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kaka
发表于 2009-5-12 22:02
孩他娘,嫩这些车型都是男式...{:5_391:}
Arterix 发表于 2009-5-12 21:5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换个女人用的垫子{:4_296:}
wakaka
发表于 2009-5-12 22:04
都是好车呀, 几千欧一辆, 还得预定。
DLIII 发表于 2009-5-12 22: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所以才需要那个爹呀{:4_296:}
PimmsL.D.N.
发表于 2009-5-12 22:22
在德国改装车子算违法么?
wakaka
发表于 2009-5-12 22:27
在德国改装车子算违法么?
PimmsL.D.N. 发表于 2009-5-12 22:2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看电视里蛮多的
应该只要符合某种标准就行了吧
chengcheng888
发表于 2009-5-13 12:09
我看电视里蛮多的
应该只要符合某种标准就行了吧
wakaka 发表于 2009-5-12 22:2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在德国改装的要去KFZ、zulassung 那里 登记的,看了lS有些人的 真可笑 ,交通法规就是交通法规啊 ,开车超速 撞死人,这当然是交通法规管的啦,还讨论什么危害公共安全罪 ,笑死我啦!
贝壳
发表于 2009-5-13 12:44
每年Essen的改装车展都有Polizei 的展位,看着那些触目惊心的照片简直太震撼了。有一年Polizei还把一辆撞得变形了的改装GOlf拖到展会了,太可怕了!
对Tuning,TÜV Prüfungsstelle每年都要严格审核的
fcb
发表于 2009-5-13 12:49
在德国改装的要去KFZ、zulassung 那里 登记的,看了lS有些人的 真可笑 ,交通法规就是交通法规啊 ,开车超速 撞死人,这当然是交通法规管的啦,还讨论什么危害公共安全罪 ,笑死我啦!
chengcheng888 发表于 2009-5-13 12:0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晚8点,明知在市区高速行驶有可能出事,那奏不是交通法规那木简单了
chengcheng888
发表于 2009-5-13 12:54
晚8点,明知在市区高速行驶有可能出事,那奏不是交通法规那木简单了
fcb 发表于 2009-5-13 12:4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按照你的意思 那个人应该2个法律加起来一起判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很好啊 我想每个人都会鼓掌的!
fcb
发表于 2009-5-13 12:59
如70码,交通事故
如140码,形同杀人
fcb
发表于 2009-5-13 13:01
奏好比,故意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那不是杀人是啥?
真是头脑简单
DLIII
发表于 2009-5-13 13:08
奏好比,故意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那不是杀人是啥?
真是头脑简单
fcb 发表于 2009-5-13 13: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高速逆行, 如果是大卡, 奏是杀人, 如果是小车, 则是人肉炸弹。 {:5_368:}
fcb
发表于 2009-5-13 13:12
凌晨二三点,在市区超高速,不是杀人
但在初夏的晚八点,在市区超高速,不是想杀人是啥?
并非如此
发表于 2009-5-13 14:20
凌晨二三点,在市区超高速,不是杀人
但在初夏的晚八点,在市区超高速,不是想杀人是啥?
fcb 发表于 2009-5-13 13:1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法律必须是明确的,统一的吧。
照你这么算,只要是早8点到晚上十点超速的,全按杀人未遂算
fcb
发表于 2009-5-13 15:04
如此甚好{:5_310:}
额稀饭~
zhengyijun
发表于 2009-5-13 15:07
国内从立法到执法都是漏洞百出的,他们要的就是这个司机解释权。
妨碍公共安全这种罪是很难证实的,现在肇事方似乎有点背景,那就会跟你走百分百的司法过程,结果是这个罪名不成立。
一个省政协委员要和谐媒体是完 ...
4feedback 发表于 2009-5-12 17:2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国外的法律都有漏洞 别说国内了 法律反正都是执政者的工具 你说会有绝对的公平吗 呵呵
fcb
发表于 2009-5-13 15:09
不谈公平
判个3到7年奏不错了
fcb
发表于 2009-5-13 15:11
本帖最后由 fcb 于 2009-5-13 15:12 编辑
估计会轻判,三年都不会有,甚至一年都不判
zhengyijun
发表于 2009-5-13 15:22
估计会轻判,三年都不会有,甚至一年都不判
fcb 发表于 2009-5-13 15: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组要是狗屁倒灶的 交警部门的"调查结果"直接影响到量刑尺度.....
反正我觉得 应该有关系的话都是按照最低尺度来判 到时侯 浙大学生不满了就出去闹被 呵呵不过也没啥用 一帮学生又没钱也没钱 闹到后来累了也就不了了之了.... 反正这种事情老百姓最无奈了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5-13 17:36
奏好比,故意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那不是杀人是啥?
真是头脑简单
fcb 发表于 2009-5-13 13:0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942831&extra=page%3D1
F版,还真不是杀人罪,最高无期,但是这个案子里才7年
Arterix
发表于 2009-5-13 18:57
法律是明确的,但是执法人的思维心态却可以千奇百怪。
凌晨二三点,在市区超高速,不是杀人
但在初夏的晚八点,在市区超高速,不是想杀人是啥?
德国刑法是有fahrlaessige Toetung这一说,而且还常常被引用。
fcb
发表于 2009-5-13 20:04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942831&extra=page%3D1
F版,还真不是杀人罪,最高无期,但是这个案子里才7年
月牙丨突 发表于 2009-5-13 17:3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当然不是
额说的杀人,并不是真指杀人罪
完美卷卷
发表于 2009-5-14 20:30
我感觉这个肇事者不是第一次撞死人了,要不然不会泰然自若,而且上次肯定没费事就解决了。
我在马路上看见只死狐狸都不敢压过去,更何况是大活人,第一次谁这么大胆子。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09-5-14 21:28
我感觉这个肇事者不是第一次撞死人了,要不然不会泰然自若,而且上次肯定没费事就解决了。
我在马路上看见只死狐狸都不敢压过去,更何况是大活人,第一次谁这么大胆子。
完美卷卷 发表于 2009-5-14 20:3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也要看情况的
如果行人正在过马路的, 当然要赶紧刹车,就怕就是有人突然从路边窜出来过街,或者自行车突然拐出来.
车速高的话,下意识去避让,往往容易自己车毁人亡
纨绔子弟CIA
发表于 2009-5-15 00:07
fcb
发表于 2009-5-15 00:11
BS 纨绔子弟{:3_242:}
纨绔子弟CIA
发表于 2009-5-15 00:29
fcb
发表于 2009-5-15 00:30
开个50万的破车瞎得瑟{:3_241:}
纨绔子弟CIA
发表于 2009-5-15 00:34
fcb
发表于 2009-5-15 00:36
额的意思是,奏表上街得瑟了
纨绔子弟CIA
发表于 2009-5-15 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