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里的BONUS
我在最近我收到了另外一间公司的OFFER 月薪比原来的低了300欧,现在的公司有14个月薪水 但新的OFFER是实行BONUS,就是说工作一年后看公司财务情况和自己达标程度。问题是这个BONUS会不会是一个陷阱,例如我干不够1年他们就想办法把我开掉或者调我去其他部门。因为听说国内很流行这个。补充这是一家国际著名的大公司。 没人有经验吗 现在拿14个月工资还有BONUS吗?
如果没有,这额外的两个月工资就相当别的公司BONUS. Weihnachtgeld, urlaubsgebld, 13,14 月工资,Bonus....都是12个月Grundgehalt外的额外收入,叫法不同而已。 14个月是我现在公司的福利 BONUS是新公司的福利。虽然新公司没有试用期 但是如果他们直接把我开掉的话 还是和容易的 那我的BONUS就没了因为BONUS要一年后才拿到 bonus税高,如楼上所说。
几乎所有公司bonus都在合同上说明,根据公司业绩来,法律不管这个。这是公司自己的商业行为。你自己也不应该指望bonus。 BONUS要上税的吗 bonus当然要上税了,发bonus的那个月你会发现你的50%左右都上交国家了。
但是其实是一样的,因为税最终是按年收入计算缴纳的。 霍霍,什么公司会这么恶心阿,我觉得只要是国际大公司那签合同就不该只签1年,有bonus当然好了~! 什么Weihnachtgeld, urlaubsgebld看起来很多样的,一上税就不剩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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