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退税单里面的教育费用两项差别
正在填写08年的报税单。有个问题请教各位:在主表的81项,Aufwendungen fuer die eigene Berufsausbildung der Stpfl./des Ehemannes。 据翻译是职业培训花费。另外,在Anlage N表里Werbungskosten里面的52项Fortbildungskosten翻译也是培训费用。
本人德语不行,报税水平也不高,所以想请问一下过来人,有谁知道这两项的培训费用到底有什么差别呢?指的是什么呢?比如说我是博士生,为了自己的学习(或者说工作技能提高)参加会议,workshop这类的费用,应该属于哪个里面的呢?大家都是怎么填的?
另外,偷偷请教一下,出差参加会议的花费,原则上教授都给报销了。这些票据如果有的话能不能贴到自己报税项目里面呢?是不是有说法说报销过的东西就不能再报税呢?
还有,如果是自费出差访问或者学习的项目,应该算在其中吧?但是有个问题是,税务部门怎么知道你出差的交通票据是因为你自己出去学习访问的目的,而不是去旅游呢?我感觉这些在报税中都是有疑问或者有漏洞的。这些情况大家怎么处理的?
报税太麻烦了。真希望能和朋友们多交流交流。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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