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去签证急问:保险的有效日期和申请的逗留天数
爸妈周二去签证,忽然发现了一个小疏忽。。。机票定的是8月3号来德九月13号回北京的。就是一共42天,所以签证申请表上也填的就是申请42天。
买保险的时候心想,只要覆盖了整个逗留期就可以了吧,于是买了八月三日开始的,截止日期随手添了九月三十日。。。
忽然想起签证一般都是一给三个月。。。请问我这样子只申请42天可不可以,如果可以的话,是不是最后申请的天数也要和我保险截至的日期相符才好,也就是说填59天 (按照保险截至的九月三十日算)。
还是像我本身那样填,就可以。。。
跪谢各位达人。。{:5_336:} {:5_335:} 申请时间段只要在保险时间段内就可以的,lz这么填也没啥问题 申请时间段只要在保险时间段内就可以的,lz这么填也没啥问题
『懵懵懂懂』 发表于 2009-7-13 11:0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热心的mm,祝你今天一天心情好{:4_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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