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小星
发表于 2009-5-15 14:29
并非如此
发表于 2009-5-15 14:52
1 是不是黑工,查出来,大家肯定一派两散,估计必须回国。
2 如果不是,可以自己找房住?
3 是否缴过房租,如果有,德国规定封闭地下室,不得出租,可以告他。
violazen
发表于 2009-5-15 15:04
举报不就是要开始走法律程序了么
依依有意
发表于 2009-5-15 15:41
回LS的,我朋友是想让第三人去举报,避免了自己直接出面。我朋友是正规劳务厨师,并不是黑工。当老板为其申请来德国时,应该都和移民局说过,劳工吃住是老板包的,并为其报税。现在主要的问题是,我朋友没有得到合格的住房,而这住房必须是老板提供的。请知情人解答,让工人住在地下室,这是违规的,这是属于哪个范畴呢?到底要去哪里举报呢?
法兰小星
发表于 2009-5-15 17:37
法兰小星
发表于 2009-5-15 17:41
法兰小星
发表于 2009-5-15 17:43
QCheng1
发表于 2009-5-15 18:13
回LS的,我朋友是想让第三人去举报,避免了自己直接出面。我朋友是正规劳务厨师,并不是黑工。当老板为其申请来德国时,应该都和移民局说过,劳工吃住是老板包的,并为其报税。现在主要的问题是,我朋友没有得到合格 ...
依依有意 发表于 2009-5-15 16:4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住地下室的事,我们这里是Gemeinde管的。
大开心果
发表于 2009-5-15 19:23
依依有意
发表于 2009-5-15 19:37
劳工签证过去只给3年的,现在是可以给四年的。我朋友还说,老板对待工人恶劣。刚来上班时,老板叫他把当天炒过的自助餐剩下来的肉,放在清水里洗,第二天在炒给客人吃。我朋友说,这样肉不好吃,也没什么味道,没有同意洗,老板就说,不这么做就不发工资。把炒过的肉,沾在表面的渍水洗掉,第二天继续炒,是不符合卫生和营养的标准的。也太黑心了,但是3年了,一直在老板的逼迫下,做了这样,昧着良心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