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azhao
发表于 2004-7-24 21:30
JJ一脸福气像,张的端庄又大方。一看就是旺夫的命。甩了蛤蟆前男友,重打鼓新开张。气死那对狗男女
慈航静
发表于 2004-7-24 21:32
好热闹啊!爱情本无绝对的对错,强扭的瓜不甜。还是都删了吧,对大家都不好。虽说抢人家男朋友的MM和那个男朋友所作的事情不算很道德,但是那个被人抢男朋友的MM在爱情方面牙龇必报的态度也有点。。。。
爱情来临的时候谁都组挡不住。而且大家听的都是片面之词,谁也不知道事实真相的全部(法律也是要基于这点的),就这样开始批评对抢人家男朋友的MM和那个男朋友实在是有欠公平。
建议删除!支持楼主!
fliede
发表于 2004-7-24 21:38
最初由 lucychen 发布
我不知道到底谁对,但是天公自然知道楼主到底是好心还是怕朋友或者自己的丑事被别人知道。呵呵
同意!!!任何有良之的人都不会有这种建议删帖的说法啊,虽然那位受害者MM把照片及真实姓名写出来的做法有点偏激,可以给她建议,也不至于删帖啊,楼主这个主张着实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啊!
lilazhao
发表于 2004-7-24 21:51
最初由 慈航静 发布
好热闹啊!爱情本无绝对的对错,强扭的瓜不甜。还是都删了吧,对大家都不好。虽说抢人家男朋友的MM和那个男朋友所作的事情不算很道德,但是那个被人抢男朋友的MM在爱情方面牙龇必报的态度也有点。。。。
爱情来临的时候谁都组挡不住。而且大家听的都是片面之词,谁也不知道事实真相的全部(法律也是要基于这点的),就这样开始批评对抢人家男朋友的MM和那个男朋友实在是有欠公平。
建议删除!支持楼主! 别拍我$怕怕$ 你是那个女当事人??
Miss Right
发表于 2004-7-24 21:51
男人有外遇,往往也反映了一个女人的失败!
伤心的同时,也应该检讨自己!
不要被愤怒的心情麻痹了灵魂!
总结自己的失败,才是明智之举!
别喊我
发表于 2004-7-24 21:54
顶楼上的, 男朋友和自己的好朋友 天天在自己眼皮底下 这种变化你都没有察觉,是不是自身的问题呢?多想想自己这方面 对你也有帮助。
不过,这男人 有点 那啥。。。 还是那句话。。。 禽兽也不都是4条腿。
wwwwong
发表于 2004-7-24 21:56
最初由 慈航静 发布
好热闹啊!爱情本无绝对的对错,强扭的瓜不甜。还是都删了吧,对大家都不好。虽说抢人家男朋友的MM和那个男朋友所作的事情不算很道德,但是那个被人抢男朋友的MM在爱情方面牙龇必报的态度也有点。。。。
爱情来临的时候谁都组挡不住。而且大家听的都是片面之词,谁也不知道事实真相的全部(法律也是要基于这点的),就这样开始批评对抢人家男朋友的MM和那个男朋友实在是有欠公平。
建议删除!支持楼主!
歪理邪说,狗屁不通,根本不值一驳。请问你是当事人吗?你了解她吗?你知道她的心里有多难受吗???当事人的任何行为都是可以谅解的,在这种状况下。什么爱情来临的时候谁都组挡不住,狗屁!!!!不要为喜新厌旧找借口了,既然已经不爱了,那当事人的狗前男友为什么和当事人先讲明白呢?几年的感情呀,就那么轻飘飘的几个字就打发了,你还是不是人???还有没有心肝!!!
什么叫公平???一个人心碎,两个人快乐,就叫公平????当事人的前途和感情比起来,那个更重要,她自己不知道???既然她已经决定回国,她受的伤有多重????你明白吗????
我们永远都无法了解真相,但我们都有大脑,都会分析,整理,归纳,总结,最终得出自己对事物的看法,既所谓的结论,你自己没大脑,或者有,但从来没用过,不要以为别人也和你一样!!!!
坚决支持倍受伤害的当事人MM!!!!!
li6bonn
发表于 2004-7-24 21:56
最初由 天蝎妞妞 发布
请问楼主,什么叫起哄?我同意那些省去照片和具体的人名的建议,大家出门再外都不容易,有了不愉快总要有个倾吐的地方,让大家一起出出主意或是劝解劝解,但是没有必要搞的那么过。但是看了楼主的贴子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我只是写出了我的感觉,并未任何煽动大家的意思,楼主对我这贴却有如此的反应,只有加重楼主的嫌疑罢了。
第一感觉?如果什么事都凭感觉,那还需要科学,法律干吗?有些事必须要有事实根据才能说,此外,每个人都有把自己的感觉说出来的权利,但是前提是不影响到别人。
Miss Right
发表于 2004-7-24 21:58
事情发展到现在,感觉大家都偏激了!
主观印象占了一大半,
爱,有的时候就是自私的,
不是当事人,真的很难说明白呀!
人见人爱的婷婷
发表于 2004-7-24 21:58
你比那个女的好看多了,你男朋友怎么会看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