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bbie
发表于 2009-7-4 15:12
买家没收到应该是卖家的责任吧, 卖家应该退款,然后由卖家和邮局交涉, 买家应该没有任何损失才对。
ichdich 发表于 2009-7-4 15: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私人买卖,只要卖家按照双方商量好的邮寄方式寄出了,风险就转移到买家一方了。丢了卖家不负责。
这东西其实很不好说,买家怎么证明自己确实没收到呢?不是说lz收到东西了但是不承认阿,只是说有这么一种可能性
gabbie
发表于 2009-7-4 15:15
并不是买家邮寄出来交易就完成, 是买家收到货物时交易才算完成, 交易没有完成时候一切责任都在卖家。
换句话, 就算卖家邮寄出来, 东西丢了那也应该是卖家和邮局间的问题。
ichdich 发表于 2009-7-4 16:0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东西已经寄出就不在卖家控制范围内了,所以要求卖家承担邮寄风险也不合理
hopefulless
发表于 2009-7-4 15:16
并不是买家邮寄出来交易就完成, 是买家收到货物时交易才算完成, 交易没有完成时候一切责任都在卖家。
换句话, 就算卖家邮寄出来, 东西丢了那也应该是卖家和邮局间的问题。
ichdich 发表于 2009-7-4 16:0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正解{:5_370:} 卖价向买家出具邮寄票据,只是证明自己没有欺骗买家,然后退款或补寄。至于邮局,也是卖家跟他们交涉,与买家无关
gabbie
发表于 2009-7-4 15:38
正解{:5_370:} 卖价向买家出具邮寄票据,只是证明自己没有欺骗买家,然后退款或补寄。至于邮局,也是卖家跟他们交涉,与买家无关
hopefulless 发表于 2009-7-4 16:1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正解。。。
乖囡不哭
发表于 2009-7-4 15:40
要是都让卖家负责 邮寄品的安全 那估计都没人卖东西了
都要改成面对面交易了{:5_387:}
不安的灵魂
发表于 2009-7-4 15:43
大家好
我就是卖家
我也来详细的说明一下情况
6月7日,买家MM在萍聚上短消息说要买我的T家车票,当时我在萍聚上的帖子是180欧元,不包邮
邮寄方式,请买家自己选择
当天晚上,买家MM转了一共182.6欧元给我
其中180欧式车票的价格,2.05欧是挂号信的价格,0.55是平信的价格(这个是买家MM自己在POST网上查找的,然后通过短信告诉我的)
本来我准备第二天就给买家MM寄挂号信的,但是买家MM说,她由于有事要去出差,请我下个礼拜一,也就是6月15日,再把挂号信寄出
于是6月15日那天,我就去了邮局,按照卖家MM给指示,寄出了这封挂号信。
按理说,挂号信应该不会超过一个星期的,但是一个星期后 ,买家仍然没有收到挂号信,当时我们也互留了电话,于是买家也给了我电话,我第一时间就去了邮局,当时刚好是一个星期多一天,邮局的人写了一个网址给我,让我上网看一下投递状态,回家后,我立即上网去看了,也把挂号信的号码告诉买家MM,请她也去网上一起看一下,网上是这么写的
Die Sendung wurde am 15.06.2009 in unserem Logistikzentrum Villingen-Schwenningen bearbeitet.
同时,我也把挂号信的单据,拍了照片,EMAIL给买家
当时我和买家MM的想法都是,既然信还在邮局,可能就是延误了,我们都没太着急,觉得应该不会丢。
基本上,我和买家MM,隔两天都会有电话联系,或者短信EMAIL联系的
但是第二个星期过去了,信仍然没有到,我第二次又去了邮局,邮局的人说,可能有点不对劲了,让我打客服电话,我打了客服电话,当时人还在邮局,客服要我提供买家MM的地址,我当时身上没有,后来有了地址后,我又打了电话,那个收费电话也不便宜啊。。。我前前后后打了三四次,一个小时。。。。
做完nachforschung后,客服留了我的电话,住址,说,他们需要时间来查一查,一有结果,就会给我打嗲话,或者发EMAIL。
每次有一点点进展,我都主动和买家MM联系,汇报,我也很着急,毕竟这180欧元,对于普通学生来说,不是那么随意的。
但是一直到这个星期为止,邮局没有任何我电话,我第三次又去了邮局,工作人员也很无奈的说,他们工作前台也帮不了我什么,而且nachforschung最长也要3个星期,我只能等结果。
根据现在情况,我觉得很不乐观,信很可能就是丢失了。
接下来就是赔偿的问题了,作为卖家,我按照买家MM的一切要求
1,星期一寄信
2,挂号信
3,保留当时的单据,在第一时间去了邮局,做了nachforschung
并且,我也没有以寄出信之后的事与我无关为理由,对买家MM不理不睬,这段时间是考试期间,大家都知道的,我也一次一次的跑邮局,打电话,找客服,接下来,我也不知道我还能做什么了。
我也很想知道,如果信真的丢失了,这个责任谁来承担?如果让我来承担,我觉得很委屈,我自认为,我都是按要求办事。
不安的灵魂
发表于 2009-7-4 15:46
正解{:5_370:} 卖价向买家出具邮寄票据,只是证明自己没有欺骗买家,然后退款或补寄。至于邮局,也是卖家跟他们交涉,与买家无关
hopefulless 发表于 2009-7-4 16:1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按照你这么说,那没有人会再选择挂号信邮寄东西的
卖家岂不是很冤枉,一切的邮寄方式,都是买家自己选择的
卖家并不清楚,邮局的赔偿金额是多少
如果买家选择的是带保险的邮寄,比如hermes或者带保险的PACKET等,那算是卖家的责任了
卖家应该退款,自己和运输承担方交涉赔偿金额
但是挂号信只是一种特殊服务,可以点对点的确认收信人
并不含任何保险成分而已,这一点,这是邮局客服明确告诉我的!!!
polo
发表于 2009-7-4 15:50
既然邮寄方式是买家自己选择的,我也觉得卖家没责任了.只能和邮局协商.
当然前提是卖家可以提供寄出的证据.
不安的灵魂
发表于 2009-7-4 15:51
既然邮寄方式是买家自己选择的,我也觉得卖家没责任了.只能和邮局协商.
当然前提是卖家可以提供寄出的证据.
polo 发表于 2009-7-4 16: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以提供,并做了nachforschung
gabbie
发表于 2009-7-4 16:51
大家好
我就是卖家
我也来详细的说明一下情况
6月7日,买家MM在萍聚上短消息说要买我的T家车票,当时我在萍聚上的帖子是180欧元,不包邮
邮寄方式,请买家自己选择
当天晚上,买家MM转了一共182.6欧元给我
其中 ...
不安的灵魂 发表于 2009-7-4 16: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
你履行了卖家的所有义务,不用对损失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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