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ngjie555 发表于 2009-6-26 10:39

关于团聚签和失业金的问题

我现在拿的是和公司捆绑的工作签,已经连续工作15个月,老公在另外一个城市工作,也是和公司捆绑签证。因为不想长期分居,加上工作不是很合心意,我打算辞职重新找工作。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能从工作签证转成家庭团聚签证,另外是否可以申请失业金呢?谢谢大家!

langfang 发表于 2009-6-26 23:11

1# bingjie555


建议在另一城市找新工作

jochenkan 发表于 2009-6-26 23:42

1# bingjie555

可以在你老公的城市或附近找工作的嘛
可以申请失业金的,不过要等待12个星期,因为你是自己辞职。

Fragenueber 发表于 2009-6-27 15:19

千万别,你现在是捆绑的签证,如果自己辞工,不但没有失业金。很可能外管局会叫你走人。

若然 发表于 2009-6-27 15:21

千万别,你现在是捆绑的签证,如果自己辞工,不但没有失业金。很可能外管局会叫你走人。
Fragenueber 发表于 2009-6-27 16:1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可以跟她lg的签证,或凭她lg办家庭团聚,外管没理由拒绝她家庭团聚的权利。

Fragenueber 发表于 2009-6-27 15:23

当年我拿捆绑签证时,辞工另找工作,不但没有失业金,外管局限制我在3个月内找到新工,要不然就走人,当时也是运气好,找到了。

建议楼主在没找到新工(新合同没签字)前千万别辞工 !!!

Fragenueber 发表于 2009-6-27 15:24

千万别,你现在是捆绑的签证,如果自己辞工,不但没有失业金。很可能外管局会叫你走人。

ngqg 发表于 2009-6-28 10:19

自己辞职是没有失业金的.

ithillad 发表于 2009-6-28 12:54

先找到了再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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