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sch333 发表于 2009-5-20 08:01

询问打工90天的具体含义

一天是按照24个小时来算的么?还是如何?
然后如果freiwilig的实习也算在这个90天内么?
如果超过了90天,问题大不大阿?

因为我有个还不错的工,想把我的税卡挂在那里,平常让同学帮我做,假期我回去以后再继续由我做。
我同期还会申请实习,担心这样会超过时间
所以想问一下大家
谢谢啦~~~~~

依_依 发表于 2009-5-20 10:06

每天8小时。
freiwillig的实习就算是工作了。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09-5-20 19:36

“一天”是按各公司自己的Wochenarbeit除以5来定的。一周35小时的,一天就7小时,一个半天就是不超过3,5个小时。有的工厂工时长,每天9到10个小时不等,一个半天就是不超过4,5到5小时

Siegqueen 发表于 2009-5-20 21:30

每天8个小时,一共90天,超过是不可以的

safin 发表于 2009-5-20 22:29

投机取巧
让别人顶替打工,被抓到了小心被遣返

出来混的,债迟早要还的

stonepage 发表于 2009-5-20 23:47

工不能让别人代替打, 如果被发现 你的Arbeitsgeber,替你打的人还有你都要受罚

楼主 发表于 2009-5-21 08:00

我有个小问题, 我现在在一个小公司里打工, 每周10小时, 可能打3个月吧. 之后想去做个freiwillig的实习, 可能也3个月吧. 这样应该就超过90天了吧. 因为90天不就是3个月吗.
实习一般不都是全天的吗? 有半天实现的吗?

jochenkan 发表于 2009-5-21 08:41

7# 楼主
公司一般不会同意的。不过你要实习可以去申请许可,申请下来就可以干了。

fisch333 发表于 2009-5-21 09:34

啊? 原来是这样啊?
那还是别找人换了,不过其实我的arbeitsgeber很好
我们经常同事间换工,因为时间不好协调
她也跟以前一样给我们发工资,具体的差额说我们自己私下协调就好了

fisch333 发表于 2009-5-21 09:36

也就是说,其实我的arbeitsgeber是知道别人替我打工,我替别人打工的
可能我们比较特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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