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rpflichtungserklaerung和邀请信是一回事吗?
有个问题请教大家——办一个成都的朋友过来旅游,德国驻成都领事馆官方网站上对办理探亲访友签证所需文件中有下面两项:3. 说明停留时间及停留目的的邀请信
4. 旅行的经济证明:依据德国居留法第66/68条,该证明可以由一位在德居住的人士以经济担保书的形式出具(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该担保书须注明担保人负责签证申请人的旅行及生活费用。担保书必须经过公证,可以在相应辖区的外国人管理局或总领事馆签署。办理该担保书时须提供担保人当前收入证明
第4就应该是那个Verpflichtungserklaerung了吧——这个我已经办好了,我的问题是第3那个邀请信是单独一个文件吗?还是Verpflichtungserklaerung就全包括了? 如果是单独一个文件,这个邀请信是我自己就可以出具还是必须从很么地方领取呢?
谁能给简单回答下,先谢了! 这个还真没有概念,帮妹妹顶一下哈 邀请信就是你用德文或者英文写一份书面信函,从德国寄给朋友就好了.我当时就是这么做的.祝顺利! 谢楼上两位,已经写了,但愿能签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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