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arlet
发表于 2009-7-13 18:16
你gg甩你没错
nethcan
发表于 2009-7-13 18:20
最近爆的料太多,复习又需要用脑,好像有点来不及消化了{:4_296:}
高个子逻辑
发表于 2009-7-13 18:49
放手吧...
自己的错自己担了
有时候男人比女人要小心眼
Anonymous
发表于 2009-7-13 18:56
{:4_278:} 咖啡的JMS都是火眼金睛啊~
要是是真的, 同意糊糊MM的, 都快三十的人了, 自己解决吧~
楼主
发表于 2009-7-13 18:58
我不嫌弃你的, pm我msn吧
羽彤蔷薇
发表于 2009-7-13 19:10
缘分尽时理由也就是个幌子吧。还是看开些吧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09-7-13 19:17
{:5_355:}{:5_355:}{:5_355:}
winnieY
发表于 2009-7-13 19:19
就为了发些照片什么的就要分手?
借口吧
不过男的要分手就分了呗
强扭的瓜不甜,有什么意思呢
cavendish
发表于 2009-7-13 19:19
我不嫌弃你的, pm我msn吧
楼主 发表于 2009-7-13 19:5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3_244:} 万恶的msn啊
fettarm
发表于 2009-7-13 19:22
就是借口!