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齐儿 发表于 2009-7-7 14:06

关于2008年退税的问题,请教

关于2008年退税的问题

如题,想请教大侠,关于申请工作的材料,每个能退回来10欧元是有这回事吗, 还有听说从家到公司,21公里的限定 取消了,我从家到公司去和回共26公里,也就是说每段13公里,这个能退税吗。先谢谢高人了。

Sonya_2007 发表于 2009-7-7 17:50

Sonya_2007 发表于 2009-7-7 17:53

Dry-fish 发表于 2009-7-7 18:53

财政局默认的werbungkosten是920欧,如果没有超过就不要写了。

蓝齐儿 发表于 2009-7-8 11:46

xiexie , 那关于申请工作的材料,每个能退回来10欧元是有这回事吗

xst666 发表于 2009-7-8 14:34

借lz的题目问一个相关的问题。我07年和08年交退税材料的时候把我老公的VHS读德语的缴费证明和课时证明都交上去了,在Ausbildng和Werbungskosten那栏都填写了,可是每次都退不回来这个钱。为什么呢?我觉得我老公为了改善自己的德语以便更好的和工作中的同事交流这个可以算是为了工作吧。请懂行的达人指点一下!

jochenkan 发表于 2009-7-8 19:45

1# 蓝齐儿
可以退税的。13x0。3x工作的天数,就是全年可以被认可的上班的交通费用。

jochenkan 发表于 2009-7-8 19:46

5# 蓝齐儿
这个费用有多少可以都报上去的。

jochenkan 发表于 2009-7-8 19:48

6# xst666
你们得证明读语言是为了工作而读的,不然不会被承认。

xst666 发表于 2009-7-9 08:22

回Jochenkan,那这个怎么证明阿?是不是要他单位出示什么书面证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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