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herinDiamant 发表于 2009-7-10 14:48

替一个朋友发帖 由于他的发言过激 已经被版主禁言~

我朋友的ID为:牛B甚了
以下是他发言的:

首先,先引用他的一句回复。。

以下的话 是我说给秋田疯的 明告大家 话很难听 各位斑竹 我时刻敬候删号!!

首先 秋田疯 我不认识你 但你说的话把我激怒了 你是无意则罢 如果但有恶意 我定必操遍你全家男女!!你懂个屁阿 你认识事件的当事人么 你有屁的资格说什么可怜可恨的话 可恨??难道 善良的人遇到悲惨的事情 叫可恨?那我操你叫可爱么?你他妈的知道她做过什么么 你他妈的有什么资格说可恨二字 我告诉你 如果真要说她可恨 她唯一做过可恨的事情就是爱上他 就是遇到他!!我郑重的宣布 谁他妈的再敢恶语重伤她 爷必人肉其身 重操其家!


他想告诉大家,无论是暗讽还是明嘲,都希望大家都不要再伤害EvaMM了。。。因为她是无辜的,她已经很痛了,她现在好不容易一点点的慢慢从伤痛里恢复过来,请大家就别在恶言恶语冷嘲热讽啦。。。所以他说,他说话言出必行。。。如果再有此类帖子出现,他必追究到底!!

我是他的好朋友,无论他做什么我支持他。。。所以帮他发帖,有看不惯的,尽管放马过来!!{:6_422:}

捣蛋鬼 发表于 2009-7-10 14:50

{:3_259:} 我站你这边哒……

yekeyeke 发表于 2009-7-10 14:52

顶一个
有这样的朋友是件好事{:5_394:}

Eiry 发表于 2009-7-10 14:56

{:4_295:} 这发言就不应该被禁

骷髅小兔 发表于 2009-7-10 15:12

这事都过了不要再提了,竟然都是eva的朋友就不要一帖再一帖了,禁言的事私下跟版主商量下,明白人都明事理的,过2天就会解封的

么○○○六七 发表于 2009-7-10 15:48

你这不是等于又挂了个大字报么{:5_356:}
私下或者跟版主协商警告一下更妥当些吧

Anonymous 发表于 2009-7-10 15:53

我觉得版主禁得对. 一事对一事. 厕男是该揭发唾骂, 但是那个ID毕竟违规了, 而且骂得太脏.

xiaoqin 发表于 2009-7-10 16:12

我又错过什么事了阿{:5_389:}

Anonymous 发表于 2009-7-10 16:21

我觉得版主禁得对. 一事对一事. 厕男是该揭发唾骂, 但是那个ID毕竟违规了, 而且骂得太脏.
Anonymous 发表于 2009-7-10 16:5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 {:5_377:}

chengcheng888 发表于 2009-7-10 16:24

EVA不是小强的那个姐姐吗? 不是很厉害的女人吗?怎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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