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V_Rammstein 发表于 2009-5-8 08:09

LZ,外管局通知你延签的信中所列材料有说道要带房屋合同吗?如果没有,就不用带。你可以先不带,如果他问起来最多再约个时间补办。
万一要补办,就让你住的房子的hauptmieter给你出具一份房屋合同,拿去签就好了,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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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急急急!初来乍到,请各位帮忙看下这样的条件可以沿签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