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larula 发表于 2009-6-10 09:39

关于经济担保的问题 Verpflichtungserklaerung

今年5月的时候 给朋友办了Verpflichtungserklaerung, 时间是到7.27。 这位朋友目前已经顺利达到德国。当时外管局开证明的时候只要了护照 其他什么都没要。
7月底我还想邀请父母来德国,不知道是否还能开这个证明。有没有规定说一个人在多少时间内只能担保几次或者几人之说。 多谢了

xiaoqin 发表于 2009-6-10 10:24

担保多少人同时,估计跟你的收入相关,我家同时担保过2个。不知道第三个能不能成功。

hularula 发表于 2009-6-10 10:28

谢谢楼上的。 同时担保2个我知道是可以的,但是因为我之前已经担保过一个了,且现在还在担保期内 所以就不清楚了。 关于收入,不知道是不是问题,他们从来也没问我要过收入证明。我是法人,工资也是自己开的

xiaoqin 发表于 2009-6-10 10:32

谢谢楼上的。 同时担保2个我知道是可以的,但是因为我之前已经担保过一个了,且现在还在担保期内 所以就不清楚了。 关于收入,不知道是不是问题,他们从来也没问我要过收入证明。我是法人,工资也是自己开的
hularula 发表于 2009-6-10 11: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记得我们这里是要带工资单去的,可能地方不同规矩不一样把。 不知道还会有什么条件,帮顶吧

小顾 发表于 2009-6-11 18:26

我给父母开担保的时候,stadt是这么算的
每人每月至少要320, 向我家里,我和老公,加上我父母来,那就要1280,然后加上房租,比方说500块,这样你的工资每月必须要1800块netto,如果不够,就不行,人在多一点,就还要考虑房子的大小,一般每人10平米左右,我在北威州,楼住在别的地方的话,可能每月的要求金额不一样。这个仅给楼住提供个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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