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的流氓兔 发表于 2009-6-4 11:53

关于拥有AufenthG §30工作许可的问题,

今天去延签,随着老公的工作合同去延的。当时给我的是AufenthG §30,附注的条款是Erwerbstaetigkeit gestattet. 请问这个是不是意味着我有了工作许可啊——这个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如果我找到了一份工作,是不是就不需要像老公那样,公司要帮我办工作许可呢?

fatal_error 发表于 2009-6-4 12:00

Richtig, du darfst arbeiten.

若然 发表于 2009-6-4 12:13

你lg是不绑定工作签证吗?

猪的流氓兔 发表于 2009-6-4 13:10

他的好像今天也换成不限制工作签证了,具体的我还没有问他。
楼上的mm,是不是说我就有工作许可了?那如果有公司要求有合法居留和工作许可的话,我是不是就符合要求了呢?

陶江虎 发表于 2009-6-4 13:43

说明你可以去公司打工,不需要工作许可,也可以自己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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