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感肯定有地,想早毕业估计很难滴!{:5_367:} 不管怎么样,这件事妈妈肯定还是要知道的。
我的一个朋友,那时男朋友是外国人,她妈妈一直不是很看好,认为文化差异太大。她也是意外怀上了,她很想要这个孩子,也想和bf结婚,她一开始也不知道怎么跟她妈妈说,一开始想循序渐进,先说想和这个外国bf结婚,没提怀孕的事,她妈挺反对的,沟通了几次也没成果,后来她不管了,就说出了已经怀孕了事情,她妈妈就软下来了,说既然有了小孩了,就结吧。 本帖最后由 sunmimi 于 2009-6-29 14:58 编辑
你人在国外,你们反正是在德国结婚,国内的人谁知道你们是结婚前生的孩子呀,(除了家里人)再说了现在国内这种事情太多了,大家都忙着自己的事情呢,没人会说什么。放心!祝MM好孕!
大哥, 地球太危险了, 你还是回火星去吧
水瓶座小天天 发表于 2009-6-28 02:06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愿意骚的话没人拦着 你人在国外,你们反正是在德国结婚,国内的人谁知道你们是结婚前生的孩子呀,(除了家里人)再说了现在国内这种事情太多了,大家都忙着自己的事情呢,没人会说什么。放心!祝MM好孕!
sunmimi 发表于 2009-6-29 14:5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祝福楼主先!不过国内这种事情应该是比较少的,有的单位会以违反计划生育条例为理由解聘未婚生子的员工。 本帖最后由 perspectives 于 2009-6-30 11:08 编辑
国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没有法定产假待遇。比如没有产假工资等福利
当然辞职是可以的。 法规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对于不按计划生育的,要给予适当的经济限制。国家干部和职工,城镇居民,计划外生第二胎的,要取消其按合理生育所享受的医药、福利等待遇,还可视情况扣发一定比例的工资,或不得享受困难补助、托幼补助。”《劳动部工资局复女职工非婚生育时是否享受劳保待遇问题》写明:“女职工非婚生育时,不能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生育待遇。其需要休养的时间不应发给工资。对于生活有困难的,可以由企业行政方面酌情给予补助。” 谢谢lsmm们的回复{:5_341:} 很暖心。
我和bf打算要这个孩子,在bf没有收入之前,资金方面应该他的父母会支持一些。我就申请博士,在这边继续呆下去,把孩子生了。而且申请到博士后,把新家安顿好,就把我妈妈接过 ...
朴睿 发表于 2009-6-27 22:0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祝福哦~
如果打算结婚就没问题啦,父母肯定也会高兴的。 法规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 ...
perspectives 发表于 2009-6-30 11:1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话说, 这条实在是太不尽情理了, 农村想偷生就生, 国家干部想多要一个就得辞职. 实在是太不尽情理了 祝福lzmm{:5_372:}
认真地爬了楼,看了mm前后的心情变化,觉得mm是个勇敢而且干练的女人,而且能感觉得出mm和gg的感情很好,祝你们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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