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灯泡 发表于 2009-6-6 16:21

有來自其他國家的收入,怎麼辦?

很久以前幾個在香港和美國的朋友做了些小工,現在有兩筆收入打到我賬戶上了。
根據德國稅法,我應該對這兩筆收入納稅。
但是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應該去Rathaus拿2張稅卡,然後去Finanzamt報稅?
還是可以甚麼都不做,等銀行帶扣帶繳?
請教有經驗的大家,謝謝。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09-6-6 16:26

报税的时候填Anlage AUS,如果那笔收入在美国和香港交了税,可以认Quellensteuer的,但需要纳税证明。想来也是没有交,那就需要在德国计入应纳税所得。至于交不交税,是看你总收入减去总支出的应纳税所得的

小灯泡 发表于 2009-6-6 16:39

报税的时候填Anlage AUS,如果那笔收入在美国和香港交了税,可以认Quellensteuer的,但需要纳税证明。想来也是没有交,那就需要在德国计入应纳税所得。至于交不交税,是看你总收入减去总支出的应纳税所得的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09-6-6 17:2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謝謝你這麼快答覆我。
我想應該也沒有交吧!我也不知道!
這些收入還可以用來抵扣我的支出?
我只知到公司可以,還不知道個人也可以呢!太好啦,那我就都給花了吧。
因為德國打工都是用彩色的那個稅卡交到打工的公司那裡,我也沒有把這個東西給過我朋友。
也不知道我是不是需要去領取這種彩色稅卡紙,需要寄到美國和香港讓他們的公司幫我填嗎?
完全沒有這方面經驗厄。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09-6-6 20:44



謝謝你這麼快答覆我。
我想應該也沒有交吧!我也不知道!
這些收入還可以用來抵扣我的支出?
我只知到公司可以,還不知道個人也可以呢!太好啦,那我就都給花了吧。
因為德國打工都是用彩色的那個稅卡交到打 ...
小灯泡 发表于 2009-6-6 17: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这样理解的,既然在国外没交过税,就要计入总收入,和在德国赚的一样,都要交税。
当然,如果你隐瞒不报的话,我也不太清楚税务局会不会查到。
不是大数目的话,你说你国内父母亲戚汇的款,税务局不会注意的

fcb 发表于 2009-6-7 00:39

很久以前幾個在香港和美國的朋友做了些小工,現在有兩筆收入打到我賬戶上了。
根據德國稅法,我應該對這兩筆收入納稅。
但是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應該去Rathaus拿2張稅卡,然後去Finanzamt報稅?
還是可以甚麼都不做, ...
小灯泡 发表于 2009-6-6 17:2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很久以前 是多久以前?
若非2008年,那奏不必报入2008所得稅

小灯泡 发表于 2009-6-7 09:18


不是这样理解的,既然在国外没交过税,就要计入总收入,和在德国赚的一样,都要交税。
当然,如果你隐瞒不报的话,我也不太清楚税务局会不会查到。
不是大数目的话,你说你国内父母亲戚汇的款,税务局不会注意的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09-6-6 21:4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數額不算太小,單筆收入都超過了年免稅額的上限,估計想逃也逃不掉。
我沒有報過稅,不知道應該是自己去財政局直接說。
還是要去Rathaus拿稅卡寄給我朋友他們,讓他們填。

小灯泡 发表于 2009-6-7 09:21



很久以前 是多久以前?
若非2008年,那奏不必报入2008所得稅
fcb 发表于 2009-6-7 01: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是去年幫他們的Project做了些事情。
當初沒想要錢的,都是親戚朋友就全當幫忙。
現在他們的項目賺錢了,就分點小紅給我。
我不知道我該如何交這筆收入的稅。

很红很革命 发表于 2009-6-7 17:11

不用交

小灯泡 发表于 2009-6-7 19:13

不用交
很红很革命 发表于 2009-6-7 18:1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很確定這2筆錢都是要繳稅的,只是我不知道具體該怎麼繳。因為
Nach §1 Abs.1 EstG,我是unbeschränkt Einkommensteuerpflichtig的。
Nach §2 Abs.1 Nr.4,這兩筆收入歸屬于Einkünfte aus nichtselbständiger Arbeit。
Nach §2a 我沒有Negative Einkünfte mit Bezug zu Drittstaaten
Nach §2 這兩筆收入不享受Steuerfreie Einnahmen的條件。
Nach §3b 收入數量超過了Steuerfreiheit的限制。
問了我朋友了,他們走的是費用,也就是沒有納過稅的。
因此無論DBA用甚麼方法,我在德國都要對齊納稅的。

很红很革命 发表于 2009-6-7 19:58

§2那么多条,找个靠谱的化进去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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