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心 发表于 2009-6-20 19:43

有教唆同胞不守法规的嫌疑,删帖走人。。。

本帖最后由 无心 于 2009-6-21 18:17 编辑

请斑斑删了吧,谢谢

天夏无霜 发表于 2009-6-20 21:14

不是吧。 你上飞机离境电脑上都是有记录的,都是联网的,一查就查到了,根本不需要abmeldung。 再说了,你离境超过6个月以上等再入境的时候也会有问题的吧。

无心 发表于 2009-6-21 07:43

本帖最后由 无心 于 2009-6-21 18:17 编辑

走了,,

dwrwr 发表于 2009-6-21 08:21

ANMELDUNG地址很重要,外管局或者是管此事的机构会给你的住处写两次信,怀疑你的话很可能要你持护照去见个面。如果你不回信或者不去见面的话,你的ANMELDUNG会被取消的。小心为好!{:2_228:}

newbeginning 发表于 2009-6-21 09:15

如果没有医疗保险,持长居算是有效吗?办理旅游签证都需要保险的。

lily426 发表于 2009-6-21 09:52

我听外管局的人说,可以先去他们那说明一下。

他们会给开个条子,到时过海关出示一下就可以了。

dwrwr 发表于 2009-6-21 10:21

如果你已经持了长居,医疗险保不保无所谓了,就看你自己对突然伤病的经济承受力了。

alternativ 发表于 2009-6-21 11:24

规定和执行是两码事,就像海关规定入境只能带一条烟,但是带一条以上没事的大有人在,难道这样就可以说带一条以上肯定没事?
如果长期不在德国,外管局发现后可以认为生活重心已不在德国,从而取消长居。但外管局也不会整天没事在边检那儿查出入境记录。虽然有种种办法降低被外管局发现的可能性,但谁能保证一定不会被查出来或者被查出来了肯定没事?
所以一句话,规定在那儿摆着,怎么做是每个人自己的事,风险自负。

ianbb 发表于 2009-6-21 13:37

大家都觉得是海关那里有记录,详细记录着出入境的次数和天数,并和外管局时刻联系着,其实不是这么回事,我认识2对香港人夫妇,每人每年都轮流回去超过6个月,都拿的是长期居留,20多年了,根本什么事都没有,据他们 ...
无心 发表于 21-6-2009 07: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的那对香港夫妇,我没什么话说。
但你的例子没有说服力,规定是不能一次回去超过半年,你每次不到半年就回来了,哪怕就1天,你也算入境了啊,所以你根本没有违反规定

wangfeng719 发表于 2009-6-21 13:53

如果超过半年入境,在法兰或者其他生根国入境时,会不会碰到什么麻烦,不让进来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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