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con 发表于 2009-5-10 14:12

本帖最后由 cocon 于 2009-5-10 15:17 编辑

好象可以以单身母亲的身份留下来. 吃救济金.每月几百欧.住房和水,暖气消耗政府都管.保险也有.至于赡养费,会有政府部门去找那个男的要.在那个男的支付之前,由政府支付.一旦那个男的开始支付赡养费,以前由政府支付的赡养费都要一并还上.
总之,现在各个政府部门都要去找.带上孩子一起去.孩子是德国籍,他们不会不管的.所以那个男的也没那么容易逃脱责任.不过这3年,那位朋友是以什么身份留下来的呢.又是怎么生活的呢.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09-5-10 14:17

找Sozialamt问问看

wakaka 发表于 2009-5-10 14:19

她这样的状况还不如回国过呢
孩子的国籍去问问能不能改,好像之前有人说离了婚要带孩子回国,是可以给孩子改中国籍的
她这样的应该也行吧
在这里吃救济金过日子不一定对孩子好

daniellwolfe 发表于 2009-5-10 14:35

管好自己的大腿好不好,不要随便敞开!

DLIII 发表于 2009-5-10 14:39

她这样的状况还不如回国过呢
孩子的国籍去问问能不能改,好像之前有人说离了婚要带孩子回国,是可以给孩子改中国籍的
她这样的应该也行吧
在这里吃救济金过日子不一定对孩子好
wakaka 发表于 2009-5-10 15:1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这个女人回国, 只能找的三五千一个月的工作, 孩子还没人帮忙带, 又加上是混血非婚生子, 对孩子也未必好。

hillde 发表于 2009-5-10 14:48

管好自己的大腿好不好,不要随便敞开!
daniellwolfe 发表于 2009-5-10 15:35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

关我们屌事﹗﹗﹗{:5_387:}

wakaka 发表于 2009-5-10 14:53



如果这个女人回国, 只能找的三五千一个月的工作, 孩子还没人帮忙带, 又加上是混血非婚生子, 对孩子也未必好。
DLIII 发表于 2009-5-10 15: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单身母亲不容易
至少国内有她家人可以在精神上以及实际生活上支持她
当然,如果她就是为了留在德国,我的意见可以完全忽略

PimmsL.D.N. 发表于 2009-5-10 14:58

说风凉话的,没点人味道{:5_386:}

PimmsL.D.N. 发表于 2009-5-10 14:59

下流胚就会到处流精,
是不是想学这头德国男猪啊

maxwr 发表于 2009-5-10 15:01

如果3年都看不出这个男的怎末样,还留在德国干什么?如果为了在德国的居留,自己一个人带孩子难道就不如在中国生活的好?毕竟在中国语言都没有障碍,找个三五千的工作也挺好的,保姆托儿所一个月才多少钱。自己省着点化也能挺好的,为什么一定死皮赖脸留在这里?不要说都是中国人就应该互相帮助,可是有些人不值得帮,就是自己犯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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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事情已经由德国政府出面,谢谢大家的留言和帮助!谢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