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llde
发表于 2009-5-2 12:02
恩,德国政府逼一个他们自己培养出来的孩子去荷兰当了半年难民
daniellwolfe 发表于 2009-5-2 12:5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说的是他们当初是通过什么途径来德国的?{:5_367:}
hillde
发表于 2009-5-2 12:16
本帖最后由 hillde 于 2009-5-2 13:19 编辑
贴里都说了啊,跟父母探亲,你怎么看的贴?
你说谁是难民?
daniellwolfe 发表于 2009-5-2 13:0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探亲跟家庭团聚是有分别的。
探亲一般不能超过3个月。
但是家庭团聚就可以很长时间,只要办他来的一方一直留在德国。
你前面都说他父母后来去了美国,家庭团聚自然就没有效,那他又是通过什么继续留在德国的?
现在到底是谁把事情说得不清不楚,说一点又不说一点?
daniellwolfe
发表于 2009-5-2 12:20
探亲跟家庭团聚是有分别的。
探亲一般不能超过3个月。
但是家庭团聚就可以很长时间,只要办他来的一方一直留在德国
hillde 发表于 2009-5-2 13:16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前面就说了,孩子在这里长大的,那应该就是家庭团圆吧。。。我不懂法律,但前面好几页好几个人都是在这边
在这里上的abitur
你别绕我!先看清第一页的帖你说谁难民?
hillde
发表于 2009-5-2 12:30
我前面就说了,孩子在这里长大的,那应该就是家庭团圆吧。。。我不懂法律,但前面好几页好几个人都是在这边
在这里上的abitur
你别绕我!先看清第一页的帖你说谁难民?
daniellwolfe 发表于 2009-5-2 13:2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前面都说他父母后来去了美国,家庭团聚自然就没有效,那他又是通过什么继续留在德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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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难言之隐!但是到了紧急关头不全盘托出别人很难帮你!
jochenkan
发表于 2009-5-2 12:45
34# daniellwolfe
现在有点明白了。
其实你说的情况不止适于孩子,也适于配偶。如果是家庭团聚的居留,那么居留是跟邀请人捆绑在一起的,邀请人的居留到期或者离开德国,那么被邀请人的居留也就到期无效了。如果这时候要变成独立的居留,就必须离开德国以后才可以换。
daniellwolfe
发表于 2009-5-2 12:50
你前面都说他父母后来去了美国,家庭团聚自然就没有效,那他又是通过什么继续留在德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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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 ...
hillde 发表于 2009-5-2 13:30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再提醒你一下,麻烦看清楚帖子再回帖!什么难言之隐?
我第一页就说了,事情是以前的事情,早过去了,荷兰早给签证了。只是我想写篇文章谴责这条规定一下。
daniellwolfe
发表于 2009-5-2 12:52
34# daniellwolfe
现在有点明白了。
其实你说的情况不止适于孩子,也适于配偶。如果是家庭团聚的居留,那么居留是跟邀请人捆绑在一起的,邀请人的居留到期或者离开德国,那么被邀请人的居留也就到期无效了。如 ...
jochenkan 发表于 2009-5-2 13:45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恩,谢谢理解。。。你是明白人,在上海版经常见到你
配偶也挺残忍,但最残忍不过abitur的高中生。因为中学里外国人少,也没人讨论到这些法律问题,谁想得到啊
wnr02
发表于 2009-5-2 12:52
这是你家的容易理解?
他小时候跟父母来的,接受的这边的文化,他父母后来去美国了,他一个人在德国。
他德国abitur毕业,成绩优秀,德语英语比一般人都好,德国电视台,电台,杂志都采访过。
被名校受限专业录取,他又不是学法律的,怎么知道这条规定?这楼里上一页北半球和水库小混混都是这边读的高中也不知道这法律。很多人都不知道。
去延签证,不给,让他去哪?美国他没签证,国内他早不认识谁了,他怎么办,律师只能出主意让他躲到荷兰,流落街头,黑了大半年。
daniellwolfe 发表于 2009-5-2 12:2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意思是只要和父母来了德国,读书好,德国政府就必须延签?
你根本没说到点子上!
1.他当年和父母来德国是以什么签证来的?
2.他父母离开德国后,又是以什么理由延签的?
3.他最后持有的是什么签证?
4.他去延签不给,是什么理由?难道就是因为他考上了好大学?
法律就是法律,没有半点同情心,哪怕故事再感人。
daniellwolfe
发表于 2009-5-2 12:57
法律就是法律,没有半点同情心,哪怕故事再感人。
wnr02 发表于 2009-5-2 13:52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最后一句才说到点子上。
人人都要尊重法律,我在这里发贴,也没开骂法律吧,麻烦看清楚帖子。我第一页就说了,我只想给他们写封信,只想从人道方面说一下。因为德国高中毕业的都是19岁左右的孩子,德国把他们培养成人的,一下把他们扔了不管,很不人道,这点荷兰使馆也说了。
回答你的问题,父母工作签证,去美国后,他在德国18岁成人了,也没有用延长团圆签证就abitur毕业被大学录取了
daniellwolfe
发表于 2009-5-2 13:00
{:5_379:}谢谢楼上所有回帖的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