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feng719 发表于 2009-5-4 19:54

工作签的新问题

事情有点复杂。工作地点B, 居住地点A。
3月25日拿到公司的合同,3月27日在A地送签。
4月23日我打电话给B地 的Arbeitsamt,说Erlaubnis已经寄出,4月24日公司人事部也通知我,我获得工作许可,5月1日上班。
4月27-30日我每天都去A地的外管局问,但A地一直说没收到。
本来想这周再去的,但签证官说他要URLAUB,Termin约到5月24日,我就告诉他说我因为工作原因要搬家了,他一听就要我去B地重新Anmelden,和签证。但这样我的材料又要从A地转到B地,才能签证。这样又要很久了吧。
我现在的签证是跟原来公司挂钩的,时间是到5月31日。
现在都不知道要怎么办?有没有人碰到过这种情况。
简单的说,有Arbeitserlaubnis,但没有与之对应的Aufenthalten。
谢谢。

frage1 发表于 2009-5-4 20:56

第一,绝对不能搬家,或者不要Ummelden,否则你现在A地外国人局就不再管你了。
第二,外国人局总有人vertreten,如果没有,要求找上级负责人,和人家交涉好,要一个Fax号码。
第三,给B地的Arbeitsamt打电话,让他们发个传真给上面的Fax号码,证明工作许可已发出
第四,再去A地的外国人局办理居留许可。

祝你好运啊

wangfeng719 发表于 2009-5-4 20:59

真的不能搬家吗?可我已经Ummelden了,怎么办?

frage1 发表于 2009-5-4 21:09

很遗憾,你问晚了,那只有听天由命了。只有你Anmelden地方的外国人局才受理你的居留申请,而你新anmelden的地方外国人局还没有你的材料,无法办理,只能等A地外国人局把材料邮寄过去才行。外国人局一般都是攒一批材料一起邮寄,而且拖拖拉拉,一两个月正常。你只能去催A地外国人局赶紧把材料邮寄到新地方的外国人局。你只能和你新anmelden的地方的外国人局打交道。

还是那句话,祝你好运吧。

wangfeng719 发表于 2009-5-4 21:12

真的吗?真是郁闷!!!!
那我现在还在上班,算不算黑工阿

Caillou 发表于 2009-5-4 22:41

咱们不是有90天的工作许可嘛? 都用完了??

TT海带TT 发表于 2009-5-5 04:01

http://photo-collection.co.cc/img/2669/n08y1019rasv/059.gif http://photo-collection.co.cc/img/2669/n08y1019rasv/059.gif http://photo-collection.co.cc/img/2669/n08y1019rasv/059.gif

wangfeng719 发表于 2009-5-5 09:10

咱们不是有90天的工作许可嘛? 都用完了??
Caillou 发表于 2009-5-4 23:4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已经不是学生,工作一年咯。

wangfeng719 发表于 2009-5-5 09:13

真是郁闷,今天A地通知我Arbeitserlaubnis已经到了,周5可以签证了,但我已经在B地Ummelden,现在只好重新再在A地anmelden了。。。。。
真是干了件傻事,哭也来不及。。。。。。
大家以后一定要吸取经验,不要再干象我这种傻事了

lwn0110 发表于 2009-5-5 09:36

祝LZ好运{:5_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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