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海内 发表于 2009-7-11 23:3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也危险,看那人是怎么花掉的钱了,卡号倍盗用在网上消费的话还好说,万一这个偷卡的在店里拉卡了,就说不通了 本帖最后由 村长 于 2009-7-12 01:03 编辑
对于楼主的遭遇表示深切同情,我也有过类似遭遇,卡是deutsche bank的卡,但是在警察那里anzeigen lassen了以后, 他们有个kundenkulanz,4周以后就把钱退给我了, 当然也没有那么多,只有几百块钱,而且应该是因为我的电脑中了病毒,被人盗去了信息造成missbrauch,并不是被人拿着卡去消费。建议楼主先问问DKB有没有类似的谅解备忘录,你要主动去问,这类东西你不主动去问,他们是不会告诉你的。第二呢,就是关于你的卡被刷的这个问题,我在www.saldo.ch上查到这么一句话 Geschäfte prüfen die Unterschrift auf der Kreditkarte kaum. Wird die Karte gestohlen, beharren einige Herausgeber auf ungerechtfertigten Belastungen. Dagegen kann man sich wehren. 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的消费场所因为不仔细审核签名,也要负有一定的责任,看看可不可以从那里拿回一部分钱来,至少商店如果不希望惹上麻烦赔钱,肯定会积极配合警方抓住窃贼。
目前只想到这两点,希望楼主早日拿回自己的钱,当然,如果最后不幸没有拿回来,也不要太放在心上,钱财都是身外之物,没了,才有动力去挣嘛。 银行有保险的,我的信用卡明确写了,如果被盗,个人承担的损失最多50欧。当然前提是,知道被盗之后要及时挂失。 谢谢各位建议,dkb的AGB也提到了个人承担的损失最多50欧。但是,dkb现在想把我的情况按照自己没有管理好卡来处理,这样他们就不用赔钱了,我觉得我作为外国人说不过银行的,如果银行不想赔,他怎么都能找到理由的,我准备找个律师先去问问。 把相关的AGB贴上来看看 新的Gerichtshof的判定, 信用卡丢失, 没有及时挂失被透支的银行不用负责。 新的Gerichtshof的判定, 信用卡丢失, 没有及时挂失被透支的银行不用负责。
guesswhoesis 发表于 2009-7-12 20:2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大家都说及时挂失,这个及时的定义是什么? 哦好恐怖哦 千金散尽还复来,一定有办法的,别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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