不会说话就不要说.屎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说.什么鸡巴玩意儿.
你说这话算不上人生攻击?傻逼一个.
kindl 发表于 2009-4-27 23:47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法律版有没有人管啊?
这种犯事楼主,回来之后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