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出了存折,还要开资金证明呀
就是银行开具的关于存折的。活期就开什么时候存入,开户人。。定期就开什么时候存入,开户人,什么时候到期。。
另外有人是用死期存折签过的么,还是必须活期呀 本帖最后由 czx 于 2009-6-4 10:18 编辑
妈妈北京面签的时候,收了工资对账单和活期存折,还有一个定期的没有收。经济担保是我们在这边办的。 这边办了经济担保国内还要提供啊?
请问楼上这边办理经济担保如何办? 我好像在LS的另外一个帖子里回复过的。
因为我自己还在读书,LG是大学里的工作签证(同时读博),所以是LG申请我妈妈来的,用的他的工资单,在外事局开的那个Verpflichtungserklärung,上面划了nachgewiesen。
当时还问了一下如果申请两个人来钱差多少,好像每个月还差1,2百欧,那人说不够的钱直接在那里交了就行,不过退回来时间比较长(家里人回去之后,钱退下来办理还要点时间)。 经济担保就在外事局办
差不多每人每月500欧 (因地而异)
如果邀请两个人来这里3个月的话, 在外事局冻结3000欧就可以了 (就是每人1500欧)
如果有奖学金或者工资的话,扣除自己生活所需,剩下的钱可以作为担保的一部分,补齐剩余的就行
个人觉得这样比父母在国内自保来的通过率高 嗯。十分得万分得感谢两位:) 我的经济担保书上写的
voraussichtliche Einreise01.05.09
是不是3个月有效呀,就是到7月底 我写过email问上海的领事馆关于自保的资金证明问题,他们回信明确说只需要活期存折就可以,定期的没用。 7# 彼岸
经济担保书是六个月有效
01.05.09 这个日期似乎是最早的入境时间 7# 彼岸
经济担保书是六个月有效
01.05.09 这个日期似乎是最早的入境时间
itoroyal 发表于 2009-6-4 15:5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么,请问你是问的外管局么,还是哪里有有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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